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午,演员徐娇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在长沙一家餐厅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经服务员和自己劝阻后,对方仍坚持吸烟并表示店内没有禁烟标志,甚至抢手机、把烟头丢进徐娇碗里。之后徐娇报警。随后,她再次发文称:“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
徐娇还在评论区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接受他的道歉。”
据九派新闻报道,26日下午,餐厅工作人员回应,徐娇仍在店内处理此事,但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记者以市民身份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26日15时30分,徐娇的社交平台已无法查看该博文。
▌来源:九派新闻、新浪微博
▌编辑:李睿 校对:刘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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