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12-21 18:06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振鹏)今天上午10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分别利用担任原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181315.35元。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张曙光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张曙光,男,1956年12月25日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曾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家住北京市海淀区。
网址:甘肃纪检监察网 https://mxgxt.com/news/view/398347
下一篇: 赵曙明教授
相关内容
文昌市检察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促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2020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选聘45名优秀人
媒体:考察干部为何反被"考倒"?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甘肃地震灾区捐款最新名单:企业、明星、网红都有谁?
雅安纪检监察队伍抗震救灾:“火线”上的监督【3】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王怀忠案纪实
甘肃省政府督查天水市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
《老子迷踪考》第五十五章:老子离世-甘肃临洮
明星捐款引发信任危机,甘肃机构陷入风波
甘肃网红地区马家窑文化的发现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