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夫妇直播带货“翻车”,谁来为商家买单?

发布时间:2025-05-01 03:0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徐婷婷 李季

近日,“黄圣依、扬子直播带货风波”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明星直播带货“翻车”的事情并不少见,但带货“翻车”后,期望高收益的商家扑了个空,高投入打水漂怎么办,谁该为他们买单?对此,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韬和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玲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说明了带货“翻车”后直播公司的责任,并对商家提供了避“坑”建议。

利用明星光环吸引商家付费?

律师:可追究直播公司责任

据媒体报道,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作为嘉宾到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在该直播开始前,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好妈妈影视”)和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跟众多商家签署了销售保量承诺协议,并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协议规定,如果直播带货未达协议最低金额,公司将按比例退款。

“我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她与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并把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写进了合同里。在与直播公司沟通时,王女士还期盼着明星主播可以让自家产品大卖,甚至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然而,在当天的直播中,自家产品没能与杨子、黄圣依两人同框,也仅仅只卖出了一单。

同样的遭遇还发生在某洗地机品牌上,该品牌负责人王女士称,晟宸泽传媒在合同中承诺,直播间内黄圣依、杨子夫妇会在现场使用扫地机并进行推介。可是,交了5万元服务费的王女士并没有等到明星使用自家产品的画面。

1月26日,黄圣依工作室发出了合同原件相关内容的截图,并回应称,黄圣依与扬子仅抖影文化传媒合作,与收取服务费的两家公司并无联系,且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而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合同明确写明,黄圣依和杨子仅作为本场直播带货嘉宾,并没有规定每个产品必须由黄圣依、杨子手持产品亲自带货。

可见,商家选择直播平台时应当谨慎,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对可能出现的结果要全面预测并在合同条款中进行防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不能盲目相信网红主播或明星的带货能力,以免得不偿失。对此,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韬指出,若直播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未取得授权即以明星名义进行招商宣传、以明星名义向商家承诺保量销售)等,诱导商家产生错误认识而与其签订合同,则直播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据此可追究直播公司的刑事责任。此外,若直播公司未取得明星授权进行宣传、以明星名义向商家承诺保量销售,则可能涉及侵犯明星肖像权、名誉权等,明星可向直播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和明确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涉及销售保量承诺和退款责任的条款。确保合同中包含详细的销售保量要求、退款条件和责任限制等内容,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蒋韬建议,不论是商家还是明星,都应谨慎审查合同,明确义务,避免被利益诱惑所蒙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遇到天价服务费,如何避免掉“坑”?

律师:尽可能详尽地约定好有关条款

当前,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尽管其服务费相对较高,依旧受到了很多商家的青睐。但直播间“翻车”却时有发生。商家们付出天价服务费去直播间里占一个“坑位”,囤积大量的产品,最后却掉进“坑”里,吃了亏,卖不出货,要不回钱。

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所在的直播间销量惨淡,许多商家的销售额都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据媒体报道,一家居用品品牌负责人徐先生称,他与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在交了5万多的服务费后,对方承诺做三场大主播达人+明星直播带货的服务,帮助徐先生的品牌销售钻石装饰画,并且保1:5,也就是保底25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然而,在直播当天,他家的商品不仅没有被推荐,甚至连购买链接都没上。

在此次直播活动中,有相同遭遇的商家不少。而当众多商家去找上述两家公司要求解约退款时,却被对方一拖再拖。直到商家们找上门才发现,两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最终,商家们认为相关公司已涉嫌合同诈骗,选择了报警。1月26日,警方回应称,案件已立案,正处于侦查阶段。近日,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公司并没有逃避责任,合同上承诺的销售额并不是针对单场直播,而是会在合同期内陆续安排直播场次。晟宸泽传媒也提出了可以签订解除协议的事宜,但其认为合同规定,双方提前解除需要承担50%违约责任,无法全额退款。

此类涉及服务费的纠纷在直播行业也不是个例。此前,有商家付出5万元的天价“坑位费”之后,直播间却只卖出36元,且直播公司还在直播“翻车”后悄然跑路。最终,法院认定服务合同真实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判决相关传媒公司可得服务费为15元,退还商家49985元。还有商家曾支付20万元“坑位费”并签订《直播演出合约》,找直播公司带货。相关直播公司承诺保底销售额25万元。然而,直播带货的实际成交仅4千元,法院判决公司退还16万元......

“直播带货公司有没有赔偿责任则主要是看带货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玲向记者解释道,在司法实践中,若是对保证销售额和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法院是会按照合同判决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款的。如果没有约定,法官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判定直播带货公司承担一定的退款责任。对此,高玲建议,在解约条款中应当约定,带货方在违反“锁定主播、带货方式、直播场次”“保底销售额”等核心条款时,商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服务费、赔偿损失等。

“这种因直播带货保销售的合同产生的纠纷这几年很多,尤其是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四川这些直播带货比较火的省份。商家找主播带货,必然是期望能增加销售额。”高玲认为,商家想要避免被直播带货公司“坑”钱,应在签合同时尽可能详尽地约定好有关条款,事后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提出,在签署带货服务合同时,商家应对带货的预期效果(保底销售额或销售目标),带货产品的品牌、质量、规格等信息,以及未达到目标的责任等事项均以具体的条款予以明确。除此之外,商家还要注意锁定主播以及主播的带货方式,详尽约定包括日常销售价格、直播中销售价、流量费、直播间费用、退换货费用、直播间礼物费用等各项金额,并约定明确的费用处理方案。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

网址:明星夫妇直播带货“翻车”,谁来为商家买单? https://mxgxt.com/news/view/912724

相关内容

带货直播翻车的十大明星 盘点明星直播带货翻车案例 带货失败的明星有谁→买购网
【远见】明星直播带货“翻车” 谁之过?
带货直播翻车的十大明星 盘点明星直播带货翻车案例 带货失败的明星有谁
明星直播带货频翻车,商家、平台、主播,谁为消费者负责?
网红明星带货频翻车,看直播的你买吗
网红直播带货频翻车 为啥大家还愿意在直播间下单
明星带货频翻车,商家也被“割韭菜”!直播带货乱象透视
多名商家报警,明星夫妇带货摊上事了
网红、明星直播带货频频“翻车” 你买得放心吗?
叶一茜回应直播泡沫,明星直播带货翻车最终伤害了谁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