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廖远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9 12:23


为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巩固前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打击成果的基础上

近期

梅州公安又掀起了

新一波的打击浪潮

近期,市公安局在侦办“2.15”专案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廖远胜(花名“死老鼠”,男,60岁,兴宁市龙田镇金星村人)、陈平勇(花名“板里”,男,46岁,兴宁市合水镇霞洞村人)、钟伟强(男,62岁,兴宁市兴田街人)、刘新华(男,55岁,兴宁市合水镇罗英村人)、廖威均(男,33岁,兴宁市龙田镇凉伞村人)、练险(男,36岁,兴宁市黄陂镇联丰村人)等6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廖远胜等6人已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深挖彻查犯罪嫌疑人廖远胜等人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廖远胜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民众踊跃举报。

发布公告如下:

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梅州市公安局:110、12389;

2.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6110110(张警官)。

(二)信件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梅州市公安局),邮编:514021。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4日

梅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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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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