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依法纳税,明星网红应主动带头

发布时间:2024-12-20 03:58

13.41亿!今天下午,这个数字迅速刷屏,直接“爆”了各大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的热搜单。

数字来自一份通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前不久,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分别被罚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彼时关于薇娅被罚的传言便甚嚣尘上,如今靴子落地,但13.41亿元的高额罚款,无疑会让很多人惊掉下巴。

从杭州税务局披露的情况看,薇娅偷逃税的方式,和此前其他被罚的主播如出一辙——都是通过注册多家公司,将个人从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以此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高额税率。

在雪梨、薇娅等当红主播被罚之前,这种注册公司、开工作室,以经营所得替代个人所得的避税形式,在直播带货行业甚至成了公开的秘密。说到底,这还是因为平台经济的模式本身比较新颖,而税收的监管,相对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难免有一定的滞后性。

但毫无疑问,网络主播采用如此方式偷逃税,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尤其是像薇娅这样的头部主播,偷逃税额以亿元为单位计算,无疑破坏了公平的社会环境,对那些依法纳税的中低收入者,更会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失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对薇娅的处罚,体现了明显的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如“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处4倍罚款”。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纳税问题上,明星网红也好、普通纳税人也罢,都应看到主动和被动的区别。

薇娅作为直播带货行业的“一姐”,因为偷逃税而被处以巨额罚款,这对网络主播们是一个巨大的警醒。

一方面,像对雪梨和薇娅的查处通报中,官方都提到了税收大数据,这说明从政策到技术层面,当下的税收监管在不断完善,征收漏洞正在被补上,网络主播们的收入,不再是监管的迷糊地带。所以,主播们切莫抱有侥幸心态,被“贪”字冲昏头脑。

另一方面,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对粉丝有一定的影响力,更应该带好头。如果头部主播在获取高额收入时,还拒绝履行纳税义务,耍手段、钻法律的空子,导致行业收入分配过于失衡,对于直播带货的行业生态也是一种扭曲,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过去这几年来,直播带货在拉动就业的同时,贡献了不少造富的神话,但不管怎么说,任何形式的平台经济,都应该行驶在法律的轨道上。只有依法依规,才能让行业更健康、可持续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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