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产伪造父母死亡证明 老人告到法院要求撤销房产证

发布时间:2024-12-20 04:32

  今报郑州讯 亲生父母还健在,两个儿子竟伪造“父母死亡证明”分割继承了七间房产。侵权10年后,此案告发,但内情颇多。昨天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这注定是一起特殊的官司,76岁的陈大爷和75岁的老伴是原告方,二人状告郑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其撤销发给儿子的房产证。儿子陈先生和前儿媳仓女士是本案第三人。

  缘起:七旬翁状告郑州市政府

  去年10月,郑州市民仓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协议离婚,因财产分割问题,陈先生诉至法院。不料意外骤生,起因就是仓女士与陈先生共有的位于郑州市南大街上的三间房产。

  今年上半年,仓女士突然接到法院通知,她与前夫的财产分割案暂时中止。因为陈先生的亲生父母陈老先生夫妇起诉到法院,状告郑州市人民政府,要求撤销其为陈先生办理的房产证。

  陈老先生说,1995年4月7日,陈先生和弟弟陈云(化名,已死亡)提供假的“父母死亡证明”,将陈老先生夫妇的七间房产分割“继承”,陈先生分得三间,陈云分得四间。此后,这七间房屋被依法拆迁,房产证也重新换发。但陈大爷和老伴一直被蒙在鼓里。现在他们要求撤销儿子陈先生的房产证。

  焦点一: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双方争议焦点之一是,此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根据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未告知公民或法人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或法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两年为限。

  陈老先生说,去年5月他们知晓此事后,立即向郑州市公证处提出申诉,经复查,郑州市公证处已撤销了当年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因此,郑州市政府也应该撤销给儿子办理的房产证。但郑州市政府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侵权十年,陈老先生夫妇竟然一直不知道,这在情理上说不过去,有些不可思议。

  而仓女士则认为,10年前的伪造“父母死亡证明”继承房产一事,本来就是陈老先生夫妇与儿子串通好的。二人早就知道房子被儿子继承,本案早过诉讼时效,应驳回起诉。

  焦点二:该不该撤销房产证?

  对于10年前颁发的房产证是否该撤销,陈老先生夫妇认为,父母明明健在,两个儿子竟拿着父母的假死亡证明要求继承房产,这很可笑,现在公证书撤销了,房产证肯定也得撤销。

  郑州市政府代理人辩称,从形式上看,1995年发证时,陈先生和陈云提交有公证书等材料,这些符合法律规定。作为房产证的登记管理机关,郑州市政府尽到了注意审查义务,程序合法。现在,两原告突然提出继承行为是对其的侵权,完全属于意外,发证机关并不知晓内情。

  隐情:仓女士的一肚子苦水

  让人疑惑的是,为何侵权10年后,两位老人才发现房产被继承,莫非是另有隐情?

  据仓女士介绍,10年前,陈老先生与两个儿子串通好,由俩儿子分割继承房产,目的是将一个房产证变为两个房产证,根据当年的拆迁政策,这样可以多拿到10个平方米左右的补偿款;10年后,陈大爷突然翻脸,也是与儿子串通好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仓女士平分三间房产。

  仓女士说,这三间房产应属于她和前夫共有,但如果陈老先生夫妇赢了,房产就归属于老人,仓女士就没有权要求平分,这很不公平。

  对于这些疑点,郑州市政府代理人说,陈老先生夫妇与仓女士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或侵犯国家合法权益。

  本报将会继续关注此事。


网址:分房产伪造父母死亡证明 老人告到法院要求撤销房产证 https://mxgxt.com/news/view/349550

相关内容

遗产继承纠纷:父母将唯一房产遗赠给侄子 子女能追回吗?
遗产继承案例:房产遗赠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继母将夫妻共同房产遗赠 继子女起诉能得到吗?
民法典房产遗产如何继承
明星离婚财产应如何分配
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继承(房产)非折价、拍卖,还可以“加名”
2023年房地产广告法(二十四篇)
那些惊世骇俗的名人遗产案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