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范冰冰案警示了什么
税务部门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此案是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不乏深刻警示。
其一,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体现了法治精神。诚信纳税,人人有责。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影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带头遵纪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什么“巨星”“豪门”,谁都不能藐视法律、心存侥幸。
其二,文艺工作者不能掉进钱眼里。文艺作品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艺工作者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不能唯利是图,甚至为了牟取利益无视底线、触犯法律。
其三,依法治乱、激浊扬清,影视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影视圈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诸多问题,社会对此反映强烈。向乱象亮出法治之剑,重塑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演艺圈,顺民意、聚民心,也是影视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光明日报:更须重警示守规矩立德行
经过税务机关3个多月的依法调查核实,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有了明确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向范冰冰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决定。社会各界特别是文艺影视工作者坚决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此案,并从中得到教育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后,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广大群众要求规范治理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呼声极为强烈,多数文艺影视工作者也对圈内个别人表现出的极度拜金主义、无视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的行为感到愤慨和忧虑。有专业人士称:“有些明星太不像话,站那儿就是成本,开口就是利润,而且还不缴税。”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根本扭转。
此案中,税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按实裁量,综合考虑,体现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其结果亦符合公众的心理预期,确实达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他人的教育效果。
明星、演员的一切,来自作品,来自观众,更来自其对自身形象的塑造。爱因斯坦在对比科学和艺术时指出:“这两者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对于超越个人利害关系和意志的事物的热爱和献身精神。”没有这种热爱和献身精神,仅仅沉溺于对个人名利的追逐,这样的演员难成大器,更不可能长久地在观众心目中占据位置。历数那些国内外成就卓然的艺术大家,绝大多数有着“戏比天大”的执着和爱惜羽毛的自敛。可以说,自重、守法、讲规矩,是演员、也是每个普通人行走社会的立身之本。
文以载道,艺术潜移默化的塑心树人功能是显见的,艺术对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深刻地存在,艺术工作者对自身修养的提升、自身形象的维护更不能被视为自己的私事。公众人物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演艺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从业人员共同推动;社会风气的清朗,更要求文艺承担起引领和培护的作用。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忽视责任和义务的公众人物只能与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背离、造成扭曲。文艺工作者只有自觉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才能担当起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的时代使命。
公众关注整个演艺圈的态度倾向和后续行动,也更关注相关部门彻底解决此类问题的决心和具体举措。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在依法行政、严格执纪的环境里,在公众法律意识、审美水准不断提升的前提下,在演艺群体重颜值、更重气质的进步中,守规矩立德行才能成为演艺明星的自觉、成为全社会的风尚。
发布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