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
这几年,每当有明星税务案件曝光,大家都会有种“不认识钱”了的感觉。2021年8月郑爽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2.99亿;2022年3月邓伦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1.06亿;2022年11月吴亦凡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6.00亿。还有朱宸慧、林珊珊、黄薇(薇娅)等明星和主播均被爆出偷税漏税的事件。
现在的演艺圈演员随便唱几首歌,对个口型,演个电影,电视剧,就能挣到普通人一辈子也未必能赚到的钱。一些网络主播在直播间唱唱歌,跳跳舞,陪人聊聊天,就能通过打赏、Pk、点赞等方式很轻松的获得高收入。现在导致很多青少年都想进演艺圈,都想当网红,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产生了严重扭曲。
不可否认明星和网红的收入高,影响力大,他们带来的效益也是显著的,比如粉丝经济,比如广告效益等等。但这些高收入来源广泛,隐蔽性强,客观上也为明星逃税提供了条件,也是明星逃税的原因之一。
很多影视明星知道自己的偷逃税行为是违法的,在行业内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只是没有爆出来而已。既然身边都是些偷税逃税的同行,而且大部分是安全的,所以他们都会抱有侥幸心理。有的甚至还请了专业的律师、税务师设计相关制度。他们会选择一些税收政策好的地区注册公司或个人工作室,或者利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的方式来规避税费。郑爽通过“阴阳合同”从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追缴滞纳金和罚款共计2.99亿元。而吴亦凡则是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了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并通过境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其利用外籍身份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其境内个人收入转化成为境外企业收入,以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强了对高收入、高风险人群的税收监管,针对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从严,从重打击查处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而对明星艺人而言,一个又一个案例的曝光又是一次深刻又鲜活的普法教育,提醒那些艺人和网红们谨记不能逾越逃税的“红线”,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小失大,断送演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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