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和4G网络的普及,网络直播行业尤其是游戏网络直播行业也迎来了迅猛发展,其也成为资本市场加持的重点领域。在游戏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直播平台之间恶意高价挖角主播的行为不断出现,对于游戏直播中的游戏版权保护问题也存在诸多争议,这些新现象、新问题成为相关行业、法律界都很关注的问题。
近日,由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游戏直播平台恶意挖墙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研讨会”在广州举行,来自法院、高校等各界的几十位专家,针对直播平台之间恶意高价挖角主播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游戏直播画面的版权保护等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明星主播成为直播平台竞争的重要IP

MISS、若风、小智、五五开、秋日、张大仙、嗨氏等等这些名字,可能对有些人来说比较陌生,但是在游戏直播行业,这些人是直播平台和用户“追捧”的“明星主播”。
直播平台通过形象构建、内容沉淀、品牌打造等一系列的打造和包装,花费人力、物力、倾注大量平台资源,把一个主播从默默无闻培养成“明星主播”。这些明星主播的背后是大量黏性较高的“忠粉”,可以给平台带来更多的活跃和人气,因此,“明星主播”就成为直播平台竞争的主要“IP”之一。
目前,直播行业内不断出现的“明星主播”被恶意高价挖角的现象,实际也就是看重了主播背后的大量粉丝,通过挖角,使挖角平台的用户和粉丝量实现“立竿见影”式上涨,而同时被挖角平台则会受到严重损失和影响。
直播平台的恶意高价挖角行为需引导和规范

直播平台之间的恶意高价挖角行为,并不是简单的明星主播的跳槽行为,背后其实是平台之间的激烈竞争。这种“挖角”与“被挖角”的恶意竞争,最终可能导致游戏直播行业的无序竞争,形成行业乱象。长此以往,真正培养游戏主播的直播平台,可能不再愿意花费精力和各种资源去培养明星主播,进而影响直播行业高质量内容的产出,最终整个行业的良性互动将受到影响。
对此,与会专家表示,在足球、篮球等传统体育行业里存在很好的自治模式,这些行业通过行业自律实现了对球员及流动的有效管理、约束。游戏直播行业,同样也可以考虑通过行业组织及行业自律,参考NBA或者足球等传统行业的自律管理体系,来引导平台之间的良性竞争和主播管理的规范化,以推动直播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扬教授认为,考虑到游戏直播行业的特殊性,针对平台恶意高价挖角的行为,在行业自律组织、自律规范尚缺失的情况下,司法可以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适度介入,引导行业更加秩序化、规范化发展,以免造成行业的过度混乱。同时,与会专家表示,由于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差异,在具体案件中,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游戏直播版权保护要考虑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对于游戏直播中的游戏版权保护问题,与会专家也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专家认为,游戏直播行业是个新兴的行业,其中涉及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是可以按照现有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评价和解决,对于游戏开发商的利益应该给予尊重和保护。同时,也要考虑行业发展的复杂性和各方主体对行业的参与程度,平衡各方的利益,以促进整个直播行业和游戏直播行业的不断持续、良性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