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偷税漏税频发,说明税收制度存在漏洞
近些年来,娱乐圈的明星、网红们屡屡爆出巨额偷税漏税事件,引发民众高度关注。事实上,中国娱乐圈明星们的偷税漏税行为,自1988年的毛阿敏的偷漏税开始,就一直处于高发状态,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近期又爆出了薇娅偷逃巨额税款案。
经查,黄薇在2019-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共计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笔者从网上看到吃瓜群众的计算,一个薇娅=2个范冰冰=7个王力宏=635个郑爽。不管这一算法准确率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它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贵圈”的偷税漏税现象层出不穷、前仆后继,后浪比前浪胆子更大,偷逃税款也更多,那么,人们不禁会问,这一现象频发,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笔者认为,我国娱乐圈明星的偷漏税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存在明显漏洞
截至目前,一大批演艺界明星及网红的涉嫌偷漏税行为,与现行税收征收细则不够具体、明确有关,税收征管工作要落到实处,应该做到制度先行。按理说,针对演艺圈这一群体的特殊收入情况,税务征收管理部门应该专门为其“量身定做”一套相应的税收征管条例。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粉丝等就同于流量,而拥有流量则意味着坐拥巨额收入来源和赚钱的机会。凭借中国14亿人口这一超大规模市场,明星、网红一场演唱会或者一次直播的收入就可达到百万、千万甚至上亿。
现在的娱乐圈的明星为了偷逃税款,也是费尽心机、想方设法,为达到目的而采取各种手段。如签订“阴阳合同”,用小额收入合同去纳税,真实的大额收入合同则私下收藏,不让税务人员发现。
此外,许多明星还挂名工作室,将其所经营的公司降格为个体户,走个体户的纳税渠道,以此达到降低税率,少缴税款的目的。还有许多明星为了避税,将其工作室、公司注册在税收优惠地区,借此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这些行为都极大地败坏了行业风气。
以上种种违法行为说明,税收征管工作未能与时俱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造成娱乐圈偷漏税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如果税收征管制度完善,没有漏洞,也就不会出现当前对于演艺圈内这一群体的税收监管不力,以致在征管工作中难以依法确定征税客体、征收金额等现状。
二、偷税漏税的违法成本太低
长期以来,明星网红动辄百万、千万甚至十几亿的偷漏税款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带偏了广大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加上受各大互联网媒体平台宣传的影响,现在许多年轻人都十分羡慕明星网红们的巨额收入和奢华的生活。
还有很多人将其视为人生的楷模,做梦都想当网红,有些人为了达到出名的目的,不顾颜面、人格,没有下限,这些行为污染了社会空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当前娱乐圈的各种偷漏税违法行为,1、应该强化监管,由专人负责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进行一对一的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2、对于各种偷漏税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尤其是对于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影响极为恶劣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同时增加媒体曝光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杀一儆百,促使娱乐圈的广大从业人员认真守法,按规定纳税,对这一特殊群体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
目前对于这些违法偷逃巨额税款的明星,仅仅给予补缴税款的处理,的确让人感到违法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现在娱乐圈的明星赚钱太容易了,一部电影的片酬足以抵得上普通百姓好几辈子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了。
这也是一边曝光封杀一批人,一边被封杀的那些人又在蠢蠢欲动,想方设法试图复出继续在娱乐圈捞金,不得不说,当今的中国娱乐圈,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畸形的行业,只要能成为明星,那么就相当于达到了人生巅峰,躺赚!
对此,笔者认为,对于那些偷逃巨额税款的明星网红,除了补缴税款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刑事处罚。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应广泛征询民众意见,根据情况适时立法、出台针对巨额偷税漏税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条款。
3、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内部监管,对那些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收征管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于娱乐圈明星的个人收入监管不严,税收政策过于宽松
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明星的收入来源也日趋多元化,客观上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如何对明星的收入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管,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而要想达到对明星收入进行全方位监管的目的,就必须升级目前的税收征管相关规定,尽快出台“升级版”的新税收征管条例,针对明星们的诸多收入进行分类管理,为其设定相应税率,敦促其按照税法规定纳税。
实际上,明星的收入除了片酬外,还包括,出场费、代言费、广告收入、股权转让等其他收入,因此,应该将这些收入全部纳入到税收征管范围内,才能堵住明星们偷税漏税的后门。
四、亟需建立爆料人举报制度
关于爆料人举报制度,目前西方国家已经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吹哨人”制度,即建立知情人爆料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举报人通过举报可以获得该案罚款金额的10%-30%。举报金额随着案值而水涨船高,吹哨人举报涉案金额越大,所获得的奖励也就越多。
目前,我国完全可以借鉴西方这一做法,建立起相关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监督明星网红依法纳税的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结语
总之,只有进一步完善税法,加强监管,建立举报人制度,加大对偷税漏税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制止娱乐圈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偷逃税款行为,促使我国娱乐业沿着良性循环的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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