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行为要分公德私德?北京日报:明星与普通人标准不同

发布时间:2024-12-17 06:29

婚内出轨、召妓嫖娼、家庭冷暴力……前妻的一纸长文控诉,让曾经的优质偶像王力宏瞬间跌落神坛。除个人形象崩塌,多家品牌也迅速宣布与其解约。

自出道以来,王力宏集“才华歌手”“高知学霸”等多种光环于一身,如今的“翻车”着实令大众惊愕。目前,身处风暴漩涡的当事人尚未回应,但品牌解约割席步调极其一致。无论事件未来如何走向,此次的圈内“地震”都进一步说明,凭你多大的明星,多光鲜的“人设”,只要名不副实,德行有亏,都得凉凉。

汹汹舆情中,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评价明星行为举止应分清公德与私德。所谓公德,是指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每个人在与社会产生关系时可能产生的道德问题;而私德则是个人对自身品性的追求。“婚内出轨”“私生活不检点”等,显然属于后者。有一说一,划清公德与私德界限,这样的尺度对普通人来说没毛病。但明星艺人身处聚光灯下,拥有着普通人无法比拟的话语号召力、社会影响力,二者岂能用一套标准衡量?倘若对重大“私德瑕疵”听之任之,这又会对未成年粉丝带来怎样的价值导向?更何况,明星的高收入和社会声誉,并不仅仅来自于作品,也来自于公众形象,甚至后者的比例更高。这份“收入溢价”,客观上就需要更高的私德要求来弥补。

“娱乐圈不断生产大瓜,让群众都吃不过来。鲜花、掌声和高额收入成了一些人自我放纵的迷魂剂。”近年来,艺人偷税、吸毒、嫖娼、出轨等狗血事件层出不穷,有媒体人做出这样的灵魂解读。对于种种失范劣行,但凡践踏红线的,法律已做出惩戒。但也要看到,不违法只是底线要求,公众人物更应“爱惜羽毛”,娱乐圈不能沦为道德洼地。除了靠个人自律,关键是得形成一套行业自律惩戒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在“黑红也是红”等扭曲流量观的左右下,虽然一些劣迹艺人确实销声匿迹,但还是有些丑闻不断者跻身“顶流”,换个“马甲”又风生水起。这无疑提醒相关方面,行业自律惩戒不能只是“纸老虎”,必须明确从业规范、健全惩戒制度,对劣迹艺人“一把尺子‘凉’到底”,不给强行洗白、带“病”圈钱留下任何空间。

德行有亏,人生必难行稳致远,这是铁律。演艺人员必须要有所敬畏,先修德修身,再谈成功成名,否则再受追捧,也会一失万无。

栏目主编:张武

本文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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