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现象调查报告 明星出新作先要来炒作(图)
范冰冰金莎伊能静阿娇最近,周杰伦又跟某女演员闹出了绯闻,随后紧跟着的新闻就是这个女演员是周董新电视剧的女主角。前不久,汪涵“离婚”事件炒得沸沸扬扬,背后隐约是2009年超女开始预热的消息。娱乐圈的各种新闻,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老百姓其实也知道——这叫“炒作”。那么,到底是谁在炒作?又是如何炒作的呢?
炒作手段之7种武器
明星炒作,其实说来说去也不过那么几种手段,很多案例,老百姓一看就知道是在忽悠人,但是明星们却乐此不疲,观众也只好看着明星自娱自乐。我们把明星炒作的手段总结成“七种武器”,读者不妨把听到的看到的各种明星的娱乐新闻也归归类,看看这些武器的杀伤力到底如何。
武器一:无情剑—绯闻
代表人物:周杰伦
绯闻看上去是“谈感情”,其实完全是利用感情的名义玩的游戏,看似有情其实无情。周杰伦和HEBE传绯闻时不少歌迷追问真假,而两人既不澄清也不辟谣,成为同一品牌代言人出席活动时落落大方,开演唱会时还彼此担当嘉宾。正所谓多情剑客无情剑,明星绯闻就是“雾里看花”,他们自己都不动真情,看客又何必当真。
炒作绯闻无疑是最有效的传播手法,也只有在明星这个行业里绯闻才可以被炒得如此翻滚腾跃,只有想不到的,没有炒不到的。周杰伦每一首歌几乎都能扯出一个绯闻女友,早年时唱《刀马旦》的李玟、唱《屋顶》的温岚、写《可爱女人》的徐若瑄都和周杰伦传过或长或短的绯闻,真是说不清究竟是绯闻让这些歌红了,还是歌红了惹出了绯闻。在经历蔡依林、侯佩岑两位正牌女友后,单身的周杰伦更是“小花边”不断,2006年发行《依然范特西》,周杰伦和S.H.E成员HEBE的绯闻则比专辑更热。如今周杰伦在华语歌坛的一哥地位无人撼动,而他也已无须搭配有名气的对象炒绯闻,即便和那些观众叫不出名字的MV女主角都能炒出一盘好菜,去年4月周杰伦在香港拍MV,买了一件内衣给女模特当道具,“周董新恋情浮出水面”的消息随即传遍各地。
武器二:枣核钉—口水战
代表人物:斯琴格日乐 金莎
口水的力量有多大?参见《神雕侠侣》中裘千尺口吐枣核钉震掉杨过手中匕首一段。此外,无踪无迹胡乱伤人,乃口水枣核钉之真谛。
娱乐圈骂战之所以精彩,一是必然涉及两方阵营,少不了口才、文笔、词汇量的较量,看上去颇像古代文人舞文弄墨的对联比赛;二是骂战往往都有联系,连环骂战岂不更精彩,2007年韩寒PK郑钧、郑钧PK杨二车娜姆、杨二车娜姆PK柯以敏,三场骂战让娱乐圈一时间被口水淹没,看得大家好不过瘾;三是私下骂不过瘾就上法庭骂,一旦请来口齿伶俐的律师助阵自然又多了看点。2008年最引人注目的骂战则是金莎和斯琴格日乐的对骂,一个是玉女一个唱摇滚,看似不搭界,却你来我往地对骂了好几个月,从演播厅门外骂到博客再骂到各大报刊的头条,“泼妇”等词汇从明星嘴里说出来和从街头巷尾的老妪那里随口而出的效果果然大有不同,这场骂战最终以闹上法庭,靠法律的力量才得以终结。
武器三:蚊须针—隐私
代表人物:伊能静
蚊须针是殷素素的招牌暗器,她就是用这个东西弄瞎了狮王谢逊的眼睛,能得手除了因为她鬼灵精怪,更主要是因为她是背地里出手。炒隐私的关键也是必须背地里出手,拿自己的恋情、家庭炒作得憋得住,开始时要若无其事,摆出一切和自己无关的姿态,事发后则不能回应,面对所有人的问题都必须含糊应对,打死也不说。
用隐私当材料炒作其实不太高明,一不小心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伊能静原本在大众心中是个好妈妈好太太,谁知道和黄维德的一张牵手照片就让千年道行毁于一旦。据称,伊能静卖光了台湾的产业,而她和庾澄庆也已经签了离婚书,至于为什么还不承认离婚的消息,多数人认为,这样也是为了炒作,如果公布于众,此后再拍戏、代言还拿什么料炒作啊。
武器四:暴雨梨花钉—丑闻
代表事件:艳照门
暴雨梨花钉出自古龙的《楚留香》,它共有二十七枚银钉,一个不会武功且身患软骨病的人以其杀害了当时最有名的暗器名家等一票人。丑闻容易拔起萝卜带起泥,一打击就是一大片,可谓无形的暴雨梨花钉。丑闻是公众人物的大忌,因为丑闻永不翻身的人大有人在,当然明星对丑闻虽然有一定免疫力,不慎被丑闻炒到的话可参见阿娇、陈冠希的运作轨迹。
“艳照”本身不丑,但因事发前阿娇一直以纯情示人、事发时张柏芝为人妻为人母,再加上艳照伤到了花花草草和未成年小朋友,所以就成了“丑闻”。明星不幸被丑闻炒到的结果就是封杀封杀再封杀,有张柏芝的广告都换成了背影或长相相似的人,有阿娇的电影直接在掀起盖头的一瞬间就删掉,而陈冠希则直接远走大洋彼岸,躲起来了事。艳照门一年后,主角们才敢陆陆续续地复出,阿娇更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敢贸然在媒体面前公开亮相、不敢一次接太多工作,可谓小心小心再小心。
炒作源头之3大黑手
明星所炒作的各种所谓新闻,都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些新闻里面,有明星自己故意制造的,有影视、唱片、经纪公司为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制造出来的,还有一部分是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硬把某个明星拉下水从而制造出来的。
黑手一:明星自炒
2006年,吴彦祖推出电影《四大天王》,该片用纪实的手法讲述了他所在的Alive组合由最初成立到当时传不和闹意见的过程。吴彦祖曾经截取其中一段曝光,又向一位香港女记者讹称自己的新歌《阿当的抉择》被盗录,引出不少新闻。在影片首映时,吴彦祖还特别请来当事女记者,对方看到影片中的片段随即目瞪口呆,而吴彦祖则称“自己其实是耍她”,令女记者当场大哭。这一明星自我炒作的案例有些极端,但新人想出名、老牌要维持,混迹娱乐圈懂得自我炒作确实是一个有效手段。
有一些案例,明星主观上可能并不想炒作,但客观上却达到了炒作的效果。李湘请来绯闻男友王岳伦担当电影《十全九美》的导演,让这部小成本投资从立项到上映都备受关注。湖南卫视舞美师曝光汪涵离婚把他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他和杨乐乐都一致否认离婚传闻,但杨乐乐在湖南卫视元宵晚会上穿了过于性感的服装,汪涵自爆是“江湖混血”、没念过大学,这些事情都让人想不通,这对儿夫妻究竟是想低调应对,还是要应势高调炒作。
黑手二:公司运作
影视作品要上映、唱片要发行、选秀要报名,这些时候总会伴随着炒作事件。2006年,网上曝光了多张曹颖和印小天在宾馆的“激情照”,曹颖回应称,这是自己参演的一部电视剧的剧照,并表示这是剧组故意曝光炒作,自己也挺无奈。2007年,黎明和范冰冰主演的《心中有鬼》上映,一些媒体关注的不是黎明的演技,而是他和范冰冰的床戏、女友乐基儿吃醋等话题,愤怒的黎明直指这些说法都是影视公司在炒作。而明星在出现各种莫名其妙的绯闻之后不久,往往也就是他们要出唱片、推广电影、推广演唱会等作品的消息,这其中的联系不言自明。
黑手三:搭车炒作
2月14日,重庆某大酒店出重金邀请范冰冰等明星参加演出。演出前一日,范冰冰工作室向媒体发布声明,称原定合同因主办方虚假宣传而变质,将原定的唱歌项目变成“范冰冰寻找接班人”活动,以退出活动不配合恶意炒作。而主办方则以此次演出已对外公开售票,是范冰冰单方面违约,将保留对其起诉的法律权利。商家倒是挺坦诚,他们说范冰冰是这次商演最大的腕儿,她的退出让1088元的门票跌到500元还卖不出去。商家在商言商本无可厚非,但想利用明星炒作也要运作得当,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真是得不偿失。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也有不少小明星,借助大明星的名气炒作自己,甚至已经成为某些经纪公司惯用的手法。晨报记者 王琳
武器五:判官笔—抄袭
代表人物:花儿 李宇春
判官笔是《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的爸爸张翠山的武器,他最出名的书法作品是在石壁上刻出的“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二十四个大字。判官笔又称状元笔,依照名字来判断,它可以杀人也可以让人成名,这一性质倒是和抄袭颇为近似。
抄袭是丑闻的一个分支,但在音乐圈却能自成一派。群众基础比较广泛的李宇春近日推出新歌《why me》,没想却陷入抄袭丑闻,网友认为《why me》与英国歌手Mika 2007年所推出的歌曲《lollipop》雷同程度高达85%。虽然制作方一再强调“根本没有抄袭,可以把歌曲的谱子公开,要有8小节雷同才是抄袭”,但听众哪管4小节还是8小节,听着耳熟就已经够到了抄袭的级别。由于音乐圈的性质,身陷抄袭丑闻的海内外比比皆是,内地歌坛代表人物绝不只有李宇春一个,2006年花儿乐队的《嘻唰唰》被认为抄袭,有乐评人指出花儿乐队两张专辑共13首歌曲涉嫌抄袭,事后花儿乐队和唱片公司认真认错,可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时隔不久,新歌《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又被指出抄袭,这次花儿大方表示,这首歌确实不是原创而是一首改编作曲,无法评价他们是学乖了还是抄惯了。
武器六:摄心术—自夸
代表人物:周杰、马天宇
在金庸的小说中涉及了481种武功,丐帮掌握的功夫中就有摄心术。不过金庸并未像描述降龙十八掌那样用心描述这门武功,可见功夫显然拿不上台面,所以明星还是慎用这招为妙,不过话说回来明星大多有点自恋,每天对着镜子说“我很棒”,估计也是一种职业素养。
2008年,因为技术升级人们无法再用匿名在博客中留言,随后就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明星都在自己的博客中留言,包括金莎、周杰、金巧巧、马天宇在内的众多明星被曝光“自卖自夸”,制造虚假人气。明星自夸方式千奇百怪,有的扮演自己的粉丝把自己往死里夸,更有的匿名留言反击对自己不利的博友。在大多数人心中,“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是个贬义词,其实这原本是个褒义词:王婆的瓜很甜,但因为是西夏的品种中原的人们都不知道所以必须要吆喝。所以明星自夸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总要有个度,伪装成自己的粉丝夸自己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手段。
武器七:屠龙刀—官司
代表人物:范冰冰
古代社会法制不健全,解决问题的终结方法就是血拼,砍倒对方为赢,难怪江湖人士都要抢屠龙刀。现代社会,法律是解决一切纠纷的武器,在法庭上双方以证据互搏,法官判谁胜,另一方就得服输,所以解决问题要靠法庭。
官司是以上一切炒作的升级版。娱乐圈中明星打官司也是家常便饭,2004年,范冰冰被某媒体写成“涉黄成‘星’”因此要和对方打官司,2008年,一家整容公司用“范冰冰”的名字打广告被范冰冰告上法庭,今年年初,范冰冰因“代言减肥产品拖欠中间费30万元”被告上法庭,官司刚刚和解没多久,前几天范冰冰又因没参加重庆一家酒店开业的商演活动面临被告上法庭的局面……加上公开体检以证明自己没有整容,虽然没有上法庭,但是性质也差不多。范冰冰涉及的官司数量几乎和她的曝光率一样多,难怪范冰冰被叫做话题女王,还真是虱子多了不怕咬,官司多了尽管打。晨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