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红合拍的偶像们,真的“掉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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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思琦(重庆大学)
近日,随着优酷青春偶像剧《点燃我,温暖你》的播出,男主陈飞宇凭借李峋这个角色,迅速晋升为大批剧迷的“11月男友”。然而,11月19日,陈飞宇与网红刘大悦、痞幼等合拍的视频登上热搜,引发了部分剧粉的不满。他们表示,陈飞宇的此番操作属于“自降咖位”,甚至部分粉丝对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社交平台上对艺人团队和剧宣团队展开了言语攻击。事后,《点燃我,温暖你》团队发文倡导大家理性追剧。
其实,一直以来,饭圈内这样的事情便屡见不鲜,撕番、打榜、抢C位……为了所谓的商业价值和地位,数据女工们奋战在“一线”为自家哥哥姐姐冲锋陷阵,只为让他们更上一层楼,得到更多更好的资源。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陈飞宇选择与网红合拍会引发部分粉丝的“破防”,因为在他们心里,网红天然比不上明星,与网红合拍只会拉低自家偶像的身价。但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那些选择与网红合作的艺人们,真的“掉价”了吗?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理解一下,什么是艺人的身价?狭义上来讲,艺人的身价主要指他的商业价值。带货力、艺人调性和曝光度是评判明星商业价值的三个维度,分别对应着垂类粉丝黏性、大众国民度和作品热度,而这其中最要的就是艺人调性,也就是艺人的大众国民度与口碑。在部分粉丝的认知里,偶像与网红合作,无异于砸自己的口碑和损害自己的国民度。
但事实上,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刻板印象,其本质上充满了傲慢与偏见。明星与网红,从来都不存在着什么高低之分,他们说到底都是文化工业体系之下繁衍出来的一种职业,是粉丝经济之下的产物。更何况,在当今短视频平台迅猛发展和直播带货盛行的浪潮之下,明星与网红之间的壁垒逐渐被打破。在这个每个人都有15分钟成名时间的时代里,决定一个人商业价值的关键不在其颜值与身份,而在其才华与能力。毕竟,相较于部分翻车的明星们,人们可能更愿意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董宇辉和致力于内容打磨专研的李子柒买单。
另一方面,本次矛盾似乎也暴露了部分粉丝对剧宣方式的刻板印象。在饭圈内,一般的剧集宣传方式除了艺人本身的社交平台宣传和官博宣传外,还有粉丝自发的宣传或艺人上节目、扫楼等方式。但这些说到底都只能是粉丝小范围的“自嗨”,难以真正的“出圈”。近年来,随着短视频进军娱乐业,短视频剧宣也成为了当下最主要的宣传方式之一,《陈情令》《都挺好》《哪吒之魔童降世》等剧集的大热都离不开短视频平台的功劳。而网红作为这一平台上最主要和最关键的角色,与网红合作,也不失为一种新型的引流手段,可以打破粉丝圈层,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所以,与其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粉丝不妨大胆突破,拥抱这种新的宣传途径。
当然,在一片不满声中,也不排除部分粉丝提出的合理建议,“无效剧宣”“看不懂拍了个啥,至少需要策划一下”等声音也体现了剧方在面对这种新型宣传途径时所展现的生疏与不足。须知,单纯的明星加网红并不能达到大于2的效果,只有用心的策划再加上两者才能产生大于3的效益。毕竟,创新和用心是无论任何一种宣传方式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