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文化的崛起与偶像粉丝社群的情感劳动
林品
“鹿晗公布恋情”的新媒体影响力之所以会让一些人感到意外和不解,绝不仅仅是因为这起事件在传统观念里只是属于“明星八卦”的范畴,更重要的原因是在于,按照传统的关于文艺明星的观念,鹿晗其实很难被认可为一名配得上如此高关注度与如此大影响力的超级明星。这位现年27岁的男艺人无论是在唱功方面还是在演技方面,都并未达到出类拔萃的高度,他至今也从未奉献过任何一部引领风潮的文艺作品。
除非是佩戴着所谓的“粉丝滤镜”,在情绪化的主观视域中过滤掉偶像的一切缺陷,否则,相对中立的观察者应该都会承认,由鹿晗担任主演的“IP巨制”《盗墓笔记》和《择天记》皆可谓品质欠佳,而鹿晗推出的音乐专辑事实上也都乏善可陈。
对于那些以为文艺明星的受关注度的首要来源应当是其文艺作品的人士来说,鹿晗所获得的如此大规模的狂热追捧似乎是难以理喻的。然而,鹿晗现象的值得探讨之处正在于,它标识着一种新形态的偶像-粉丝文化在中国的崛起。
在这里,或许我们应该借用“爱豆”这个在鹿晗的粉丝社群中更为流行的名词,来指称以鹿晗为代表的新形态的偶像明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爱豆”,并不应当被视作英文单词“Idol”的中文音译,而是应当被视作“Idol”的日文变体“アイドル”(aidoru)与韩文变体“”(aidor)的中文音译,它其实是在21世纪以来,以日本、韩国为中心向周边国家播散的流行文化产业体系中诞生的概念。
只要简单地考察一下当今最具新媒体影响力的几位“顶级流量”的出道经历,我们就会发现这些“爱豆”与日韩文化产业之间的紧密关联:鹿晗与吴亦凡都是出道于韩国的男子偶像团体EXO,而易烊千玺、王源、王俊凯所在的TFBOYS组合的造星方案,则是明显模仿了日本最著名的男子偶像经纪公司——杰尼斯事务所的造星模式。
如果说,多数人对于偶像-粉丝文化的基本认知,是在20世纪中叶以来、以欧美为中心向全球播散的文化-体育-娱乐产业体系中形成的,而在这样一套至今依然持续塑造着全球流行文化的主流样貌的产业体系当中,偶像明星主要是借助技艺的展示与事业的成功来赢得社会声望的;那么,在日韩式的流行文化产业体系中,“爱豆”则意味着某种有别于专业演员、专业歌手的独立职业,他们在演艺、歌唱、舞蹈等领域可能都略有涉猎,但他们的人气却并不源自那种单向传播的技艺与作品,而是源自他们在社交媒体时代的双向交互中与粉丝建立起的情感联结。
可以说,在日韩式的“爱豆文化”中,“爱豆”与他们的粉丝群体分别从事着两种彼此相关的“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r)。一方面,“爱豆”会在综艺节目、粉丝见面会、社交媒体等场合娴熟地生产出一系列带有“粉丝福利”性质的言行举止,以便他们的粉丝能够运用这些声画素材展开自主编织与二次创作,从而进入到某种想象性的虚拟化的亲密关系(所谓的“女友粉”)或亲情关系(所谓的“亲妈粉”、“姐姐粉”、“妹妹粉”)当中。
另一方面,粉丝则会有意识地借助社交媒体和即时聊天工具,组建起极具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偶像后援会,进而在五花八门的应援活动中巩固并强化自身与偶像之间的情感联结,并且经由线上交流与线下交往,在协同作业的团队合作中形塑并增进某种同伴情谊。
在理想的状态下,这两方面的情感劳动将会彼此助力,合力构建出一种情感共同体。而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这种情感劳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让商业公司培养并推出的艺人(“爱豆”)与那些有可能持续关注这位艺人的人群(“粉丝社群”)建立起相对稳固的情感联结,而且更在于这种情感联结能够增强作为“产消者”(prosumer)[2]的文化主体进行某些消费行为与生产行为的行动力。
数码媒介的理念更新与技术演进,为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所描述的“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创造了媒介环境。而在当代的数码媒介环境中,新媒体的积极使用者不仅是作为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和媒介信息的接收者而存在,而且能够通过人机交互的用户界面,借助种种具备可读可写性、允许用户生成内容、支持群体协作任务的互联网应用,成为文化产品的“产消合一者”和媒介信息的双向交互者,能动地参与流行文化的生产与传播过程。
在这样的媒介生态下,由偶像-粉丝社群的情感联结所激发的粉丝行动力,不仅表现在积极主动地购买“爱豆”参与制作的文化产品或是“爱豆”所代言的各类商品之上,而且更表现在通过训练有素的集体组织齐心协力地生产出颇为可观的“用户自产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与流量数据。
也就是说,偶像-粉丝社群经由上述的双向互动而形成的那种情感联结,不仅会为粉丝的商品消费行为提供强大的情感驱动力,而且还会为粉丝群体协同作业的数码劳动提供强大的情感驱动力,从而让他们的“爱豆”在专辑销售量、新媒体数据等指标上呈现出极为可观的人气指数。
与传统的偶像明星相比,在社交媒体时代迅猛崛起的“爱豆”的人气,尤其显著地体现在那些熟练使用新媒体并深谙数据计算规则的粉丝为他们精心营造的新媒体势力之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些“爱豆”也会被文化产业的从业者称作“流量艺人”、“流量明星”;而他们的那些自觉从事数码劳动的粉丝,则时常自嘲为“轮博女工”(“轮博”即“轮流转发微博”的缩写)。
上文提及的“鹿晗公布恋情”,作为一场当事人堪称“顶级流量明星”的媒介事件,就向我们显示出那些自嘲为“轮博女工”的互联网用户在震惊体验的刺激下有可能制造出怎样的新媒体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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