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影视剧、明星是否会收到律师函?

发布时间:2025-05-08 03:26

网友cos安陵容被演员转发(图为社交平台截图)

央广网上海11月1日消息(记者林馥榆)近日,上海多地成了cosplay的海洋。除了《甄嬛传》里的经典角色甄嬛、安陵容、祺贵人等,还有那英、向太、关晓彤等明星造型,连原剧中饰演安陵容的陶昕然都忍不住转发,一时间成为社交平台热搜。

在上海工作生活了10来年的淼淼告诉记者,自己也被近期《甄嬛传》的cosplay吸引。她认为,现在西方的万圣节某种程度上已经变成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扮成自己喜欢的作品、喜欢的角色,对年轻人来说是很好的释放压力和自我放松的方式。

有网友表示,上海的万圣节抓住了“变装”这一元素予以发挥,已经和西方传统的万圣节相去甚远,“变身”成为“万梗节”,也有网友担心那些恶搞明星的cosplay有侵权嫌疑。

对此,上海瓴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凤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同时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市民cosplay成《甄嬛传》中安陵容、甄嬛、祺贵人等角色形象,这种属于特定节日的自娱自乐,且该行为并未营利,系免费的表演,一般不够成侵权。除线下活动外,若在网络上利用cosplay角色形象进行营利或从事商业目的行为的,则另当别论,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郭凤丽说。

除了还原影视剧名场面,也有不少网友模仿明星、名人,带有某种态度的表达。郭凤丽认为,模仿者本身可能单纯长得跟明星比较像或者通过化妆技术、打扮风格、表演内容等模仿明星,如果模仿者在模仿明星造型时,并非以商业为目的,没有营利行为,也没有丑化、贬损明星个人形象的,则不够成侵权。但是如果该模仿,属于商业化目的,或者在模仿过程中,有丑化、贬损明星个人形象的,导致公众产生混淆或认知偏移,则可能构成对明星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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