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沈雾,你别犯困。」「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冯斯时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败坏风气、薄情寡义,简直就是金钱堆积出来的败类。
我记得那一天,我鼓起勇气敲响了他的房门。
他坐在沙发上,脸庞一半被昏黄的灯光笼罩着。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装作一副老练的样子,掩饰内心的紧张。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沈雾。”
他走过来,上下打量着我。
“这名字真不怎么样,听着就压抑。”
然后,他用他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挑起我肩上的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不适合咱们这圈子。”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摇曳时。
冯斯时总会在我耳边低语:
“阿雾,你这是在要我的命啊。”
……似乎有人曾说过我不适合这里?
可能正因为这个原因。
我成了在他身边待得最久的女人。
甚至他的朋友们在饭局上都开始打赌。
他们纷纷下注,猜测我会不会最终嫁给冯斯时。
那一刻,我站在他们中间,感到有些尴尬,不知所措地看向冯斯时。
他看了我一眼。
紧接着,他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周围的人立刻发出一片嘘声。
“我赌她。”
那个男人斜眼看向我,熄灭了手中的烟,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
也帮我摆脱了尴尬。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刻,他微微上扬的嘴角让我有些失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这金主动心啊,沈雾。
我的小网剧终于告一段落了。
尽管我的演技一般般,但至少我这张脸还算看得过去。
所以运气好的时候,靠着这张清纯的脸蛋,我也能拿到一些角色。
冯斯时让人送来一大堆花篮,把片场都铺满了,走路都成了问题。
他还特别喜欢高调,一手好字写着:“给宝贝阿雾。”
剧组的老师们都跟我开玩笑:
“沈雾,这是谁送的啊?未婚夫还是男朋友?”
“这花也太美了!你男朋友真用心!”
我礼貌地笑了笑,但心里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
因为冯斯时既不是我男朋友,也不是我未婚夫。
可他在背后,却非常贴心地扮演着这些角色。
周围的人都以为我们相爱了,但只有我知道,我们连爱河的边都没沾过。
小助理把一大束花塞到我手里,满脸笑容:“沈小姐,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
我也只能苦笑一下。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
小助理看到屏幕上的“嗜血冯少”,顿时沉默了。
我有点尴尬,赶紧转过身,轻咳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回到南郊的别墅,气氛就变得有点儿微妙。
院子里,冯斯时的手下们挤得水泄不通。
正厅内,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躺在地毯上,生死未卜。
冯斯时背对着我,穿着一身中式西装,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手里还拿着一根高尔夫球杆。
我一回来,他就开始挽起袖子,再次挥起球杆。
冯斯时的动作又重又狠,地上的男人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号,无处可逃。
他平时从不在我面前打人,但今天却破了例。
我猜测,可能是因为我挂了他的电话,他心情不好,所以又开始打人发泄。
我赶紧上前拦住他:"别打了!"
但上前一步,就有血溅到了我的鞋上。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看到"嗜血冯少"四个字后,明显愣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像平时一样撒娇,想把他哄开心。
但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着眼,头发也凌乱,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我愣了半晌,才想起这张脸我见过。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刻,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
"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
冯斯时的话一出口,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你咋没跟我说过这事儿呢?」
他的手轻轻搭在我肩膀上。
我的心又跳了一下,目光慢慢移向地上的男人,这才看清那张血迹斑斑的脸。
那不就是我的保镖嘛。
他像条受伤的狗,趴在地上,艰难地抬起头看着我。
我有点明白了,为啥冯斯时今天这么生气。
「冯斯时,这事儿我可以解释,你想不想听?」
可他眉头一皱,转过身就把手里的丝巾扔了。
这明显是不想听我解释。
冯斯时向陈初见走去。
「谁让你出来的?」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责怪。
从他的背后,我看到了陈初见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这张素面朝天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和多年前的照片一模一样。
「怎么还光着脚呢。」
他轻声责备,但陈初见的情绪显然没有平复。
她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最后目光落在我刚擦过的鞋上。
「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我都看见了。」
陈初见质问,语气中带着失望。
冯斯时没说话。
她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拉着冯斯时的衣袖:
「斯时,我没穿鞋。」
「你抱我回去吧。」
我看着她那轻拉衣袖的小动作,十分熟悉,仿佛在他们青梅竹马的岁月里已经重复过无数次。
这一次,冯斯时站在那里的背影,终于微微动了一下。
陈初见紧紧咬着嘴唇,他们就这样僵持着。
我突然觉得自己站在一旁,手里捧着花,像个配角,也像个小丑。
冯斯时应该很高兴吧。
十八岁的月光,终于又洒在了他的身上。
我轻叹了口气。
他们真的很般配。
青梅竹马,郎才女貌。
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又何必给自己加戏呢。
他……肯定会抱起她的吧?
毕竟,冯斯时一向都很会哄女孩子。
我不想再站在这里看下去,索性转身逃跑。
手里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默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多问不该知道的事。
夜幕降临。
冯斯时突然站在我房门外。
他一脸沉重地站在那儿,似乎心事重重。
我察觉到他的不悦,便主动打破沉默:「确实,我让纪哥私下查了『陈初见』这个人,但仅此而已。
「我对你们以往的故事充满好奇……但又不敢直接向你询问。
「如果这让你感到不适,我向你道歉。」
我轻咬嘴唇,继续说道:
「不过,我和你一样,之前从未得知她依然健在。」
「冯斯时,你相信我吗?」
他双手插兜,嘴角微微下垂,顺势抓住了我的手腕。
宽松的睡衣袖口滑落,露出了我手臂上那道显眼的疤痕。
房间内没有开灯,冯斯时借着窗外的微光,凝视着那道伤疤。
「阿雾,今天拍摄结束后,你去了哪里?」
「如果你说实话,我会相信你。」
他轻轻抚摸着我的疤痕。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温柔,但眼神中却透露出一丝冷漠。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坦诚相待,有疑必答。
今日拍摄完毕,我先行一步,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周寂白长眠之地,我对他心怀无尽感激。
或许是我的助理向冯斯时透露了行踪,她向来对他言听计从。
然而,我并无隐瞒之意,坦率回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紧紧握住我的手腕,眼中闪烁着压抑的怒火。
「所以你挂断我的电话,只是去了那里,是吗?
「今天你圆满杀青,心情一定很好吧?
「甚至好到一结束就迫不及待地去看望一个逝者。」
又是这样。
每当提及「周寂白」,冯斯时的阴阳怪气和尖锐脾气就会向我展露无遗。
「真是遗憾,沈雾。」
冯斯时的脸上布满了阴沉。
「逝者已矣,不会复生。」
他轻蔑一笑:「周寂白早已离世。」
「即使你再怎么怀念他,哪怕是曾经为他痛不欲生,他也不会回来了。」
冯斯时的眼中涌动着我看不透的情感。
而我直视那双眼睛,没有丝毫退缩。
「上次我喝醉了,才会不小心伤害了自己。
「我还没有软弱到为了一个人而放弃生命。
「还有,我已经多次向你解释过,我对周寂白并无非分之想。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去华亭墓园,但今天我去……是为了与周寂白告别。」
我深呼吸。
收到冯斯时的花后,我在化妆间里,凝视着记录在小本本上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无言。
三年了。
我一直畏首畏尾。
害怕自己的真心一旦表露,就会成为冯斯时眼中的笑柄。
如果我告诉他我爱他,他会有何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觉得……那些华丽的言辞,不过是我为了上位的借口。
我不希望他这么想,更不希望他轻视我的真情。
即使我曾为了敲响他的房门,将自尊踩在脚下。
但我的喜欢,是纯洁而完整的,比我自己更有价值。
第一次,我渴望直面与冯斯时的关系,不再回避。
尽管这种坦诚相待看似愚蠢。
但似乎已经太晚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突然想起今天扫墓时对周寂白说的话。
我说,寂白哥,对不起,我以后可能不会再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在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我能解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
现在看来,似乎……已经没有机会了。
我慢慢收回思绪。
冯斯时突然发怒。
他一手轻抚我的后颈,带着狠劲的吻落下。
冯斯时身上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扑鼻而来。
我听到他的低语:
「沈雾,我无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从未在意过我的感受。我已经多次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去看他,为什么你还是偷偷去了。」
那双眼中,有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
大家都知道,冯氏家族的两位公子,虽然成长在财富中,却各自塑造了天差地别的性格。
冯之砚,家中的老大,风度翩翩,处事圆滑。
相反,冯斯时则是那个被溺爱的小儿子,性格多变,情绪难以捉摸。
人们畏惧他,但又想尽办法去奉承他。
尽管在众人眼里,冯斯时表现得极为恶劣,但在我心中,他始终是个善良的人。
我初次遇见他,是在我人生最为黑暗的时期。
家里的工厂突然遭遇灾难,倒闭后欠下了巨额债务。
承受不住压力的父母选择了服药自尽,逃避现实。
那个时候,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时我只是一个大四的学生,忙于奔波于各种剧组和实习机会,而我的弟弟刚刚步入大学。
那些讨债的人甚至追到了我们兄妹俩的学校。
最糟糕的是,弟弟年纪还小,心智尚未成熟,完全无法适应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害怕同学会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想死了算了。」
我的手机里充斥着弟弟满是绝望的短信,我整日提心吊胆。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总有一天,我们会还清这些债务。
虽然嘴上说得轻松,但当我看到欠条上的数字时,我恨不得自己能长出十个腰包。
仅仅依靠兼职赚来的钱,远远不足以解决问题。
直到那天,讨债的人发出了最后通牒。
「如果这个月之内还不上一部分钱,你弟弟就别想再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开始考虑通过一些捷径来换取大量的钱财。
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灵魂。
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张欢」的经纪人找到了我。
他说,我只需要在他的聚会上聊聊天、喝喝酒,结束后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
张欢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见了周寂白。
也让我遇见了冯斯时。
我记忆犹新,首次得知自己将参与的局,竟是在周寂白荣获影帝后的庆祝会上。
在演艺圈,周寂白的传奇无人不晓。他从跑龙套的无名小卒起步,始终坚持不懈,最终赢得了众人的瞩目,直至荣登影帝宝座。
我经常拿他的故事来鼓舞自己,坚信自己终有一日也能如此辉煌。
在我心中,周寂白不仅是偶像,更是我无比敬仰的前辈。
因此,那天我心中一直忐忑不安。
周寂白让我留步,要求我脱下裙子。
我这才隐约感到,张欢所谓的「局」,背后隐藏着什么含义。
在这场局中,女孩们的身体,显然成了张欢向上攀爬的工具。
所幸,我的偶像并非那种人。
我对他满怀感激。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汇来的一笔巨款。他还附上纸条,说是借给我应急,让我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可以慢慢还。
他还叮嘱,一定要走正道,才能不辜负自己。
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致谢。
因为那笔钱来得正是时候,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报,来回报这份恩情。
但我万万没想到,那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周寂白。
他去世了。
周寂白的葬礼那天,我没能去。
因为我弟弟被人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电话那头的人恶狠狠地对我说。
「沈雾,这么大一笔钱说给就给了,看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
「再准备一笔钱,怎么样?
「你今天穿得挺漂亮,不如就穿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深感愧疚和遗憾。
是的,经由欢哥的介绍,我得以与冯斯时结识。
我依然清晰记得,我向周寂白许下的承诺,我说过我将选择正义之路。
然而,我终究食言了。
我清楚自己所走的每一步,也明白一旦跨出这一步,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沉沦的自由,不过是自我放逐的借口。
金丝雀的第一条准则,便是抛弃自尊,不再做自己,而是成为他所期望的那个人。
因此,当我敲响他的房门后,我便吻了他。
在喘息的间隙,他问我究竟想要什么。
我稍作停顿。
我告诉他,我想要我弟弟平安归来,如果可能,我还想晚上能有个安稳的好梦。
听到这番话,冯斯时出乎意料地,轻轻扬起了嘴角:
「我也渴望能有个好梦,沈雾。」
冯斯时帮我摆脱了困境。
我原以为他只是帮我偿还了债务,尽到了金主的责任。
但他不仅帮我弟弟转了学,那些债主也神秘失踪,再未出现。
他解决了我所有的麻烦。
你看,冯斯时在他人眼里或许是个恶魔,但对我来说,却是宝贵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有一次,冯斯时随意地询问了我的日程。
「阿雾,我知道你看起来顺从,实际上却很固执,所以我从未干涉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演戏,那你的成就感应该由你自己去创造,不需要依附于我。我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依赖我。
「别太拼了。」
冯斯时本就长得英俊,眉目如画。
尤其是当他认真起来,那张脸仿佛能让人相信他愿意把整个世界都给我。
这番话让我心动不已。
后来,助理告诉我,冯斯时其实暗中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担心我会不高兴,所以从未在我面前提起,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晚,等冯斯时熟睡后,我悄悄走进书房。
我想找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保持清醒。
奇怪的是,照片竟然不见了。
我只好整夜抄写「金丝雀守则」中的「不心动原则」,直到99遍。
到第100遍时,我写不下去了。
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冯斯时,我无法再欺骗自己。
于是,我大笔一挥,加上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爱上了他,请隐藏这份心动。
然后,在可控的范围内,好好地爱他。
后来,冯斯时终于发现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异常愤怒。
作为备受宠爱的冯家少爷,他向来是呼风唤雨,对于我的不服从,他肯定感到非常不悦。
“沈雾,你明知我会生气,为什么还要去给他扫墓?”
我辩解道:“我只是去看望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居然连一个死人的醋都吃?”
那时,冯斯时挑起眉毛,虽然语气轻松,但话语中却透露出一丝严肃。
“沈雾,你的心中所想、所念,只能有我一人。”
“你去看他,我感到不快,也很在意。”
是的。
我们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意味着冯斯时并不需要我对他的真心喜欢。
也许,他所追求的,仅仅是我的无条件忠诚。
清晨,我浑身酸痛地推开房门,却被眼前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陈初见静静蜷缩着,双手环抱膝盖,不知已坐了多久。
「你……不会是坐了一整晚吧?」
我伸手想拉她起来,却被她轻轻推开。
「别碰我!」
「吵死了!」
冯斯时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起床的不悦。
陈初见的目光落在我颈上的红痕上。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走到冯斯时面前,强忍着泪水:「你怎么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时,冯斯时突然抬头看向我。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都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转开了脸。
她惨淡地笑了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后,我被那些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无数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拉住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觉得我脏?」
一滴泪珠滑落下来,她的话让整个气氛变得更加沉重。
而陈初见的话犹如晴天霹雳。
当年他们之间的真相,我未曾知晓的部分,正以另一种方式,在我眼前慢慢展开。
「不管你经历了什么,都不应该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都是无辜的。」
冯斯时的声音变得柔和,和平时对外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陈初见似乎被感动了,哭着紧紧抱住他。
我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
但我的心,却比我的手痛得更多。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我依旧留在这里。
冯斯时为陈初见安排了新居。
她一登车,我便目睹冯斯时的助手提着行李下楼。
“对不起,沈女士……”
话音未落,我摆了摆手,制止了他。
我明白他有他的苦衷。
我也有双眼,自然能洞悉冯斯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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