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团队代理的咖位最大的选秀出道的艺人解约案子结果,终于出来了,6年前选秀节目出道,惨遭5年雪藏,历时1年多的诉讼解约,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无责解约,恢复自由身;
因涉及艺人隐私情况,本案具体细节不方面公开化叙述,只能将来有同类需求的当事人看到后,可以线下查验;
这里具体说一下我们团队的代理经验:
1:艺人选秀出道或者通过星探挖掘与经纪公司/娱乐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一般合约动不动就是10年起,这里面一旦公司存在雪藏行为,会对艺人演艺生涯造成巨大打击,因此一旦与公司之间发生矛盾,遭遇雪藏之际,及时运用法律武器,诉讼解约才是上策;
2:合同中约定的天价违约金,并不是在司法实践中采纳,大部分公司也不会头铁去诉合同上的违约金,基本上是几十万或者艺人有几十百来万的收入,根据收入乘以几倍的违约金索要;
3:实践司法案件中,经纪公司/娱乐公司的损失依据主张,无非就是是否给艺人专门定制打造各种孵化推广,演艺技能的培训,专业的经纪团队打造,生活各方面的照顾是否落实,公司纯散养,让艺人成为糊咖的,基本无法证明自己有此类损失,因此这一方面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4:违约金的判定同理,是根据双方的过错来,艺人方进入公司以来,根本就没有得到公司有效经纪服务和商务对接的,完全无固定收入来源,无非维系生活的,想要解约,本身就是人之常情,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艺人主张无责解约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当然公司如果确实有存在对艺人的扶持投入,并且艺人也取得了一定的曝光知名度提升,获取了收入,有违约金判定也是正常的,具体系数裁定,是根据双方举证,质证反驳,法官认知裁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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