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养女高管回应:我待她百般疼爱,是她忘恩负义

发布时间:2024-12-18 07:50

“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房思琪在被自己的老师性侵后为这样一段“关系”辩解着。

之前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觉得这是一部充满悲剧色彩的小说,作者林奕含本人也因为这段痛苦的经历走向自我灭亡的道路。

今天看到新闻,一个14岁的小女孩被她名义上的“养父”性侵4年,被折磨的几近死亡,发现生活中“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竟然这样真实的存在着,真实的让人脊梁骨都冒冷汗。

父母的缺席让罪犯有机可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会因为某些“养父”打着收养的名义做着禽兽的事儿。

43岁的鲍某明,拥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证的资深律师深谙此道,他和李星星的母亲通过网上相识,李星星的妈妈是个单身母亲。

一个男人,高学历,高收入,中美两国精英律师的身份,没有婚史没有孩子,没见过面就说要接受一对普通的母女作家人,这正常吗?

如果真有,那可能是掉进了玛丽莎爱情小说的二次元。

对此,李星星的母亲也怀疑过。

但是作为鲍某明这样见多识广的“精英律师”,对付一个普通的妇女和一个不满14岁的孩子,对他来说实在太容易了。见面之后,鲍某明通过他的上层精英的身份和无微不至的关怀,打破了李星星母女的疑惑。

为了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2015年11月李星星的母亲让鲍某明将李星星带去北京上学。

却没想到这次的“求学之路”是将女儿亲手推向了深渊。

虽然能经常和女儿通电话,却不知道这些电话都是在包玉明的监视下被接听的,浑然不知女儿接下来要面对的厄运。

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鲍某明以“穿衣服睡觉不健康”为由,侵犯了李星星。

孩子缺乏性教育间接造成了这场悲剧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

房思琪妈妈的回答也是很多家庭的回答。

此时的李星星对“性”还处在懵懵懂懂的阶段,她本能抗拒鲍某明,但是一个14岁的孩子能够怎么对抗得了“山一样”的成年男人?

在她被侵犯后,鲍某明在李星星还未建立正常的“性”观念时,先入为主。给她看一系列的“成人影片”,告诉她这一切都是正常的,并且洗掉了她身上残留的证据。后来变本加厉,到了烟台以后,开始给她看3~5岁的“儿童影片”,夺走了她的手机,剥夺她辩证思维的可能。想要把她一起拉向深渊,满足自己变态的兽欲。

不得不说,这洗脑手段真的是太“彻底”了。

2016年初,经历过侵犯后的李星星身体部位开始出现疼痛的症状。在她拿到手机后,通过联系在线医生她得知了一个结果:她被强暴了。她听从医生的建议报了警。

可是,没想到的是,除了警察来家里搜索了一番,什么都没找到以外,鲍某明像是没事人一样回来了。

在她看来,警察都是为了抓坏人存在的,如果他错了,为什么不抓他呢。那么,他回来了是否证明他无罪?关于“强暴”的定义,在她薄弱的世界观里开始动摇。

为了达到控制洗脑的目的,他断绝了她和外界的联系,告诉她“沉默是金”,驱除一切求助的可能。

和李星星一样,在很多家庭中,都羞于谈“性”。即使接受了各种学科的知识,在这个领域,也依旧一片空白。鲍某明却利用了这点,企图建立一个由他操控的“世界”,把懵懂的李星星一起拉进深渊,陪他疯狂。

“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还没有开学。”

李星星和房思琪的反抗和疑惑总是被一套完整的体系所瓦解,把不合理变得合理

房思琪的老师李国文用文学建立了“房思琪的乐园”,戕杀了一个少女的快乐和人生,鲍某明用法律的知识打造了李星星的“初恋乐园”,将她折磨的几尽死亡。

房思琪的老师利用房思琪对文学的向往,逼迫房思琪爱上他。鲍某明学的法律并没有帮助其他人,而是成为了他作恶的武器。

他曾写过一篇文章,名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身为律师,他深知只要和十四岁以下发生性关系,直接构成强暴,十四岁以上只要不违反女方意志,就不算强暴,所以他等到孩子14周岁之后施暴,至于“意愿”这个东西的判定很是“缥缈”。

从14岁开始到17岁的三年,多次在烟台立案后被撤案!多次得到一个“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次报警的结果以鲍某明写的一封保证书收尾,信中写着:“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试问,哪个人会能容忍“现在的女儿”变成“未来的妻子”?但是就在这样明显的措辞下,因为没有足够“明显”的证据,李星星还是被带回家去继续施暴,长达三年之久。李星星不断的报案求助,不断的被撤销,问的多了,有人说:“我不能帮你们,再帮下去,我的工作就丢了”。

因为在自己的领域有过太多的资源和看不见的网,在这张网中,他们就是“神”,任何掉进这网中的“猎物”,靠自己的力量再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我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写法医的段子:以后千万不能背叛,不然让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连法医都找不到任何痕迹来。

虽然是句玩笑话,为了说明术业有专攻,但是细思极恐。有些专业知识就是把双刃剑,用的好是造福,用的不好是造孽。

像李国文和鲍某明这类人,他们都太过擅长用一种体系自圆其说,构建一个属于他们的“道德体系”,被迫分不清这到底是对是错

鲍某明的回应无法掩盖他的罪恶

鲍某明说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说来话长,对星星百般疼爱。现在是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

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是否是因为法律在他眼里没有底线?

他说见过他的人,都是对他的人品有目共睹,包括同事朋友同学都知道他人品非常好。

还记得N号房的赵博士吗?名校毕业,热心公益,老师口中的好学生,邻居眼里的好孩子,老板眼里的好员工,可是他人品就好了吗?

有个词叫“衣冠禽兽”, 你自诩的人品是你的“衣冠”,“禽兽”的那一面隐藏在这“人品”这层皮底下见不得光。身边的同事朋友对他的人品有目共睹,是因为那些人都是成年人,而他“禽兽”的一面只会展示在未成年人面前,所以他们才能看到这“好人品”。

林奕含和李星星都在这种情况下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林奕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李星星自杀未遂。他们都被毁掉了整个人生。

林奕含在书中说:“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青春的幸存者,少数的孩子夭折在那些衣冠禽兽的手中。对于侵犯未成年孩子的禽兽,我们绝不会原谅。

法律是保护公民的武器,如果因为懂法律就让这样的恶魔肆无忌惮的在世间为非作歹,那法律的正义何在?希望严惩这种人,等待正义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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