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合作不变,合同条款有变动
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合作不变,合同条款有变动
第一财经 2023-01-06 15:14 3733
作者:揭书宜 责编:乐琰
近年来,因个人劣迹而“翻车”的艺人不在少数,导致不少品牌迅速与艺人割席,并影响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近日,浪莎股份(600137.SH)与钢琴家郎朗及其妻子吉娜的广告“一日游”事件备受关注。1月6日,浪莎股份董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公司和郎朗夫妇的合作计划不变。
1月4日,浪莎股份发布公告,官宣了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郎朗、吉娜的广告合作,二人将成为浪莎的全球品牌代言人,合作时常为三年,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然而,1月5日,浪莎股份又发布一则取消所属公司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形象代言人合作的公告,公告称,取消系“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
这一行为不禁让外界猜测称,此次浪莎和郎朗夫妇的合作取消,可能是因艺人临时出现了不当行为。
1月6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浪莎股份董秘了解到,公司和郎朗夫妇的合作计划不变,只是和上市公司的合同先取消,可能合同需要调整。他还表示,具体以公告为准。
近年来,因个人劣迹而“翻车”的艺人不在少数,导致不少品牌迅速与艺人割席,并影响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浪莎也注意到该风险。在1月4日发布的合作条款中就提及:如因乙方艺人言行以及前述事项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经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须公开澄清该等行为或事件以保护甲方之企业形象,否则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得请求因此所受之损害赔偿。
作为中国袜业的最大的老牌企业,浪莎此前曾与多位艺人有过合作。包括大S、张柏芝、周华健、苏有朋、李小璐等。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现旗下已拥有宏光针织、立芙纺织、浪莎房地产等多家分公司及四川浪莎、安徽浪莎两家子公司。
浪莎股份目前的业绩并不出彩,甚至有所下滑。
浪莎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8172.19万元,同比下滑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86.03万元,同比下滑48.12%。2022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实现营收约2亿元,同比下滑19.51%;净利润约1003.85万元,同比下滑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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