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于田》:《诗经》第一帅叔
[新译]
帅叔出猎气势轩,驷马声嘶冲云天。
丝编缰绳控疾缓,骖马如舞夹车辕。
纵马来到沼池边,火把高举照荒原。
赤手空拳擒猛虎,捉来献到官署前。
官署请叔莫再次,再次叔伤署不安。
帅叔出猎气昂昂,驷马金色一水黄。
辕内双骏昂首跑,两骖如雁迹成行。
纵马来到草泽边,猎火烧草草灰扬。
论射叔是神射手,说驭叔是驭马将。
纵骑勒马呈技艺,发箭放鹰秀猎场。
帅叔坐骑新换旧,四匹花马亮油油。
双骏辕里昂首行,两骖服帖跟后头。
纵马来到湖泊边,草丛烧光无禽兽。
帅叔拍马缓归去,利箭不发弓待收。
箭杆插筒弓收袋,打马回头不勾留。
[新说]
被译述为“帅叔”的此人,是一个猎手。精射击,善御马,能赤身缚虎,勇驱野兽。马蹄蹬蹬,火光闪闪,猎场驰骋,手起箭出,猎物一一丧命……所唱所颂尽是帅叔英勇的从容英姿。声色风卷,猎手帅叔的生猛形象拔地而起,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一个理想完美的人物立了起来。
此等神采飞扬的猎场文字,文学基因传承,衣被了后世。东汉班固《西都赋》那种“弦不再控,矢不单杀,中必叠双……风毛雨血,洒野蔽天”描写,还有扬雄的《长扬赋》某些段落,显然都继承有此《大叔于田》的英雄气势。
英国著名人文学者詹·乔·弗雷泽,其大著《金枝》中的史诗英雄观是这样的:“一个种族正如一个人,其品质的优劣,主要在于能否为了未来而牺牲目前,为了长远的永恒的幸福而抵制眼前短暂的欢娱引诱。这种能力表现得越突出,其品质就越高尚,以至最后达到英雄主义的高度,为了维护或赢得人类未来的自由、真理和幸福,能够放弃个人的物质享乐甚至自己的生命。”这无疑为评价英雄树立了品格标杆。
《三国演义》曹操青梅煮酒高谈阔论,也说英雄。“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者也。”此英雄论是英雄与英雄的品酒对谈,是机谋与格局的随口划定。
金圣叹评《水浒》,其英雄观,却没有弗雷泽和罗贯中眼界那么高阔,其接地气的说法是水浒一百零七人,“人人未若武松之绝伦超群……武松天人也者,固其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断曰第一人,不亦宜乎”?在其心目中,武松已不是英雄,而是完人,或说是完美备至的英雄。
上述这些英雄论,看来都还是与《风》的英雄做派无关。《风·大叔于田》唱作于和宏大叙事无关,也和杀人征剿无关的农耕、采集、围猎、祭祀之中,是这种场域农人的日常咏唱。其间,谁是能者、强者,谁就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即可入歌来颂唱、体认,都依据在恒常之点点滴滴。一个民族-族群有一个民族-族群自己近切身边的英雄标杆。帅叔就是英雄的一种品类,荣耀地活跃在日常,活成周边人的偶像。《大叔于田》人物刻画的成功,可说是非凡的,具备独特的文学史、史诗意义。
有说,这唱诗赞美的就是郑武公的儿子段叔,无确凿依据,很值得怀疑,还是宁可从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之所说,“宗其所疑不若宗其所信,宗其所信而苟有一毫之可疑无庸宗也”。也就是说,与其去相信自己都怀疑的,不如相信自主所相信的,自主相信的,哪怕有瑕疵,也是小事一桩了。欣赏《风》此诗,还是撇去史籍的较真,领略文艺涵咏为大,文学享受为大,心情愉悦为大。
宋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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