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查氏家族与“天津府县志”的渊源

发布时间:2024-12-23 22:02

前言

提起雍乾年间天津的文事活动,后人多想到天津的盐商查氏家族及其修建的水西庄。关于查氏家族,从水西庄老一代查日乾到其下一代查为仁等,虽为盐商,但好读书为学,交结南北雅士,庄园中文事活动不断。

乾隆初年,参与《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编修工作的吴廷华、汪沆就曾寓居水西庄。很多学者就此认为水西庄主持了这两部方志的编纂工作。但现存史料中,找不到查氏家族直接参与这次修志的证据。那么,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纂修是否与天津查氏水西庄有关呢?若有关,二者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乾隆《天津府志》与《天津县志》的纂修背景。天津地方志修纂始自明代正德年间,当时,驻守天津的地方官员认识到“天津为两京要区,非一郡一邑可比”,于是由天津整饬兵备道胡文璧亲自主持,于正德元年(1505)修成《天津三卫志》10卷,万历十八年(1590),天津粮储户部郎中张常主持进行重修,但二志皆佚失。

清初,康熙为修《大清一统志》,曾于康熙十一年(1672)、二十二年、二十四年诏令各地限期完成修志。康熙十四年,负责整饬天津事务的山东按察副使薛柱斗“奉天子明诏,缮治志书,于是急下所司,博求儒贤,旁采旧闻,稗官野乘皆在所辑,故老遗黎亦在所择”。

他主持纂成《天津卫志》4卷,但该志从康熙十二年至康熙十三年,完工仅用一年多时间,时间仓促,“颇伤简略”。雍正七年(1729),清朝下达谕旨,要求省、府、州县志每六十年重修一次,使修志工作成为常态。乾隆二年,天津知府程凤文、天津知县朱奎扬先后到津赴任,天津距上一次修志间隔已过六十年,地方志编纂工作提上日程。

两位官员聘请寓居于天津查氏水西庄的江浙名人吴廷华、汪沆担任主笔,同时启动《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编纂工作。至乾隆四年,两志皆成,其中乾隆《天津府志》40卷、乾隆《天津县志》24卷。虽然后来史家对这二志书多有诟病,但其体例精审,资料翔实,内容“博洽详明,超轶前著”,为研究天津乃至周边地区保存了宝贵史料。

综上所述,乾隆《天津府志》与《天津县志》的纂修,乃是朝廷号召、地方官员积极响应的结果。二是查家为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纂修提供后勤保障。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聘请修志人员吴廷华、汪沆寓居于天津查氏水西庄,那么,其志局是否也因此设在水西庄寓所呢?其实不然。

民国学者高凌雯曾曰:“乾隆初,浙人吴中林、汪槐塘,客查氏水西庄。邑侯朱奎扬聘修县志,设局考院。”吴廷华曾作诗回忆修志生活:“更从新邑浚文澜,校士场开润笔采。我束刚值使节移,剧知讲肆非马队。”

此二人提到的修志场所“考院”“校士场”,即乾隆《天津县志》记载的“校士馆”,内有“照墙一座、东西辕门二座……东西考棚十八间……”,承担清代天津地区考试功能,其地点在“城内东南隅”,与位于城西南的水西庄遥遥相对。

清代修志作为官方事业,制度极为完善,不但在修志机构中设置诸多职位,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且地方官员在承担行政事务的同时还要兼任方志编纂职务。康熙时期,由于天津尚属军事区划,行政事务不多,康熙《天津卫志》修志机构极为简单,仅有纂修、协修、监修、参修、校订之职,分别由天津官员担任。

乾隆时期,由于天津行政地位上升,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修志班底较之康熙《天津卫志》充实许多。志局除聘请吴廷华、汪沆同时担任两志总修与分修,负责内容总体把握外,首先将直隶总督、直隶总河、直隶学政、长芦盐运御史等直隶省一级官员设为“鉴定”,负责志稿审定。

其次,由直隶布政使、按察使、河道按察使、河道布政使、长芦盐运史等官员担任“参阅”,参与方志校对。而天津府前后两任知府李梅宾、程凤文,天津县前后两任知县张志奇、朱奎扬,作为《天津府志》与《天津县志》的总裁,从经费筹集、人员聘请、体例确定,到具体内容删减校订,全过程负责方志编纂。

此外,职名表中尚有“分校”“参订”“督刊”等职,分别由天津府学、县学教授、训导,天津县学贡生及寓居天津的儒士担任。而由于天津升府后行政范围扩大,故于《天津府志》专设“分纂”一职,由下辖各县知县、同知、通判,负责所辖县各项内容编写。

由此得知,在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编纂过程中,地方各级官员积极参与,从发凡起例、搜集资料,到考证校订、刻印成书,形成系统化组织与分工。当时,天津府县机构多位于城东门附近,故将志局设在与之毗邻的“城内东南隅”的“校士馆”,便于官员兼顾办公与修志。

资料匮乏是修志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难题,乾隆《天津府志》总纂、天津知府程凤文曾感叹“惟是海滨僻壤,艰于购书,并旧志善本亦不可得,编纂所及,未克精详”。而水西庄主人藏书丰富,“丛书塞座隅,芸签散芬馥。远拟邺侯家,插架三万轴”。

寓居水西庄参与修志的吴廷华、汪沆是否参阅了查家书籍呢?通览《天津县志》《天津府志》可知,二志参考文献多为《地理今释》《方舆纪要》等地理书、地理志、天津旧志、天津碑刻,以及关于天津人文地理及掌故的图书。

而从水西庄刊刻书籍看,除查家第一代主人查日乾《左传臆说》为考史之作,其余皆为查氏诗文创作,查氏亦倾向于古代诗文图书的收藏。因此,固然查家插架丰富,估计并不能为《天津县志》《天津府志》编修提供多少修志资料。

可见,无论是水西庄地理方位还是其藏书内容,皆非设置志局的必然条件。虽然志局未设在查家,但查家为天津官府修志所聘吴廷华、汪沆提供日常栖息之所。查为仁《竹邨花坞集》收录其自乾隆元年(1736)至乾隆四年的诗作,诗集前序也言“丙辰以还,汪子西颢、陈子江皋先后北来,下榻予之澹宜书屋”。

澹宜书屋作为查为仁藏书处,也是其款待宾客,谈文论艺、探讨学问之地。可见,汪沆曾作为查家上客寓居水西庄。该诗集所录诗作如《洋菊花所宴集同刘紫仙、吴中林、朱崙仲、周月东、余犀若、赵端人、汪西颢、施济清、万循初、鲁存弟分赋得一屋》等,也应证了查为仁与汪沆、吴廷华等闲暇之余的游宴之欢。

可见,水西庄除为二位纂修人员提供住宿、饮食,还吸纳二人参加园中丰富的文化活动,这些无疑也为这次修志活动提供了帮助。三是水西庄主人对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编纂活动的变相参与。

查氏家族常年寓居很多饱学之士,同时与朝中诸多官员乃至天津地方官员有着密切往来,如雍正年间,查氏第二代主人查为仁与直隶学政钱陈群即为至交。查为仁诗作中“故人欣小住,新句绝秋渠”表现故友钱陈群光临,二人诗句唱和之悦,“明年春水上,莫忘数行书”可见查钱离别后互相惦念之情;钱陈群亦有诗作表现对查为仁的思念。

万氏在乾隆六年(1741)为查为仁《竹邨花坞集》所作序中曰:“予缔交五年矣,偶出《竹邨花坞诗》一集并属予为序。予尝从莲坡商榷历代人物优劣及名物制度诸损益。莲坡倾怀展臆,条指始末,莫不有以究极其根柢,则究莲坡之学,登之岩廊,贡之大廷,讵不足以颂太平、备顾问,今乃借以诗见,岂莲坡之志哉?”

可见,早在乾隆元年万光泰即到水西庄,且在乾隆元年至六年这段时间里,查为仁经常与万光泰一起切磋学问,万光泰赞赏查为仁学问,查为仁深知万光泰之才华。乾隆二年,天津官员聘请修志人员时,吴廷华尚在京城,如是查家推荐,则应更倾向推荐早已寓居其所的万光泰。

可见,乾隆时期天津方志编纂人员可能并非由查氏家族向官方推荐。但查家经常举办游宴文化活动,邀请众多官员、友朋、宾客参加,则很可能成为彼此增进了解、建立联系的平台。在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具体纂修过程中,修志人员配合默契,群策群力,往往超越职名表中的分工。

按照惯例,清代方志编修中由地方长官担任的“鉴定”“参阅”等职位多为例行署名的闲职,并不要求实际参与,但在这次修志活动中却不尽然。如任乾隆《天津府志》《天津县志》“参阅”一职的直隶河道布政使参政陈弘谋,于乾隆三年(1738)到津赴任,其时修志工作已启动,他仍积极参与其中,“间效一得之愚”。

天津知府程凤文、天津府事张文炳在主持府志修纂的同时还承担县志“参阅”职务,亦是“公退之暇,删繁就简,间效一得之愚”;尤其是“镂版将成”之际才来津继任的张文炳,也是“公后之睱,稍加参订”。

而位居“总修”和“分修”的吴廷华、汪沆,在具体编纂中除发凡起例,确定志书框架布局,悉心采辑史料等工作外,还承担志书修纂中最为繁重的考证任务,“凡考古之文,皆其手自勘定”。乾隆三年,吴廷华受聘至京师三礼馆修书,考订工作由汪沆一人承担。

吴廷华曾作《分赋得十一对二十四韵》,记述当时志局紧张充实的修志生活:“更从新邑浚文澜,校士场开润笔采。我束刚值使节移,剧知讲肆非马队。昨朝入局出舆图,海志水经搜记载。行箧无多腹笥虚,砚田藉此一沾溉。”其诗作中“闲来掷笔涉成趣,临崖小立呼侪辈”,则体现了志局同仁修书之余的畅游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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