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最近很火的话题,明星代言产翻车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虽然说明星们只代言产品,并不知道产品的好与坏,也不知道这家公司有没有什么财务上的问题等。
但是“明星代言”可更快地提高产品或者品牌的知名度,加大产品营销数量,提升品牌形象,明星广告代言人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消费者的态度与购买行为,但这些广告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昨天很火的李维嘉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奶茶翻车,加盟商堵在湖南卫视门口:“直呼李维嘉还我血汗钱!”
但是目前为止,李维嘉在微博声称自己在六月份已与该公司解约!但是事实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但是对于明星代言翻车难道明星代言不用承担责任吗?一条微博,一句道歉就可以了?
虽然说《广告法》的规定,明星虚假代言,同广告主等主体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是如此规定了,但实践中并未见到有哪个明星因为虚假代言而受到惩罚。
代言翻车明明已经有前车之鉴了,但是还是很多明星为了高昂的广告费铤而走险!
明星虚假代言,受害者包括投资人和消费者。
投资人想通过法律手段让明星承担责任,却发现《广告法》规定的“连带责任”并不明确。明星与广告主等主体具体该如何划分责任?《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其所代言的广告属于虚假广告的,应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但具体什么是“明知”,什么是“应知”,也没有明确规定。
再有部分明星广告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万一广告出现问题,平台火速下架删除广告,取证又成为难题。,这就导致了明星代言屡屡翻车的,却不用受法律责任,从而钱也挣了,还能甩的一干二净!
对待明星代言翻车你是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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