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的“饭圈经济”乱象滋生,整顿“饭圈”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文娱产业也迅速发展。
偶像养成的热潮愈演愈烈,其间独立的粉丝个体紧密联系,发展成为更加系统化、专业化、利益化的粉丝群体。
01
粉丝们有共同的追逐对象,有共同的组织目标和严格的组织秩序。“饭圈”在我国蓬勃发展,掀起巨浪,对我国的市场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从以偶像为核心的“饭圈经济”效应衍生出来的粉丝群体行为中,隐藏在背后的经济模式是情感经济——“饭圈”。
这是由粉丝个体经营而成,以对同一个偶像的爱为内在动力。通过偶像选秀定制卡投票、收集周边应援产品、粉丝集资打投等方式消费,能够取得情感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
随着粉丝对偶像产业的加深,国内几年前大火的《偶像练习生》《创造 101》等形式的偶像培养节目赋予粉丝更多的参与权限,粉丝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从被动式转为主动参与式。
但是,在资本以流量为风向标的背景下,粉丝的追逐行为也逐步被异化为资本赚钱的工具。“饭圈”中接连出现了“控评”“刷流量”“恶意诽谤”等一系列不正当行为。
研究人员通过对文娱市场案件的检索分析,发现审判结果主要要求停止侵害、删除侵害言论、赔偿道歉三个方面。但是处罚力度不大,没有警示作用,“饭圈”乱象无法得到有效抑制。
因此,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治理文娱市场,梳理“饭圈”中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欺骗性交易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饭圈”乱象导致文娱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
同时,“饭圈经济”的经济形式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文娱市场竞争,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只有多方主体指导和管理“饭圈”,自上而下、由里至外共同发力,才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抑制文娱行业的不良倾向,引领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所以我们需要在承认“饭圈”粉丝为经营者的基础上,制定合理治理路径,加大法律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间监督职责。
加强平台内部监督义务,完善互联网责任和义务,提高对明星、社会、家庭对粉丝的指导义务,致力维护文娱市场的竞争秩序。
为了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首先,需要对问题的载体——“饭圈”进行深刻 的理解,并且对相关的“饭圈经济”等商业范畴也要挖掘其本质,从对比早先“粉丝经济”到结合现实之异同,方得以掌握“饭圈”组织结构下粉丝造星模式。
辨明“饭圈经济”混乱现状,最终得出“饭圈经济”实际上是粉丝经济在互联网的加持下演变得更加纯粹且成熟的一种“情感经济”市场。
其次, 也正因为其成熟的模式且资本无序扩张所导致的市场异化,使得许多新型不正当行为不断涌现。
这给传统反垄断法基础理论和实体制度造成一定冲击,亟待正本清源,从行为性质认定到制度体系构建都亟须予以回应。
02
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促使偶像产业的飞速发展,其发展给中国的文化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同时,粉丝圈的媒体参与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逐渐与各类公共现象和社会问题发生互动,从而吸引主流话语的关注。
随着娱乐业的飞速发展,在媒体、经纪公司和社交平台的帮助下,个人粉丝已经演变成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盈利性的粉丝群体。
众多独立的个人粉丝联系在一起,粉丝有共同的追求对象、共同的组织目标和严格的组织秩序。可以说,“饭圈”的产生得益于互联网的兴盛,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兴起。
伴随偶像文化的蓬勃发展,“饭圈”出现异化现象。
“饭圈”引发的乱象以及由“饭圈”衍生的“饭圈经济”存在粉丝间的“撕逼”和“控评”、“饭圈”肆意收割粉丝、网络平台操纵的流量骗局等,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研究结果表明,“饭圈”中出现的强制消费、网络暴力、恶意抹黑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粉丝被贴上“疯狂”“不理智”“盲目消费”的标签,被“污名化” 和“病理化”,被主流文化所诟病。
这些现象和行为严重干扰了文娱市场秩序,社会各界对治理“饭圈”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对“227”事件的整治,不能简单地以追究某一个明星或者明星工作室的法律责任而草草结束,既要在具体事件中,理清多方个体的法律责任,更要明晰明星群体和“饭圈”的法律责任,不然就无异于“管中窥豹,只见一斑”。
治理非理性的粉丝行为,需要考虑多方面综合治理、共同努力,治理文娱市场乱象是一个全方位、系统化的工程,既要紧盯市场,又要审视资本、内容、行业、教育、制度等各个环节。
03
如何才能有效防控异化的“饭圈”,构建文娱市场的长效发展机制?这些都亟待从理论上予以澄清与回应,需要借助“饭圈”多学科多维度进行探究,才能全面地审视“饭圈”这个“新生事物”,进而对其进行精准治理,同时防止过度管控。
研究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的飞速发展中,“饭圈”从以前的“追星时代”转而进入偶像养成式时代,更多粉丝在隐蔽的网络空间进行着“控评”、“刷流量”、“恶意诽谤” 等一系列不正当行为。
明星和资本方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认为“饭圈”不正当行为无误,于是形成了不健康的产业链,对文娱行业的后续发展形成了不利和消极的影响。
但是到目前为止,对“饭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系统梳理较少,同时法律的滞后性,导致现有法律规制框架和“饭圈经济”本身属性的适用性很低,故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跟进。
由于我国对“饭圈经济” 的法律规制缺位,因此对“饭圈”“饭圈经济”“情感经济”的分析和法律治理研究,促使文娱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确保公平竞争是必不可少的。
关于行为参与式粉丝发展的研究
关于粉丝方面的理论研讨,国外开始早于国内,理论成果也较为丰富和经典,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
国外早期的粉丝研究者主张,粉丝是主动参与式的,热烈且狂热的。粉丝群体在 公众认识中被严重地污名化和病理化。
有相关学者认为粉丝是积极主动的“文本偷猎者”,颠覆了粉丝类型化的负面影响。
粉丝对吸引的事物会予以大量的关注,并且粉丝群体具有组织性、自发性、活跃性以及行动力、执行力强等特征。
粉丝群体与流行文化、主流话语、资本市场等其他社会因素有产生互动和交流。
此时,对粉丝群的研究与当前国内粉丝群的研究非常类似,大多关注粉丝这个社会群体的产生过程与内部构造,粉丝个体在消费和生产实际中积累文化资本的方式,粉丝与其他文化产业的互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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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圈”兴起的原因之一是互联网突破了粉丝进入媒介市场的阻碍,伴随大众造星模式的不断发展,从早期的超女快男到今天的养成类节目,粉丝的主动性、参与性显著提升。
在实践中,粉丝对偶像事业发展的存在巨大的推动力。例如,在2018年杨紫告黑粉案件中,被告自称某明星粉丝,在网络上利用种种言语,诋毁杨紫声誉,企图争夺杨紫代言等商业利益。
此外,随着粉丝内部的分层,“饭圈”中核心粉丝的话语权越来越强。如 2017 年陈伟霆的“三草两木”事件,粉丝们不满自家偶像代言微商,直接联系了经纪人要求取消。
随着选秀综艺节目的飞速发展,例如偶像综艺《青春有你 3》在播出期间被曝光的粉丝“倒奶事件”,粉丝集资、打投乱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流量和销量额代表偶像的商业价值,粉丝对偶像的消费支持成为“饭圈”认可的价值观,除了强制消费行为,还需要投票、刷量等人力行为。
“饭圈”粉丝出现过度消费现象,粉丝们积极热衷于收集偶像产品。“饭圈”无序发展会带来紧张的社会危机,因此必须引导“饭圈”正常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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