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经纪公司的那些“分手合约”
新浪娱乐讯 日前,莫小棋[微博]发声明称与前东家星皓的解约官司,历时3年之久最终以莫小棋方胜诉告终,并获得赔偿款逾百万,这也算是明星独斗经纪公司鲜有的胜诉例子。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沸沸扬扬的明星解约事件,在新的一年里也希望彼此合作妥妥的,如遇矛盾好聚好散,寻求支点共谋发展。
黄圣依
黄圣依--遭遇雪藏奋力反击
黄圣依在电影《功夫》中崭露头角,由周星驰一手捧红,但因私接活动,纪律不佳,星辉公司决定将其雪藏以示惩罚,双方关系破裂。后黄圣依单方提出与公司解约,公司也向法院控诉黄圣依违约私接工作的情况。但事件的判决关键在于,公司在为黄圣依谈戏时曾要求其以极低的不合理价格接演,赚取中间高额差价。最终证据表明,星辉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艺人,违反艺人代理经纪约根本原则,因此最终判定星辉败诉。
周笔畅
周笔畅[微博]--坚持自我花钱赎身
凭借超女舞台一夜走红的周笔畅,顺理成章地签约天娱,但好景不长,因在音乐理念、收入比例以及经纪人分配等问题上出现矛盾并始终无法协调,仅几个月时间里,周笔畅便在网络单方面发表和天娱解约的声明。依照合同,周笔畅需向公司支付高达500万元的解约费,为了维持自己的理念及个性,周笔畅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韩庚
韩庚[微博]--遇不平等回国发展
韩庚作为组合Super Junior的中国成员在韩国出道,并参与活动,长期的精神及工作压力,已经超出了韩庚身体所能承受的程度,外加不能回国、通告过满的情况,都让韩庚决意与SM解约。09年12月21日,韩庚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其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由与合约涉及跨国,整整一年之后,事件才有了结果,首尔中央法院判决双方合同无效,法院称,“通过调查发现2007年的续签以及2007年12月的附属合约均属无效”,韩庚得以还自由身。
张杰
张杰--合约未解再嫁东家
张杰曾以04年《我型我秀》冠军身份签约主办方上腾娱乐,签约仅3年便因公司安排活动少导致生活窘困而提出解约。在合约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张杰报名参加湖南卫视[微博]《快乐男声》获得名次并与天娱传媒[微博]签订了经纪合同。同年6月,上腾娱乐将张杰告上法庭,次年9月,法院最终宣判张杰向上腾娱乐赔偿50万元。
陈楚生
陈楚生[微博]--高层出面庭外和解
07年陈楚生因罢演湖南跨年晚会,其与经纪公司天娱之间的矛盾浮出水面。09年陈楚生及代理律师在京举行发布会,宣布已向天娱提出解约,回应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并就公司对其专辑及商演安排进行了简单的说明。09年天娱向陈楚生索赔2600万,2010年这个数额又增至3800万。最终这场长达三年的解约拉锯战在华谊高层的努力下达成庭外和解,陈楚生真诚向天娱表达了歉意,而天娱也对其此前行为给予理解。
张雨绮
张雨绮[微博]--执意分手甘愿赔付
2010年9月,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解约一事,一年后案件在上海开庭审理,张雨绮本人并未到场,并且当庭也未作出最终判决。又经过一年时间,至2012年,案件最终有了判决结果--即合同解除,张雨绮赔付星辉公司300万元港币,对此结果张雨绮十分坦然,表示接受判决,懒得上诉。
梁洛施
梁洛施--突玩失踪庭外和解
梁洛施12岁便与英皇签下长达10年的合约,08年4月,英皇与梁洛施对簿公堂,公司称梁洛施多月失去联络,未履行合约内责任,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而梁洛施则针对公司合约时间过长及收取佣金过高而进行反击。但事件却在开庭前两日出现转机,双方突然作出庭外和解,但庭外和解其实另有协议,虽然双方均未透露,但恢复自由身的条件绝对不会太低。
林更新[微博]--各执其词
林更新因在电视剧《步步惊心》中饰演十四阿哥而迅速走红,作为唐人力捧的新人,林更新受到了不少于男一号的关注度。好景不长,走红不久林更新便和其经纪公司唐人闹出不和,随后他因拒绝出演《步步惊情》遭唐人雪藏,矛盾升级。最终,林更新单方面提出解约,并先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据上海市一中院披露,林更新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已有结果,林更新被判因无故要求解除合约需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95万元,尽管成功解约,但是不仅赔了钱,也落下了不少负面新闻。
窦骁
窦骁[微博]--擅接活动赔款解约
2010年,窦骁与新画面公司签订了八年合约,即从2010年3月起至2018年3月,新画面作为窦骁演艺工作的代理方,对于窦骁参与的演艺活动按比例收取酬金。但签约后,由于有部分影视及商业活动并非公司安排,新画面主张合约期内其擅自参加的演艺活动并未向公司支付酬金,属于违约性质。对此,窦骁承认确实参加了相关活动,但酬金已经向公司进行了支付。近日,法院认定违约方窦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判令合同解除。窦骁需赔偿新画面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
莫小棋--坚持法律并获赔偿
莫小棋
2011年7月,莫小棋经纪公司香港星皓娱乐向法院指控莫小棋违约并要求其支付高达800万元的违约金,后又于2012年3月通过微博公开表示称“尚未与莫小棋解约并且任何与莫小棋有工作往来的公司和个人,都有可能被起诉。”对此,莫小棋回应:“2011年星皓娱乐提出的法律诉讼已被驳回,且星皓无权申请禁止令。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约问题。”经过近三年的法律程序,莫小棋的合约问题于近日最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星皓公司对莫小棋进行逾百万的赔偿,这也是罕见的艺人在解约案件中获得赔偿的案例。(TG/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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