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和MCN频繁“闹掰”,是时候学会利益分配了
文|Toby Lu
近日,3000万粉丝量级的抖音美食博主“浪胃仙”和他所在的MCN机构“闹掰了”。
不久前,已经两个多月没有更新的账号“浪胃仙”,突然更新了视频,但却并不是“浪胃仙”(本名:李杭泽)本人,而是“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絮。
游絮在抖音上连续更新三条短视频,声称李杭泽和同事小兰在职期间就计划自立门户,成立了新公司,之后带走了公司的商业合作机会、部分员工和拍摄器材,开启新的账号。
于是#浪胃仙带团队另立门户#的话题迅速登陆微博热搜榜,引起网友广泛讨论。与此同时,“MCN如何才能留住大网红”这个问题,也再次引发了大家的讨论欲。网上甚至有人出来调侃:“MCN老板和头部网红、达人必须结婚,只有这样深度绑定,才能长久存续。”
这虽然只是调侃的段子,但也反映出来,在账号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面对利益分配、账号归属等问题,网红达人与MCN机构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且目前大多都以“分手”收场,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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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 “VS” MCN,无人占上风?
这种频繁出现的“两败俱伤”的局面,实际大多来自“巨大的利益诱惑”、“MCN与网红关系的不平衡”这些问题的出现。
近几年,随着网红经济爆发式的增长,涌现了大量的MCN机构,根据克劳锐发布的《2021中国内容机构(MCN)行业发展研究白皮书》显示,即便在疫情之下,很多MCN机构开始了自我淘汰,但到2020年全国MCN机构数量,仍有2万家左右。
而MCN发展无非两条道路:一,养号,培养不同的网红,做运营;其二,签约行业内具有潜力的“野生网红”,协助运营。
这种经营模式下,一旦账号发展起来,成为千万粉丝量级的大号时,只要网红和MCN双方都不想退让,必定会因为“分利不平衡”、“对网红发展进行限制”......各种问题,导致网红选择自立门户,或者加入其他MCN机构。
比如,以“浪胃仙”事件为例。在游絮的视频中,她提到自己待李杭泽如同亲弟弟一般,在分成收益上也并没有按照行业标准来,利润分红比例是李杭泽拿70%,自己拿30%。而实际上在网红市场中,确实很少网红能拿到70%的分红比例。
但这也依旧挡不住“浪胃仙”想要当“创始人”自立门户的步伐。当然除了“浪胃仙”,在内容创作、商业运营等问题上,网红与MCN机构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
还记得因拍摄武汉封城视频火的“林晨同学”吗?在签约MCN机构后,因想要保持账号内容安全,拒绝了MCN机构,试图在疫情相关的素材中插入商业广告,选择发视频“抨击”MCN机构的各种“黑”操作。
包括因股权利益分配,导致李子柒与杭州微念产生冲突,到至今仍没有解决;以及朱一旦和张小策的“分家”,也是在利益分配上产生问题,虽然朱一旦出镜,但张小策包揽了账号中的内容撰写与编排,可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于是选择出走。
但实际,双方“闹掰”,无论是网红,还是MCN机构,都会面临不小的损失。如果账号为公司所有,网红出走自立门户,也没有那么容易再次聚拢粉丝,反之MCN机构亦是如此,失去了头部网红,IP账号网红换人,也将直接影响公司营收,毕竟现在MCN机构的大部分营收还是来自于“头部网红”。
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MCN机构应该如何去平衡与“网红”的关系。在网红与MCN机构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关系?
02
学会明白:网红和MCN机构的利益是一致的
在蜂群文化CEO莫力洋看来,如今MCN机构与网红,仅依靠合同约束,已经逐渐行不通了。
“对于新媒体MCN这个行业来讲,网红与MCN机构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长期客观存在的问题。打个比方,远一点说到演艺圈,艺人明星和原经济公司之间,因为合约问题的各种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对于这件事情谁是谁非,还是需要法律层面来定夺”,莫力洋说。
Morketing也在一些MCN从业者口中了解到,现在大部分的MCN机构签约网红、达人都是以“经纪约”的形似,通常协议内容是MCN机构有孵化达人的义务,而达人的要求是具备内容创作能力,有义务配合MCN机构的商业化合作,关于收益分成,有五五分成、四六分分成等比例,需要具体谈。
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账号的所有权,也就是现在很多网红和MCN机构“分手”后争夺的核心资产。
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商标权归属MCN机构、或者账号冷启动阶段的投入是MCN机构,那么归属权往往是MCN;另一种是账号带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内容由网红产生,这种情况大部分是归网红所有。
谈及,在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的时候,莫力洋认为,有两点需要网红和MCN机构注意。
第一点,MCN机构在某种角度的定义是一个“孵化器”,它帮助有才华、有潜力的博主提升内容、商业等等各方面的专业度,以达到双赢。因此,MCN机构必须时刻的学习、进步、关注博主,在专业知识、商业表现等方面,时刻的给与博主真实有效的帮助,真正做到“孵化”的作用,而不是对博主不管不顾,只想赚取博主的商单佣金。只有这样,两方的合作才能长久。
第二点,博主和MCN机构不要有“零和”的心态,其实他们利益是一致的。不要一直想用合约这些生硬的东西来绑住、甚至控制博主。人人都想成长,人人都想进步,要永远给予对方有更高的天花板。
蜂群文化也是头部MCN机构之一,他们也有一些经验输出,比如在博主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MCN机构会以工作室和合资公司的模式与其合作,给予博主更多的自由度,包括人事、经营权利。
莫力洋谈及,蜂群文化实施这种管理模式以来,不仅没有了此类型的纠纷,反而有些“出去”了一段时间的博主,选择放弃这些“自由度”,选择回到公司体系,加入我们合伙人的行列,与公司绑定的更加紧密。
要明白,博主和MCN机构在利益点上是一致的,失去任何一方都是得不偿失的。虽然有公开闹矛盾的,但是也有合作的最佳典范。
比如李佳琦所在的MCN机构,美腕公司从2018年开始发现李佳琦的直播带货能力,于是下全力扶持其成长,成为直播带货领域的一哥,李佳琦也并没有美腕的任何股份,但是在合资公司上,李佳琦以大股东的身份控制多家公司,并且美腕将李佳琦升级为合伙人地位。
03
结语
总之,博主是否选择离开机构,自己发展,是个人选择。从商业角度来看,出走的方式一定是两败俱伤,博主失去扶持,MCN机构失去变现来源。
只有共同成长,相互给予一定的空间和自由度,不断用行动证明,我们是一起的。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下,这种模式才能走得远、走得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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