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条“酝酿”许久的大新闻,似乎正迎来新进展。有关“中央出手了!演员、编剧工作室等将被征缴35%‘重税’”的传言现身微博,继而引发舆论震动。
一时间,众多演员工作室、影视制作公司“人心惶惶”。而这一尚未被坐实的传闻,正以其罕见的号召力搅动着国内舆论场——影视圈“一片哀嚎”的同时,网友们却在齐声叫好:“早就该好好整顿了!”
某演员工作室工作人员称,的确有听说相关消息,且自6月起在合同和税务方面就已经更加严格,但目前并没有收到正式的征税通知。
尽管目前只有部分境外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更未见相关公告,但两个月以来的种种迹象却表明:针对影视圈产业链中乱象的整治,已是势在必行。
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告,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不到一个月后,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门又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而在这条《通知》中,最引人关注的一句话莫过于“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事实上,在这波引发中国“娱乐圈地震”的风波背后,还有更多的证据指向“天价片酬”。
据各路媒体和网友的“爆料”,一些一线演员参演电视剧的每集片酬高达100万人民币,而某些连代表作都没有的“流量小生”出演电影时的要价甚至上亿。
韩国演员的片酬同样“普遍低于同级别的中国演员”。通常情况下,韩国一线演员每集片酬税前在2000万-5000万韩元(约合18万-30万元人民币)。在税率方面,各项税金加起来,最多可占年收入的45%左右。
不过,在中国支付给演员的片酬是税后款——这几乎已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而在美国,则都是需要演员自己负担税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外媒的报道中,此次影视圈的“新税政”,似乎是有意针对片酬较高的港台艺人。新加坡《联合早报》在4日的报道中称,传言有关部门将对200名台湾艺人进行税务调查。
但就目前内地影视圈“哀嚎一片”的情景来看,“只针对港台艺人”的说法尚有待商榷——整治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所涉及的是行业生态乃至社会公平,而远非一时、一地、一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