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读书如何为年轻人打开传送门
《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这是一本只读到序言就让我感动的书。因为从这短短的几千字,我已经足够感觉到作者马克·霍金森对于书籍的热爱,以及他所强调的,一个工人家庭出身的孩子最终成长为一个爱书之人,甚至一步步地成为新闻记者、作家乃至出版工作者的这段经历的独特性。
家庭出身或者说阶级性,是这部作品的核心主旨。作品文笔清新、叙事自然,作者让人信服地认识到,家庭出身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起点,时代大环境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但决定我们人生的,仍然是一个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它不是一部励志作品,因为书籍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从来不是朝夕完成的,而是在经年累月中悄然浸润着我们的头脑和心灵。书籍改变了他,而我作为同样的爱书人,在他的经历中获得了鼓舞,获得了阅读所激发的那种积极的、长远的力量。
注定的命运
马克在《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中,坦诚分享了自己作为工人阶级的孩子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的成长故事。马克出生于英格兰北部的工人阶级小镇罗奇代尔,当地的学校和工业在逐渐走向衰落,那里的青少年包括大人们,几乎没有人喜欢读书,尤其是经典的文学作品——“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啊!马克的未来似乎早就注定了,像所有孩子一样,等他们长大了,就继承父辈的工作,继续工人家庭的生活。
说到此处,可以参照阅读社会学名作、英国作家保罗·威利斯的《学做工:工人阶级子弟为何继承父业》。该书出版于1977年,与马克的成长年龄恰巧是吻合的。在这本书中,作者以英国另一工人小镇汉默镇的一所全日制中学为样本,研究了学校里那些“家伙们”厌学、逃学、斗殴、惹是生非,以及反对学校教育等诸种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和社会意识形态。
这些“家伙们”并不幻想“事业”发展,他们将教育归结为中产阶级的特权,认为证书和考试也难以改变自己的地位,与其在使人疲倦的环境中付出努力,不如让自己避免来自被支配地位的双重侮辱,而去放任自己的乐趣、娱乐和“找乐子”。威利斯在实际和经验的范畴内分析了孩子们的“选择”一开始是如何出现和被定义的,力求揭示在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包括文化和象征的层面,人们如何建构特定主体的身份和鲜明的阶级形式。
在《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里,我发现了类似的描述。马克写到,小镇衰败的景象由外至里地向人们的心里渗透,导致一种所谓的“本位”意识正在悄然形成,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了要认命的思想。这种自我价值的缺失,严重困扰着他们这一代出身工薪阶层的孩子,许多人因此屡遭挫败,虚度一生,甚至英年早逝。
少年马克阅读了“愤怒的青年”代表、英国作家巴里·海因斯的小说《男孩与鹰》,观察到自己所在的班级就有四个“卡斯珀”(《男孩与鹰》中的小主人公),那些来自破碎家庭、衣食无着的孩子,他们貌似桀骜不驯,实际孤独无依。这是一个对读书充满敌意的环境,马克隐藏起自己的锋芒,学会了如何讨好那帮愤怒的、自甘堕落的孩子,以免遭受他们的欺负。马克说,书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强化了他作为局外人的身份,帮助他渡过了无数难关,也塑造了他独立自强的人格。
本文提到的其他关于讲述工薪阶层子弟受教育故事的图书。
突破的可能
《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和《学做工》这两部作品所描写的小镇生态,绝非英国的特例。前些年,有一部世界畅销的非虚构作品叫《乡下人的悲歌》(该书也被改编为同名电影),作者J.D.万斯讲述了社会、地区和阶层衰落会给一生下来就深陷其中的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很多人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认为他是“美国工人阶层的代言人”。故事的结尾,万斯凭借自己的努力,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在传统意义上成功实现了一代人向上的流动,但是,回首往事,工人子弟走过的弯路是那么的触目惊心。这个纵贯祖孙三代人的故事,呈现的不仅是家族的创痛,也是城乡分裂的沟壑。萎缩的乡村和膨胀的都市在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差异,加深了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的宿命感,如果想要摆脱似乎早就固定的阶层身份,会是多么困难。
但是与此同时,这些作品恰恰又在证明突破之可能。马克·霍金森、保罗·威利斯、J.D.万斯,他们每一位都出身于工人家庭,他们自身的经历就是鲜明的例证。每一个阶级,都是由个体组成的,而每个个体的状况,都在塑造阶级的面貌。这些作家对于原有阶级的关怀,也在传递着心声如出一辙的观念,他们在召唤新一代的年轻人重塑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教育与阅读,正是达成人生成就的必要途径。
这正如作家、教育工作者黄灯在《去家访》里所说的:“尽管从整体而言,任何群体都受制于时代大势所决定的趋势和路径,但从微观角度看,个体一直拥有社会夹缝中突围的可能,这恰恰是教育之于年轻人的重要意义,也是它能提供此种可能的最好屏障,激活个体的生命活力、唤醒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恰恰是教育能以柔韧之躯巧妙抵达之处。”也正如她的前作《我的二本学生》所显示的,“尽管年轻人的奋斗夹杂了无数心酸,但他们蓬勃的生命力,依然呈现了生命本身蕴含的创造本质”。这也是以上几部作品共有的题中之义。
阅读的召引
在从注定命运中突围而出的过程中,阅读扮演着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马克·霍金森在序言里说道:“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传送门,能够将你传送到一片新天地或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世界。”在《这儿可没人读托尔斯泰》里,马克不断地提及他读过的许多书,提及这些书是如何一步步塑造了他的思想。正是因此,他放弃了父母为他规划的“继承父业”的道路,鼓足勇气去谋求记者的职业,继而成为作家、出版人,从磕磕绊绊的一路碰壁到逐渐平顺的职业生涯,阅读从来都是他的能量来源和精神支撑,包括塞林格、奥威尔、加缪、毛姆……还有马克特别指出的那种卡佛式的“厨房水槽现实主义”的工人阶级小说。我想,很多人读到这些讲述,都会情不自禁有种亲切感。马克的阅读记忆,相信也是很多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爱书人的共同记忆。
马克的出色文笔,常常让我莞尔一笑。全书起笔,他就在强调自己收藏了3500本书,这些书给他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让房子空间变得越来越小,而且让他在别人眼中似乎变成了一个“怪人”。天哪!我可太有体会了。不知不觉,我有了一万多本书,从阳台到客厅到卧室,甚至床底、衣柜和旧冰箱,都被变成了放书的地盘。甭管别人怎么看,我跟马克一样,“那种被书山环绕的感觉简直太妙了”。当然,如果我们想要为自己辩解,不妨引用马克在书中对于收藏癖的考据,还有他对于纸质书的实物接触所产生的感官描写。他甚至为自己对于书本的过度迷恋而去看过心理医生,后来终于将自己放心地安置在书本的世界里,因为这些书籍承载了我们对于世界的渴望、好奇和谦逊,也承载了我们永远不会改变的纯粹的快乐。
这本书从很多方面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如果你是一个出版人,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可能会让你拍案大笑:出版生意可真的不太好做啊。为了处理仓库里的滞销书,马克趁着夜晚偷摸把书运到垃圾站想要倒掉却被抓住的情景,实在太有画面感了,活灵活现。书中关于外公的讲述,也让我深为感动——在我们的人生之初,大约都有这样一位引路者。我的外公恰巧也是我的阅读引路人,他从没上过学,只是一个普通的炊事员,却爱书至深,独居的小屋里装满了书,我一直记得那个小房子昏暗的光线,以及光影里模模糊糊、四处叠放的樟木箱子,那些箱子里都放着书。外公很爱惜书,他用浅棕色的牛皮纸包了书皮,并用钻鞋底的大针钻了洞,绑上很结实的钓鱼线,书角还钉了书钉。他不让我们小孩子碰书,但他会抱着我们坐在他膝头,给我们讲书里的故事。《西游记》《镜花缘》……那些故事令我着迷,那是我爱上阅读的起点。
马克最爱的,除了阅读,还有音乐。这本书的扉页题词写道:“我回忆起一个更广阔、光明的世界,一个充满书籍,可以安静思考的世界。”这句话就来自于澳大利亚摇滚乐队“中间者”的歌曲《牛群与甘蔗》。音乐与阅读,构成了马克迈步前进的双足。作为撰稿人和出版人的马克,一直偏爱与音乐有关的题材。年轻时,马克组建过摇滚乐队,他在歌词中写下了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包括他对社会不公的观察和不满情绪的发泄,他也曾经是一个“愤怒的青年”。对于马克来说,音乐也是一种阅读,是阅读社会也阅读自我的一种方式。
马克的3500本书里,也包括了他自己写的四五本书。书籍曾经为马克打开了传送门,让他看到了更远、更广阔的天地,而如今,马克也有了为更多年轻人打开传送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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