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成因复杂,应避免随意关联、泛化和滥用

发布时间:2024-12-17 07:42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谷雨)治理与预防网络暴力正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针对网络暴力现象的多元治理,是维护互联网络空间信息生态秩序健康稳定的题中之义和关键所在。7月27日,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传播与国家治理中心举办“网暴困境与多元治理”圆桌讨论会。

  与会专家认为,网络暴力具有规模性、聚集性、微暴力等特征,是由社会、技术、媒介、网民等多重原因导致的社会失范现象。网络暴力治理是长期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媒体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应谨慎贴网暴标签,不随意将争议事件与网络暴力关联,避免网络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滥用。

  难以界定 进一步探讨网络暴力复杂成因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政府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措施治理网络暴力,切实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充分彰显了国家依法治理网络暴力的决心。

  2022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使得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有规可依。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安表示,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全社会多重力量共同介入。然而“暴力”认定有难度,网暴成因比较复杂,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周葆华指出,网络暴力是本土化、历史性和高度情境化的现实问题。相关研究显示,网络暴力并不是新鲜事,形态多样,共识内容较少。网络暴力不断变迁演化,更多是指基于网络和社交平台的新暴力形态。网暴具有规模性、聚集性和伤害性,因此,网暴治理要聚焦于多对一、仅仅基于观念差异、想象演绎甚至虚假信息、避免定义泛化问题。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桂勇团队基于微博平台数据的研究发现,尽管只有少数青年网民存在网络暴力倾向,但其潜在危害值得警惕。事实上,部分青年网络暴力者在相关的网络行为中,强调自我表达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无意识构成了网络暴力行为,应当从整个社会系统的视角加以考察和应对。

  可以明确的是,网络暴力是由社会环境、技术环境、媒介环境与用户素养等多重原因导致的社会失范现象,随着互联网发展而不断变化演进。网络暴力治理基于多元影响机制,需要政府、平台、媒体、用户、学校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

  多元治理 网络暴力治理仍存在许多难点

  由于“网络暴力”概念固有模糊性,其与网络犯罪、网络欺凌乃至部分网络舆论监督之间区分始终不够明确,这使得对网暴行为的治理以及相关研究深入开展依旧面临许多难题。网络暴力多元治理面临的困境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

  首先,需要达成社会共识。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副教授徐默凡表示,语言的力量源自于约定俗成的社会性语言规则和社会共识。目前,还没形成关于网络语言暴力的共识。网暴概念应包含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负面性的表达,聚集大量冲击性语言等要素。网络暴力治理的关键在于要有相对明确定义,塑造和传播社会共识。这需要平台和媒体等多方力量努力,整体推进对于网络语言暴力的认知。

  其次,要明确意义和目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副研究员方师师谈到,网暴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对网暴概念界定要有“网感”,网络暴力究竟发生在什么样的网络环境中,施暴者群体有什么特征。在法律和技术“双管齐下”的网暴治理格局中,依然存在不支撑、不对称的问题,社会力量和行业自律仍存在短板,用户使用体验和媒介素养方面仍存在不足。网暴治理需要更加系统化、敏捷化,从用户端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的自我赋能机制,在相关政府部门、平台、媒体、行业组织、学者专家、法律救济的共同努力下,提升用户辨识网暴的素养能力,使其掌握并用好平台提供的多种技术工具,主动抵制网暴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参与网暴治理建设。

  此外,网络暴力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律监管治理边界模糊。对此,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彭桂兵认为,网暴不是法律概念,以冷嘲热讽、阴阳怪气为代表的 “不良信息”型网络暴力,是网络暴力界定的难点,如何区分“不良信息”和正常网络信息,暂无明确法律规定,清楚界定网暴非常困难。治理关键在于抓住几类典型网暴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相关案件面临难以确定责任主体以及因果关系、追责成本高、司法适用难等问题,应平衡网暴治理与言论表达之间的关系。

  总体来说,网络暴力的生成来自于复杂的社会互动,对网络暴力的治理也无法仅仅靠政府监管和平台治理措施,最终势必要将网络暴力的防范治理推广为广大网民的内在伦理与媒介素质培养。

  慎贴标签 警惕网络暴力概念泛化与滥用

  媒体是治理网暴的重要一环。媒体如何参与网暴治理,应该承担怎样的角色?同样值得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指出,“部分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未核实基本事实的情况下,直接将事件前因后果与网暴强行关联,形成了以‘假网暴’催生真网暴的现象,消费了公众情绪,也加大了网暴治理难度。在具体实践中,应当避免网络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滥用。”网络暴力受多重因素影响,责任应由多方共同分担,并进行协同治理。

  “涉网暴社会事件爆发以后,不要急于用‘网暴’去贴标签,而是应该深入调查,尽量还原事实真相。”徐默凡认为,很多网暴事件,往往是多因素共同诱发的,只有摆事实讲道理,才能拆解网暴的危害,追根溯源,亡羊补牢。他建议新闻媒体借助一些热点事件引导社会讨论,厘清网暴的具体表现,宣传网暴的巨大危害,提醒网暴者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媒体报道对网暴事件的传播扩散是把双刃剑。好的报道能起到定性定调、正向引导的作用,不当的报道可能助推网暴事件传播。”张志安建议,媒体要做好内容价值和流量之间的平衡,利用新闻调查以及舆论监督等手段,还原事实真相,与互联网平台建立良性沟通协作机制,避免网暴概念泛化与滥用。

  精准快速 平台治理网络暴力要有容错性

  互联网平台是治理网暴的关键角色。从整体治理措施上来看,互联网平台在治理网暴的功能设置上已经初具规模,还需要多主体配合,进一步发挥平台自主探索网暴治理措施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具体到实践中,抖音安全治理相关负责人分享了抖音平台在治理网络暴力中的相关举措与难点。

  该负责人表示,在治理网暴中,准确区分网络暴力和正当批评存在难度。网暴发生成本较低,传播扩散速度快。如何在短时间内精准过滤有害评论,对平台而言是巨大的挑战。此外,平台外部信息变化也会不断影响治理进程,随着事件反转,网暴受害者、公众情绪也会不断转移。相关事件发生后,仿冒当事人账号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核实当事人真实身份带来一定困难。

  基于此,抖音在不同场景下采取不同措施。在评论场景下,抖音陆续上线了评论权限管理、关键词过滤和精选、氛围引导、一键取证和固证等功能。在私信场景下,抖音上线了社交对象授权和非双关好友只能发一条私信等功能。除此之外,抖音还增加网暴举报端口,结合“抖音小安”,上线“一键防暴”功能,用户可开启一键关闭评论、过滤不当言论、账号不被搜索等功能。除此之外,抖音建立心理关怀团队,联合外部组织对遇到情绪困扰的用户提供心理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抖音近日发布平台治理网络暴力信息的最新规范,同时发起反网暴倡议活动,呼吁友善表达,与社会各界共同反对和抵制网络暴力信息。明星名人、专家学者、公检法、媒体以及广大达人网友积极参与倡议,短短数日,参与签署倡议的人数已超过130万,话题视频播放量接近2亿次。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中心发布了《互联网平台网络暴力治理机制构建与测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构建了网络暴力防治措施评价体系,并对国内多家互联网平台进行了测评。《报告》显示,在网暴技术应用和治理实效方面,我国互联网平台已达到了与国际相当的水准。其中,抖音平台在各项指标评估中得分较高且相对均衡,在整个行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作为该报告主要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谈到,平台在治理网络暴力中,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不应该唯结果论,而应该综合考虑平台是否采取合理措施,建立有效拦截机制,评估是否履行相应责任。同时,要激励平台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平台治理网暴,给予平台相应试错容错空间,在保障用户权益和网络空间信息内容秩序基础上,保护互联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网络暴力成因多元,解决网络暴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网络暴力的治理还需要准确界定多方主体角色,科学划分治理权责,实现最佳防治效果。

[责编:肖春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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