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众乐乐娱乐法原创。
泛娱乐时代的到来,导致文化产业消费逐年递增,演艺产业更是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前不久网友还在网上曝出某鹿性男明星片酬达到了2000多万。但与娱乐产业的迅速发展相比,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立法相对落后,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导和规范。导致艺人与演艺公司发生纠纷时,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找到有效明确的法律规范。而因为艺人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较大,这样的新闻往往会成为公众的焦点,吸引人们广泛的关注。
我国民商事立法中对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未做明确的定位,这是演艺经纪合同纠纷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中,笔者将运用对比演艺经纪合同及其他几类相似合同的方法,为大家详细介绍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
一
无名合同
演艺经纪合同的双方是演艺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其内容一般包括演艺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包装、打造及其他演艺事务代理。从行业实践来看,演艺经纪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艺人委托演艺经纪公司为其独家代理人,负责安排其所有娱乐演艺事业;
2、演艺经纪公司为艺人娱乐事业提供包括艺能的发展及推介、演唱会表演、电影、电视、唱片制作等在内的所有服务;
3、要求艺人对经济演艺公司全面配合,基本无条件全面服从演艺公司的安排。
我国合同法中没有将演艺经纪合同作为一类独立的合同类型,因此,根据合同法理论,演艺经纪合同是无名合同,即合同法对其没有专门的规定。那么根据合同解释的一般规则,在合同法对一类合同没有专门具体的规定时,我们一般先参考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若没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则进而参考约定俗成的行业规范;若没有惯例可遵循,则参考相类似的几类合同的规定。
因此,对演艺经纪合同性质的界定我们需要参考与之类似的委托合同、劳动合同及居间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二
演艺经纪合同与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36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由此可见,演艺公司接受明星艺人的委托而签订合同,其基础是委托合同。因此,对演艺经纪合同的细致规定,我们都可以去参照合同法中对委托合同的规定(第21章369条-413条)。
但是演艺经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在很多方面仍有差异,主要体现在:
1、演艺经纪合同中,演艺经纪公司应当向艺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但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演艺经纪合同中往往只是约定演艺经纪公司是明星艺人的独家代理人,这属于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范围,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但是,在实践中,演艺经纪公司不仅仅代理明星艺人的活动,而且还要对明星艺人进行包装、培训和商业运作等,这些都是超出了委托合同的范围。
3、演艺经纪公司必须具有文化经纪资格,否则不可以作为受托对象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但是,在普通的委托合同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主体是任意的没有要求的。
4、演艺经纪合同下,明星很难与受托方之外的第三人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普通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可以随时与受托人之外的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比如被称为亚洲造星公司的韩国SM公司,其可以在短时间内将练习生包装成明星,但往往要求其旗下明星与之签订长达十年的演艺经纪合同,之中还包括许多如“乙方要经常向甲方报告自己所在的位置”、“在没有甲方的允许下,乙方不准隐退”等强制性条款。
三
演艺经纪合同与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要求包括工作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我国台湾地区的演艺经纪合同其均使用其《劳动法》来规制,美国加州的《劳动法典》也对演艺经纪合同进行了规范。但是,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演艺经纪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因此,不应全盘认可,但可具体案例参照适用。
如果明星艺人与演艺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义上是经纪合同,但事实上主要条款是劳动条款,可以适用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制的话,那么就可以适当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四
演艺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424条是对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合同与演艺经纪合同的相同之处在于,其均可以作为中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但是二者仍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
1、居间合同下,居间人提供的只是订立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但是在演艺经纪合同中,演艺经纪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演出、唱片等合同。
2、居间合同的主体没有限制;而演艺经纪合同中演艺经纪必须有一定的主体资格,这一点在上文中已经提到。
3、居间合同的服务对象比较广泛,但是服务的程度浅、关系并不稳定和长期;而演艺经纪合同下,演艺经纪公司与明星艺人的合作关系比较固定。
五
结语
综上,演艺经纪合同在我国是一类无名合同,其基础是委托合同,但其具体条款的规制又可视具体情况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一份缜密的演艺经纪合同需要参考合同法、劳动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规定,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任务。
如果您对演艺经纪合同的条款制定、签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众乐乐娱乐法”平台留言,作为国内专业的娱乐法平台,我们将尽力解答你们的疑问。
众乐乐娱乐法:国内首家泛娱乐领域在线法律风控平台。众乐乐娱乐法为影视、体育等泛娱乐领域提供智能合同生成、合同审核、合同修改、争议解决、投资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