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所提到的明星指的应该娱乐影视明星,他们属于自愿性公众人物,也就是说他们在主观上追求成为公众人物并且客观上已经成为了公众人物!
我国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规定:"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
因此我们是可以讨论的!
其次,是我们该不该讨论!这也是需要看情况的。如果明星所处的环境,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娱乐圈,混乱不堪,出轨劈腿到处都是,就不仅仅是讨论了,更需要的是批评,甚至是抨击!
但是情况如果相反,偶尔有那么一个明星出轨了,也就没有必要过多的讨论八卦,毕竟明星也有着普通人的生活,也会犯错,也有喜怒哀乐!
最后,你是如何看待明星的?如果把ta当成偶像,就多好关注作品,如果只把ta当成娱乐的载体,八卦一下,似乎也没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