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公众人物不要滥用话语权

发布时间:2024-12-11 07:07

  近期以来,在电视节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众人物“语不惊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论,以他人的“阴暗”反衬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会声望撑腰,蛮横地给他人扣上异类的帽子;甚至“脱下西装”,与网友爆粗对骂……这些现象引起人们的思考:在信息高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作为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公众人物该如何珍惜自己的话语权,用好自己的话语权?

  言论空间的拓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公众人物得益于这种进步,更应自觉成为公共话语平台公序良俗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一方面,知名度越高、影响力越大,其言论也越容易被人关注和苛责,甚至被断章取义、误解歪曲,对此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名人被崇奉所诱惑”,容易“渐以为一切无不胜人,无所不谈”,鲁迅先生当年对“名人名言”的讥诮针砭,亦可为今日公众人物镜鉴。 

  “高端”人士,请您别“乱”语!

  范以锦

  “高端”公众人物与“低端”公众人物迥然不同,他们有较深厚的公众基础,有民众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传播快,社会影响也大,理应成为公众道德的标杆。

  公众人物,顾名思义就是能凝聚公众注意力的人物。如果按基础素质来分的话,可分为高低端两大类。一类是本身素养比较低,但通过低俗炒作博取了公众的眼球一举成名,使自己迅速进入公众的视野,可称为“低端”公众人物。另一类是身居特殊岗位,或在某个领域颇有成就而备受公众关注,可称为“高端”公众人物。

  “低端”公众人物,根底浅,虽不乏起哄围观者,但无崇拜者,在公众心目中无非是过眼云烟。围观图一时痛快,逐渐会对无聊之举产生视觉疲劳,日后也不会留下多少记忆。比如“凤姐”,其找配偶开出的条件令人咋舌,这种与其自身条件强烈反差的“雷”人之举引起公众的好奇,并被网络迅速传播,成了火爆的女“明星”。“凤姐”自称只是“混口饭吃”,这是她个人的生活方式。多元的社会人们各自有不同的价值观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凤姐”开口闭口讲的都是生活琐事,没有多大的破坏作用,社会还能承受。如果她属于心理学家说的“病态型自恋人格”,则可以通过慰抚帮其走出误区。因此,对其个人无须过多指责,需要抨击的是不顾社会责任而介入事件进行推波助澜的媒体。

  “高端”公众人物与“低端”公众人物迥然不同,他们有较深厚的公众基础,有民众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传播快,社会影响也大,理应成为公众道德的标杆。要是他们抛弃了道德的底线,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往往会引发强烈的舆论反弹,而且有些人的“雷”人话语决非琐碎事,涉及大是大非问题,势必陷入“口诛笔伐”的漩涡中。

  “高端”公众人物包括三大类。一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人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官员。当然并非所有政府官员都是公众人物,这里指的是经常出头露面,为民众所熟识的官员,或在某一热点事件中凸现在公众面前的官员。二是学者,他们知识丰厚,在学术领域颇有造诣,弟子满门,名声远播。三是分布在各行各业被公众认可的有特殊技艺的人才或冒尖人物,如知名艺人、企业家等。

  这三类人中,第一类人物由于其身份特殊,人们往往视其言行为职务行为,将其言行中体现出来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与其所在单位的风气联系起来思考,甚至与党和政府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他们一旦出现反常的言行,不仅有损自己和所在单位的形象,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第二类,为人师表的学者应该有严谨的思维方式,良好的学风和人品,肆无忌惮的“乱”语,会在公众心目中降低其学术水准。第三类人物,头顶光环,但如果有恃无恐地大放厥词,其原有的成就和桂冠也无法抵挡公众舆论的“声讨”。第二类、第三类人物,如果“乱”语无疑会失去一批景仰者。然而,原本他们就是事业的成功者,因此不乏崇拜者,其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追随者。也就是,弟子们在盲目崇拜中会效仿偶像,晕头转向跟着“师傅”狂热鼓噪。衍生开去,非理性行为与日俱增,这将是社会的悲哀。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浮躁浅薄解决不了问题,社会需要更多的理智者。“乱”语不能成为社会的减压器,“乱”语只能添乱。

  有些公众人物受到舆论批评时,会轻松地说一句“我只是调侃”。问题是,你的调侃是幽默还是恶心?不错,生活须娱乐;娱乐有调侃;调侃要幽默。不幽默的调侃,不是乏味就可能是恶心。我曾经在微博上说过:“政治话题严肃点,生活话题轻松点,搞笑话题幽默点;严肃话题撞出思想火花,轻松话题积淀人生经验,幽默话题舒筋活络益寿延年。”笔者也喜欢幽默、喜欢调侃,但反对无原则的调侃。如果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不管公众舆论、不讲公共道德,用污辱性的语言去对着一个人、对着一个群体、对着一个单位,这还称得上“调侃”吗?本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却以“调侃”为名“排泄”秽物,公众还能忍受吗?在网络时代,网络舆论比传统传播手段放得开,但也并非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喜欢网络的宽松环境,作为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要身体力行维护好这种良好环境,而不是将其恶化。

  这里不排除某些公众人物,原有的资源用完了,底气没有了,不甘寂寞,却又不愿花真功夫积聚力量。于是,便想走偏门, 隔三差五地放出“雷”语。或许,还真有人想利用公众人物的话语权谋取一己之私。然而, “高端”人士的“乱”语与“低端”人士的低俗炒作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口出狂言多了,实际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高端”公众人物的身份也会衰败。所以,我还是诚恳说一声:“高端”人士,请别“乱”语!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公众性决定公众人物话语责任

  尹  鸿

  对于公众人物,真实地表达意见是自己的权利,但因为你不是普通发言人,你身上的公众性决定了公众也不把你当作普通人。所以,公众人物还需要用适合自己“公众性”身份的方式表达意见。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出现,特别是论坛、博客、微博等所谓自媒体的兴起,人们表达个人意见的言论空间越来越大、言论时效越来越快,而新兴媒体点对点的网状传播方式也使意见的聚集性越来越强。一条几十个字的微博、一个短短的帖子,瞬间就能聚集起巨大的言论能量,在网络虚拟社区和现实生活中形成轩然大波。

  在这种网状传播和聚集的话语现象中,公众人物的话语往往受到特别关注,不仅网站常常把他们的博客、微博加上“名人”、加上“V”的特殊标签,而且喜欢将他们的言论置顶、置首页、换上更引人注目的标题,各种媒介也热衷于对这些公众人物的言论进行多次传播,共同推动其成为舆论热点。

  公众人物包括两类:一是政治公众人物,主要指政府官员;二是社会公众人物,包括文艺界、娱乐界、体育界“明星”;文学家、科学家、知名学者、知名人士。前者更多地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后者则主要涉及公众兴趣和日常生活。这些公众人物或者因为其社会知名度(如明星)、或者因为其专业地位(如某领域著名专家),或者因为其所处的权威机构(例如某著名大学教授),或者因为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如某政府权力机构的主要官员),常常有可能被看作所谓“意见领袖”,成为信息传播过程的中介、过滤或者放大环节。他们因其“公众性”比普通人更容易受到关注,也更容易被传播、被争议。因此,由名人言论引起的网络热点、社会争议常常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造成这种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舆论现象的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名人以言求名。发言者故作惊人之语,以简单夸张极端的方式表达意见,哗众取宠、博得关注。在信息社会,名气往往能够换取利益。所以,一鸣惊人成为一种潜在的话语动机,这在名人言论中也不例外;二是名人出言不慎。发言者因一时一地一事激动冲动感动,未及斟酌,匆忙表达,结果言不达意或者造成歧义。通常大众对公众人物这种具有“权威”地位的人,理所当然会更敏感甚至挑剔,于是这些未经斟酌的言论常常引来板砖无数、积毁销骨;三是名人被断章取义。一些媒体为追求轰动效果,往往将名人言论掐头去尾、张冠李戴,甚至用“标题党”手法,放大歪曲原意,造成舆论热点,而发言人自己在这种非理性言论漩涡中,往往身不由己、难以自拔;四是名人力排众议。公众人物,并不意味着必须迎合公众,他作为专业人士或知识分子,不仅有表达思想情感的权利,也有移风易俗、针砭时弊的义务,即便因此而成为易卜生戏剧中所谓的“人民公敌”,也应该是公众人物的一种话语责任。

  这四种情况说明,新媒体环境给予了人们更平等的言论渠道,但并不等于所有人的言论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初唐虞世南有一句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可以用来比喻所谓名人或者公众人物话语权与普通百姓的不同。公众人物之“名”,自然会使其言论被更多的人所关注、被更多的人二次三次多次传播、使更多的人受到影响。因此,公众之名,对于公众人物来说,是一种权利同时也理应是一种责任。通常说,权利与义务往往对等。在话语权上同样如此。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真实地表达意见是自己的权利,但因为你不是普通发言人,你身上的公众性决定了公众也不把你当作普通人。所以,公众人物还需要用适合自己“公众性”身份的方式表达意见,比如说你是教授,话语可能就必须要体现教授的教养而不同于村妇的随意或愤青的偏激;你是明星,话语就更需要符合公共社会道德,不能轻视弱势人群、边缘文化 ;你是专家,话语就必须尊重科学规律,决不能信口开河。公众性,决定了名人之言必须与身份吻合。名正言顺也意味着名之正则言须顺、言之不顺则名之不正。名与言之间,如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样应该一致。

  言与名的一致,不仅体现在名人之言应该与自己的身份吻合,同时也要体现为名人应借自己的身份去自觉地主动地传达真善美的知识、价值和情感。网络言论,由于其参与性与匿名性特征,在给予言论自由空间的同时,往往也可能带来某种低俗化倾向。搞怪、谩骂、围攻、情色暴力扩散等现象确有发生,而公众人物则往往需要在这样的言论环境中起到“引领”作用,决不能同流合污或者入乡随俗。网络世界的理性,需要全体网民理性意识的启蒙和培育,但首先需要公众人物成为网络言论的理性榜样。更理性的网络言论才能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和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话语权负责,既体现为尊重自己在公众中的社会名声,更体现在用自己的公众名声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即便有时这种启蒙责任可能会冒着被公众误解、鄙视和拍砖的风险。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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