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合作,李易峰被浪莎反诉侵权,现在明星被侵权已经很常见
5月6日,一则新闻引爆网络。演员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一案将于11日开庭。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在2020年10月14日,李易峰方面发现部分天猫店铺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图片。
之后李易峰工作室发布声明,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
并且直言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相关主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在2021年6月,李易峰工作室起诉浪莎集团、浪莎针织、衢州瑞必嘉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为“人格权纠纷”。
据说已经开庭3次,依然没有结果。
如今,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
这波操作网友直呼看不懂:二者既然没有合作,李易峰方面又称被对方侵犯了肖像权,又为何被浪莎起诉?
据悉,这其中很大概率有一个公司的身影——亿圣传媒
早在之前,该公司就有过先例。
2021年,广州一公司起诉亿圣,称与其签订广告合同,使用刘涛的照片进行宣传推广,却被刘涛方面起诉,称其侵权。
在2020年9月,亿圣传媒也被义乌某公司告上法庭。
原因是义乌这家公司与亿圣传媒签订了广告合同,由亿圣传媒提供赵丽颖的肖像图进行宣传。
但在宣传的途中,被赵丽颖的公司要求终止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亿圣传媒没有相关明星的授权,却擅自将明星肖像照片授权给他人使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
明星被盗用肖像权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
尤其是像在游戏中,“一刀999,是兄弟就来砍我”,属于是太熟悉不过了。
像我们也会疑问,为啥明星会接这个代言?
最开始的时候,游戏公司用许多明星的头像等合成广告,然后再根据数据观察那款的效果最好,再做重点推广。
例如,他们会将张家辉,古天乐,宋小宝,郭富城,陈小春等人的头像用AI做成游戏广告,推广到众多平台,再根据市场的反应来确定最终候选人,最后到市场上去大批推广。
等到明星经纪公司发现之后,才会跟游戏公司交涉或者发出律师函。
游戏公司当然知道是侵权了,但人家根本不慌,所以一般双方都会坐下来好好谈,一般结果有两种,第一是打官司,第二是和解。
打官司肯定明星要赢,但游戏公司最多是赔个上百万,但是这要明星公司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跟进这个事情,当然可能好几年都没有结果,明星一般都拍戏,接综艺忙得很,他们哪里还有时间去管这事呢?
但如果是直接和解的话,游戏公司直接给你几百万,有些宣传效果好的,他们甚至还会给出一定比例的游戏提成。
二者都是赔钱,后者的利益更加丰厚,所以大部分明星被侵权之后,都选择后者。
确定了合作关系后,游戏公司再邀请明星拍摄一段视频,就此确定二者的代言关系,可谓天衣无缝。
不过这种做法确实有些不道德,首先未经过他人同意,利用他人的肖像权进行广告宣传,但是在被发现后双方就谈和,真的是闪瞎老腰。
但是,这种做法没有足够的现金就别学习了。
那我们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呢?
一就是通过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授权等;二是属于公民合理使用范畴,如个人学习、教师教学等;三是做公益需要,不产生收益的,如先进事迹宣传、通缉逃犯使用照片等。
所以,你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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