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好在哪儿
清初诗坛盟主、朝廷显贵王士祯为《聊斋志异》题过一首诗:“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他甚至欲以500两黄金购《聊斋志异》手稿而不得。
蒲松龄出身低微,家世清寒,科举失意,潦倒落魄,“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但就是在“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寒冷凝冰”(《聊斋自志》)的境况里, 他用大半生的精力,写出了惊世之作《聊斋志异》。反过来讲,作者生活优渥,锦衣玉食,香车宝马,也许就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文章憎命达,诚哉斯言!
《聊斋志异》写了将近500个故事,几乎篇篇都好。它的神奇在于,不仅朝廷显贵如王士祯者十分喜欢,一般平民读者也都喜欢。为什么?
首先,《聊斋志异》尽管写了许多鬼狐怪异,但涉及的却是广阔现实。作者通过讲故事,揭露了封建统治的黑暗与残酷,且始终保持了鲜明的批判态度,有时甚至用篇末的“异史氏曰”的形式直接站出来指陈时弊,控诉“覆盆之下多沉冤哉”。以《促织》为例:由于皇帝爱斗蟋蟀,地方官媚上邀宠,胥吏借端勒索,遂至“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成名因为买不起应征的蟋蟀,受尽官府的杖责,奄奄待毙。后来历尽艰辛,捕得一头,却不幸被儿子不小心弄死。于是乎,“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色灰死,大惊曰: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既而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后来儿子魂灵化为一只轻捷善斗的蟋蟀,献入宫中后得到皇帝欢心,才挽救了一家被毁灭的命运。
蒲松龄塑造了一系列富有反抗性的人物形象,席方平是突出代表。他父亲得罪富豪羊某,被其死后买通冥间的狱吏搒掠而死。为了伸冤,他魂赴冥司告状,从城隍到冥王,层层上告;受到械梏、笞打、火床、锯解种种毒刑,仍不屈服;两次被押送还阳,又都逃回去,直到冤屈昭雪为止。席方平这种“大冤未伸,寸心不死”的顽强斗争精神,反映了我国人民的不屈精神。
其二,蒲松龄揭露了科举制度埋没人才的罪恶。《叶生》中的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却屡试不中,郁闷而死,最后只能让自己的鬼魂帮助一个邑令之子考中举人。但蒲松龄没有像吴敬梓那样从根本上否定这一制度。一辈子未能考上举人的蒲松龄到71岁才按例补了个贡生,终老之时,还不忘借了某举人的行头,请人画了像。
其三,《聊斋志异》反对封建礼教束缚,热烈歌颂真诚忠贞的爱情,这是读者最为喜爱的部分。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占了全书的大部分,《婴宁》《莲香》《香玉》篇中的男女主角不顾封建礼教的约束,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意愿,大胆追求心爱的人并获得幸福的结局。《香玉》中的黄生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莲香》中的女鬼李氏热爱桑生,后来“愤不归墓,随风漾泊”,终于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美满姻缘。在《小谢》中,男女双方更是经过一段自由接触后,逐步发展起爱情。这在男女被禁止社交的封建社会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
其四,《聊斋》情节曲折跌宕,而且善用细节。忘记书中哪一篇了,写的是一个女子最怕别人挠痒,甚至于远远用手指指之做挠痒状,她都会忍俊不禁。这样的细节,在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传奇、宋话本中是很少见的,是《聊斋志异》对前人的超越。《聊斋志异》善用环境、心理、反衬等多种手法塑造人物,语言简洁到不能再减一字的程度,既具有文言文的简练典雅,又不失小说语言的生动形象,赋予文言语汇以活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如写冯相如见红玉自墙上来窥一段:“视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生动描述了少女情窦初启时的娇态和冯相如的执著、热烈的爱。
既然该书抨击封建社会的黑暗,揭露了官场的腐败,甚至描写了人民的反抗,作为清朝显贵的王士祯何以还给予高度评价呢?我想是因为那时的文人在评价文学作品时,还能保持对艺术的独立意识。(王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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