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粉丝之间(一):隐私权与知情权的爱恨交织

发布时间:2024-12-17 10:07


明星出新作品,期待粉丝多多关注;吸毒、嫖娼、偷税漏税等等,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希望不被粉丝发现
日常一句话,动辄几千万上亿粉丝趋之若鹜,一举一动牵动舆论动向
随便就是几千万上亿的收益,还各种偷税漏税,引发公众对社会财富分配的争议
“小鲜肉”、“没演技”,各种标签构成明星与粉丝之间爱恨情仇……

在娱乐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各路明星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有关明星的消息都总能能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明星的一举一动更有搅动舆论风云的态势。
明星与粉丝可以说是如影随形,一方面,明星满足了公众作为粉丝的需要,如审美、娱乐、休闲;
另一方面,明星又正是因为有粉丝的关注和追捧才能称之为明星,并从中获利,应该说他们是个“共同体”。
但他们之间也存在“冲突”:明星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争。
本文想谈谈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
明星通过粉丝的关注和支持获得荣誉、金钱、地位甚至权势,公众通过明星获得某些精神上的慰藉,这方面他们是“相爱;
在另一方面,明星又苦恼于公众的过度关注,将自己的个人生活置于整个社会的关注之中,毫无隐私可言,成为“透明人”,而粉丝也会觉得明星不够接地气,高高在上,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相杀”。
尤其近年来私生饭、爱豆、饭圈文化,更是把这种关系体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这“相爱相杀”上演了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戏码,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作为明星的隐私权和作为粉丝的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冲突。
一、何谓明星、粉丝?
何谓明星呢?某度解释是:指在某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
国外一明星协会对其有这样一个定义,即就是通过国内外大量主流媒体以及所获得的奖项和取得的成就而受到公众关注的人。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有学者认为,公众人物就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其因特殊才能、成就、经历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为公众熟知。
因为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对象,其财产、婚恋、兴趣爱好等私生活领域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公众兴趣,民众有权知道其生活的部分内容。
而粉丝,某度解释是:崇拜某明星的一种群体,多数是年轻人,有着时尚流行的心态,英语单词Fans。
明星,首先是普通人,因在特定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基于各种因素而逐步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大有“一举成名天下知”之态。同样是作为普通人的公众,因对明星的喜欢,基于对共同偶像的喜爱而逐步形成较为固定的群体,这群体就谓之为粉丝。

二、追星原因

那么为何会有这么多人作为粉丝的存在来关注明星呢?
有人认为,公众对明星的关注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平衡心理的需要。即媒体因自身属性或者利益的需要,或者是因为明星只将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呈现给公众,因此对明星的报道太过刻板正经保守,与现实相差太大,基于此——普通公众对想增进对明星的了解,主流媒体的报道太过正经完美保守,与普通人差距太大,出于这样的心理公众对明星多了了解的欲望,以此平衡心理。
二是窥视心理的需要。其实这是建立在前者平衡心理基础之上的,其实也就是一种猎奇心理,人类的好奇本能太微妙。
三是信息技术的发达。信息的传播路径形式多样、受众广泛,于是在口耳相传中有关明星的信息会越传越广,可以设想这样一幅画面,网民原本对某明星一无所知,因某事听说此人,会有意无意搜索与此相关的信息,就是在这种传播中信息不断扩大,进而为全社会所关注。
笔者认为,公众对明星的追逐的有两个原因:
一是伴随着新人类个性解放而来的是价值观多元化。
原本是国家出于政治或者其他方面的需要会塑造几个偶像存在,思想观念的解放伴随的是个性解放,个人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类型,于是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状:即某人的某一方面迎合了某一类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甚至仅仅只是看着顺眼,于是就会疯狂迷恋。
二是互联网时代的传播。

助力明星的形成和壮大,因为互联网的存在,每个人都被纳入到这个网上,因各种关系而构成网上的结点,一传十、十传百中不断扩大信息的受众,遂有了明星和粉丝这一群体。
三、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爱恨之间
近年来,各路明星吸毒、嫖娼、性侵、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引发关注。对这类触碰社会底线、违法犯罪的行为当然该严惩,只有这样才能正本清源、惩恶扬善,不要让这类明星破坏社会风气。
娱乐圈原本作为社会中一个较小的特殊的群体存在,却在每一期新闻中都占据头条,明星影响力可见一斑,粉丝狂热程度可见一斑。
有人全网粉丝数动辄千万、上亿,在普通粉丝只有几十数百的粉丝数的同时,我们可以通过明星的粉丝数窥见其影响力。
明星的存在,简单来说,可以看作一种关注点的存在。
有人狂热追星,关注自己喜欢明星的点点滴滴,日常生活怎么过,有哪些通告,什么时候出新作品,在哪儿开演唱会,最近与谁传出绯闻,与谁约会……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可以说对明星的关注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上世纪著名演员阮玲玉,有关她的新闻将其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死时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服药自尽,时年25岁。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尽社会关注、名利地位的同时也时常陷入尴尬境地,个人隐私何在?还有什么私密空间可言?
一方是粉丝关注带来的荣誉、明星光环,一方又是粉丝的过度关注带来的烦恼,在爱恨之间徘徊难舍。
下文具体谈谈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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