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茶联名鲁迅经典形象,律师:确保使用公众人物形象的合法性,避免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4-04-23 13:26

原标题:乐乐茶联名鲁迅经典形象,律师:确保使用公众人物形象的合法性,避免侵权行为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致敬鲁迅先生。这款联名奶茶以鲁迅手拿茶杯肖像为核心,提取了鲁迅作品中的一些金句。

记者搜索乐乐茶点单小程序,其点单页面已上线相关视觉图,正是鲁迅经典的形象画之一,该新品奶茶叫“烟腔乌龙”,售价为16元。此外小程序还上新一款套餐,32元可购买两杯烟腔乌龙奶茶和一个鲁迅经典形象亚克力立牌。在乐乐茶的官方微博中提到,此次联名是乐乐茶和译林出版社进行的联名。

记者搜索发现,此次乐乐茶为新品奶茶还准备了多个周边产品,如袖珍书贴纸、文件袋等等。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质疑,“这次联名,鲁迅本人知道吗?”“鲁迅的版权属于谁?”不过也有网友对表示欢迎,“作为绍兴人,必须去喝一杯。”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认为,推出奶茶等产品与公众人物的联名款通常需要取得相关授权。对于已故人物,如鲁迅,可能需要获得其家属或亲属已授权并可转授权方的同意。如果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公众人物形象,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引发侵权法律责任。如果已故公众人物没有直接的家属或继承人,通常需要通过相关权利方或管理机构来获得联名授权。这可能涉及与管理遗产的机构、基金会或版权代理机构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以获取使用公众人物形象的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许可。最终目的是确保使用公众人物形象的合法性,并避免侵权行为。

互联网分析师张书乐认为,奶茶联名主要是吸引联名对象所属粉丝圈层的关注,实现破圈,二次元类IP往往更容易被接受。简单联名往往缺乏新意,变成例行宣传。但不联名就没营销点,尤其是新式茶饮本身在口味体验上迭代不快,只能用联名来加外挂求曝光。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陈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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