刘鑫提出上诉,称愿意做牛做马孝敬江歌母亲,江秋莲这样回应
备受争议的“江歌遇害案”已经过去5年了,2021年底,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起诉当事人刘鑫一案再次把这件事推到了风口浪尖。
江歌离世后,江秋莲在一个母亲节,独自去影院看了一部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江秋莲说,电影里让她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神并不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他创造了母亲,正义到不了的地方,还有母亲!
2022年1月10日,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在江秋莲历时1894天的斗争之后,刘暖曦(原名刘鑫)的行为被定性,属于她的判决终于到来,刘鑫虽然不是凶手,但她在命案中的所作所为、事后对江秋莲和江歌发起的挑衅,让人愤愤不平。

这只是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刘鑫支付69.6万元的赔偿,江秋莲说,她为了这场诉讼前后花了120余万,钱不是最重要的,她想要的只是法律认定刘鑫有过错,让她道歉。
法院认定的江歌遇害事实
2015年,刘鑫和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相识,两人是同乡,又同在海外,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2016年,刘鑫认识了留学生陈世峰,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刘鑫住在陈世峰那里。他们经常为了琐事而争吵,陈世峰曾在夜里把刘鑫赶出去,善良的江歌向刘鑫伸出援手,让她搬来自己的出租屋借住。后来刘鑫和陈世峰和好了,又搬回了陈世峰的住处。
2016年8月的一天,刘鑫和陈世峰再次激烈争吵,刘鑫提出分手,但强势的陈世峰不愿分手,以自杀威胁她,还拿走了她的手机,逼她回心转意。期间刘鑫再次求助于江歌,江歌又让她搬到了自己的公寓同住。
2016年11月2日,陈世峰找到江歌住处,要刘鑫出来见面,刘鑫没有出去,当时江歌在学校,电话里听刘鑫说了情况,提议报警。刘鑫说她和江歌同住不符合当地的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请求江歌回去帮忙。下午,江歌回到家中,把陈世峰劝离后,就回学校上课了。

陈世峰走后,刘鑫去料理店上班,陈世峰在途中尾随,给刘鑫发了恐吓信息,要求见面,威胁说,如果她拒绝,就把她的不雅照和视频发给她的父母,刘鑫说你随意。
当天,为了摆脱陈世峰的纠缠,刘鑫求助餐馆的同事小林充当男友,对陈世峰的复合请求表示拒绝,陈世峰一言不发,愤然离去,但刘鑫并未将陈世峰恐吓她的情况告诉江歌。
当晚,江歌和刘鑫电话联系时,刘鑫说她很害怕,请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起回家。而陈世峰离开餐馆后直奔江歌住处,在二楼楼梯拐角处一边喝酒,一边等刘鑫回去。
次日凌晨,江歌和刘鑫一同返回住处,等候多时的陈世峰冲上前,和走在后面的江歌争执起来。刘鑫见状急忙打开房门,从里面锁住,结果陈世峰进不去,转而拿江歌撒气,在门外手持水果刀连刺江歌十余次刀,然后逃离现场。
刘鑫事后的“洗白”
江歌死后,刘鑫没有对其母江秋莲表示安慰,更没有提出补偿,反而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带着恶意给江秋莲发送“新年快乐”、“阖家团圆”之类的信息,还在网上对她冷嘲热讽,甚至引导不明真相的网友抹黑江秋莲。

为了给自己洗白,刘鑫声称她和江歌是同性恋爱关系,江歌喜欢她,追求她,试图把水搅浑。
由于刘鑫不敢把真相告诉家人,她的妈妈面对江秋莲的哭诉和质问时,对江秋莲说,“为什么死的是你的女儿,是因为她短命,跟我们没有关系!”
对于江歌的遇害真相,刘鑫说的话前后矛盾,避实就虚,说自己“吓坏了”,“记不清了”,试图逃避责任。和江秋莲见面时,故意穿颜色鲜艳的裤子。后来刘鑫又用两个微博账号,不断地给江秋莲发私信,没有一句道歉,全是挖苦、挑衅。

刘鑫加入传媒公司后,有组织地攻击江秋莲,以博取关注,清明节给江秋莲发消息说,“阿姨,血馄饨好吃么?”江歌小名“歌子”,刘鑫还故意给江秋莲寄鸽子肉、割了脖子的鸡、鸭脖子什么的,还对江秋莲说,你女儿在日本的工作是“那方面的事”。
一审判决激浊扬清
一审法院认为,刘鑫和江歌同为在日本留学的好友,刘鑫被陈世峰纠缠的时候,深陷困境,江歌热情帮助,接纳刘鑫与自己同住,为刘鑫提供安全的住所,并实施了救助、劝解和保护的行为,双方属于救助关系。刘鑫作为危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有提醒义务江歌潜在的危险。
事发当晚,通过刘鑫的行为可以断定,她已经预知了危险,却没有告诉江歌,不同意江歌报警,要求江歌陪她回家。陈世峰还没有行凶时,她就抢先进屋,把门反锁,以至江歌被挡在自己的房门外,身中十余刀而死。因此法院认为刘鑫具有明显过错,需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刘鑫在事发后,一直在网上攻击江秋莲和死去的江歌,进一步伤害江秋莲的感情,所以刘鑫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责任。
判决书最后特别指出,江歌作为一名在海外求学的女学生,对遇到麻烦的刘鑫予以帮助,因此受到陈世峰的人身伤害而失去生命,她无私助人的行为应当给予褒扬。
刘鑫作为被救助者,事后却没有感恩之心,没有对江歌母亲表示慰问和同情,反而用不当言论刺激、挑衅,加重江秋莲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以谴责。

刘鑫决定上诉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舆论的压力,刘鑫败诉后曾表示,自己“会做牛做马孝敬”江歌妈妈,也说了一句“对不起”。但这显然言不由衷。
2022年1月24日,也就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公开表示提出上诉。并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江歌、为了江秋莲、为了她和江歌的“绝世友情”。刘鑫还说,如果江歌在世,绝对不会让江秋莲对她网暴。

在网络时代,刘鑫不管改什么名字,都会有人记得她,记得她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她在网上攻击江秋莲,把鸽子肉、鸭脖寄给江秋莲、抹黑死去的江歌,这些在网上都有记录。如今她败诉了,却声称和江歌关系是“绝世友情”,滑天下之大稽。
有网友对此嘲讽说,你早干嘛去了,现在提友情,良心不会痛吗,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覆水难收,忘了自己给江歌妈妈寄过什么礼物了?
刘鑫说,自己经济正困难,生活被干扰,加上一审判决错误,她现在非常崩溃,微博卸载了,微信只用于和家人好友联系,如果不是很多人的鼓励,她连上诉的勇气都没有。她的代理律师也表示,诉讼费还是网友众筹的。

有人说,刘鑫即使“闭门思过”,也是思别人的过。直到现在,她对自己做过的事都毫无悔过之心,又开始卖惨,不过支持她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人们关注这个案件,一方面是对失独的江秋莲感到同情,一方面也想知道法律如何定性,如何在道德层面维持正义。很多人认为,一审判决是一种道德标准,有网友对江秋莲说,判决结果可能会影响他们未来如何教育后代。

江秋莲表示,对一审判决的公正性感到欣慰,也料定刘鑫会上诉,“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已经看透了这一家的人性”。她的“斗争”之路还在继续,她还要等陈世峰刑满回国,继续用中国的法律追究其罪责。
江歌无私救人,获得法律支持,刘鑫为她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一褒一贬,展现了法治的温度,契合公序良俗,让行善者有力量,让作恶者存忌惮,社会才更有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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