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中“偶像人设”形象构建与崩塌
形象的形成是由形象主体、认知主体和环境要素三方面综合影响的结果。这三种要素中的任意一种变化都会对图像产生影响。偶像形象的主体是他自己;认知主体是“两层认知主体”:一是媒体对偶像的认知,二是通过媒体的再现。通过媒体的再现,重新被媒体和社会大众所认识,成为人们对其媒介再现形象认知信息的总和。
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偶像形象塑造的认知环境包括媒介认知和媒介受众。偶像的媒体形象是观众对大众媒体的认知信息的集合。
偶像作为形象的主体,在塑造自己的形象时,只要具备一定的能动性,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媒体形象的构建。在新媒介背景下,如何保持“人设”的稳定传播,与时代背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对于偶像自身有更具体地要求。
1、形象构建的要素
成功的媒体形象总是具有一定的可信性,能够打动观众,能够满足观众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并具有记忆的市场。可信度、受众满意度、有记忆点的沟通能力是三个基本因素。要让观众记住一个意象,必须先接受构成意象的人,而接受意象的人的评价就是其可信性。可信性是指在受试者和受试者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
在意象的构建中,信任是大部分意象所要依附的因素。塑造人物的可信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任何有关意象的资讯都会使其显得更具可信性,如在构建时的文字结构、正面或负面的消息。
前者是潜移默化的,后者是显性的,它对意象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在意象构建的文本结构中,注重和选择会影响意象的可信性。意象主体通过强调某些特征或削弱某些特征,使观众意识到这些特征的重要性,并使其在观众心目中的可信性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有关意象的积极或消极的讯息会显著地影响到听众的可信性,特别是有关主题的讯息。就拿“好男人”这个角色来说,这位曾经在荧幕上活跃的人物,在他出轨之后,观众对他的可信度就直线下降,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能用“好男人”来塑造自己的形象了,他的好男人形象也就彻底崩塌了。
从象征意义上来说,符号的含义是由信息的传递和诠释而产生的,在进行形象构建、形象符号化时,读者的理解和反馈是非常关键的,要使观众能够主动地参与到形象构建中去。
另外一个构成意象的因素是满足观众的需要。要满足观众的需要,首先要了解观众的需要,观众在消费图像时会有某种心理诉求,或者创造出来的形象可以给观众带来成就感或满足感。
在人际交流中,相似性是人们相互理解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不同的人之间的不同会激发沟通的兴趣。媒体图像是以“相似性和差异性”为基础的传播者和受众在语义上的分享。意象主体在塑造意象时,应满足观众“相似性”的心理需要,使观众在构建的意象中寻找与自己“心灵契合”的影子,但不能完全相同,同时要有某种差异,才能引起观众的兴趣。
一个形象的建立,没有广为传播,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媒体的形象只有通过传播才具有影响力,传播能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它的受众和受众。因此,较高的可信度、一定的受众需求和较强的传播能力是在一个形象的构建过程中所要具备的关键因素,这些因素的有无直接影响到形象构建的效果,进而会对个人及社会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传统媒体的冲击是以速度、信息量和传播途径为基础的。而其鲜明的传播特征,也是导致偶像“人设”频频崩塌的主要因素。
2.“偶像人设”形象构建崩塌的原因
1)自身素质的欠缺,道德素养不足
娱乐偶像以出色的容貌和不太出色的演技,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大众对美的需求。让偶像赚了不少钱,身价比一般人高。无数人的崇拜和崇拜中,会被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所蒙蔽。某些艺人,一味地追逐高额的报酬,忽略了自己的职业素养,以致于“流量小生”“数字演员”等与社会价值观背道而驰。
偶像自身担负着大众传播媒介所赋予的社交娱乐功能,也肩负着某种社会责任。由于某些偶像的道德素质不高,致使其在社会价值观中的地位出现了明显的偏移。有些偶像打着反“打黄赌毒”旗号,但在现实中,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违反了社会的伦理。受到“娱乐至死”观念的影响,某些偶像为了获得广告市场的最大利益,不惜捏造虚假信息、制造花边新闻来博取观众的眼球。
由于网上语言表达缺乏严格的审查,部分娱乐偶像对网络话语的表现缺乏认识,常有有不恰当的言论,极有可能引发舆论。一个偶像做出违背社会伦理的事情的时候,给观众带来的那些优秀的电影和音乐,就会因为自己的劣迹而被抹杀。
2)公关意识较为薄弱,网络舆情管理落后
媒体形象的塑造不仅仅是艺人自身的事,还有艺人的经纪公司、公关团队。有些偶像的团队在面对媒体和大众的时候,往往没有足够的心态和能力来应对舆论危机,这就造成了事件的处置速度落后,错失了舆论的最好反应时间。
网上舆论中,信息的传递与回应要做到迅速、及时。一旦艺人出了丑闻,艺人的经纪公司和公关团队,最先做的就是试图将事情的真相隐藏起来,或者试图狡辩以求舆论平息,而不是直面媒体,将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众或者真诚道歉获得谅解。突发的舆论事件发生后,偶像如此处理往往就站在传媒与大众的对立面,削弱了他们的辛苦建立起来的传媒人设形象,媒体人设一夜崩塌。
3)受众地位的转变
受众通过网络媒介主动向外传播或获取信息,在获取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身份和利益。观众既可以参与、评论娱乐偶像,又可以作为媒体形象的传播者。当一个偶像的道德沦丧、行为不端等违背社会伦理的事情,都会被广大网友所津津乐道,而网友们的呼声也会把当事人推向风口浪尖。
随着情感的感染,网络用户将会从自身的角度看待与事件有关的事情。他们甚至会失去理智,将之前关于这个偶像的负面新闻和流言蜚语,全部加到了这件事情上,让这个娱乐偶像的媒体形象迅速崩塌。
从根源上看,偶像人设的崩塌就在于后期形成的形象与内在自我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人设和自我难以调和或相互矛盾,偶像越是有意识地躲在人设形象的构建中,就越容易在这个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人设的崩塌。
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任何事物都会在聚光灯下更轻易的暴露出其不可复制的两面性,一旦偶像的人设变成为一种符号,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某种形式上的商品。作为一种商品,它在从交易中获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关的风险。
一旦偶像“人设”变成了象征,就必然会变成一种商品,那么,偶像的“人设”就需要消费者和粉丝付费消费其意义,突出了商业特性。
新媒介缺少对“碎片化”的网络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社会化媒体容易被利益所左右,过度的传播。娱乐新闻遮蔽了主流的社会趋势,容易出现不健康的、不平衡的状况,给公众造成了“娱乐社会”的错觉。
偶像的行为和态度容易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粉丝和路人都会模仿。如果偶像说出一些荒唐的话,或者是对社会的不正确态度和行为,就会对粉丝和公众产生不良的影响。处理不好的话,偶像的媒体“人设”有可能崩坏。
4)偶像自我价值的走向
网络传播是一种“全民狂欢”式的传播,粉丝经济让经纪公司不切实际地疯狂给偶像塑造媒体“人设”,造成明星的人设崩塌的司空见惯。一部分偶像 “明星”,不以优质的作品来回报公众,而是过于注重演绎和打造自己的人设,与公众的距离越来越远。
今天,新媒体中的“偶像人设”更像是一种象征,其背后的价值和象征更容易为社会和大众关注到。许多高档品牌挑选代言人时,都会考虑偶像的商业价值、影响力、人设与品牌的价值。
偶像作为一种商品,其象征与其所附的象征之间存在对立的紧张关系。偶像、娱乐资本和媒体“自上而下”构建的人物形象符号,与“自下而上”的粉丝和社会公众的象征需求产生了错位。
偶像形象的象征化,使其自身成为了碎片化、片面化的个体,偶像靠“人设”来吸引大众,那么人设崩塌也就屡见不鲜。简单粗暴的“打标签”的做法“卖人设”,虽然能给观众留下最直接的印象,获得更高的关注度,在圈子里引起了强烈的反应,甚至成为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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