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蓝评《王国》丨治愈是额外的好处

发布时间:2024-05-15 12:52

《王国》,[法]埃马纽埃尔·卡雷尔著,骜龙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1月出版,528页,98.00元

2015年,以桀骜不驯闻名的法国小说家米歇尔·维勒贝克出版新作《屈服》。这部作品以2022年法国大选中,各党派为对抗占据绝对优势的右翼政党国民阵线纷纷不顾立场“合纵连横”,最终却让穆斯林兄弟会领袖以黑马之姿成功当选的政治假想为背景,描绘了索邦大学文学教授弗朗索瓦面对法国“伊斯兰化”这一政治巨变起初冷感,而后试图逃离,到最终“屈服”(原文即本书书名“Soumission”,亦有“皈依”之意)的心路历程。

不难想象,这样一部小说一经出版便引起广泛关注,《查理周刊》在它出版当天便把维勒贝克的漫画形象放上了封面,标题为“巫师维勒贝克的预言”。然而就在这一天,两名恐怖分子闯入《查理周刊》办公室,制造了举世震惊的惨案。

这样的情节,若是小说家来写会被质疑太“抓马”,但它的的确确发生了。同样,如果把《屈服》看成政治预言,那么作为巫师的维勒贝克显然也不够出色。他的预言并未成真——2022年法国大选的确以国民阵线领袖玛丽娜·勒庞再度失败告终,但击败她的依然是马克龙。然而在这部作品中,维勒贝克捕捉到了人们的恐惧与思维盲区——这其实正是巫师的基本技能。“总而言之,卡珊德拉这号人物代表的是一次又一次实现的悲观预言……也许对于向来在某个社会系统中生活、发达的人来说,不可能想象那些从未希冀这个系统会带来什么前景,即使系统幻灭了也觉得不痛不痒的人的观点。”([法]米歇尔·维勒贝克:《屈服》,严慧莹译,麦田出版公司,2017年)人们不可能无视卡珊德拉,但又不可能听信于她,因为若是听信于她,便意味着要放弃一种受支配的、不假思索的生活——他们总要“屈服”,这是阿波罗对卡珊德拉的诅咒,同时也是他对世人的“祝福”。

米歇尔·维勒贝克著《屈服》

如果抛除“政治预言”的标签,同样不善循规蹈矩的法国作家埃马纽埃尔·卡雷尔于2014年出版的作品《王国》或可看做《屈服》的互文之作。维勒贝克写的是无神论知识分子最终皈依伊斯兰教,而卡雷尔写的则是另一位无神论知识分子——他自己——与基督信仰的纠葛。两人都与当今世界的大多数人一样,站在虚无与恐惧的峡谷,隐约听到了“信仰之跃”(克尔凯郭尔语)的召唤。然而他们最终构建了不同的世界。当维勒贝克的主人公接受了先前他鄙视之人的游说,“欧洲已经完成了它的自杀行动”,个人理应择良木而栖,因为“人类至高的幸福,是绝对的臣服”,卡雷尔却回归本源,想要搞清楚基督教何以成立——一个漏洞百出的传统,是怎样支撑起无数欧洲人的信仰王国。他从自我的困惑写起,追寻保罗、约翰和路加等圣徒的行迹,但最终写的仍是他自己——找到王国是找到自我并走出自我,而“治愈不过是额外的好处”(拉康语)。人间有无神迹,从来只与人有关。

薛定谔的猫与迪克的猫

世人很熟悉薛定谔的那只猫——它被科学家以真理之名关在一个装有放射性元素和毒药瓶子的密闭盒子里。元素若是衰变,打破毒药瓶子,猫便会丧命;若不衰变,猫便存活。根据量子力学理论,放射性元素处在衰变和未衰变的叠加状态,于是猫也同样“生死叠加”——直到人们把盒子打开。这一思想实验旨在论证由量子力学开启的“潘多拉魔盒”令经典物理学大厦摇摇欲坠:观测之前不再有真相。于是人们开始追问“上帝掷骰子吗”,把尼采对上帝的宣判抛在脑后。

相比之下,鲜少有人知道“菲利普·K. 迪克的猫”。有一天,这位科幻小说家举家前往教堂,参加圣餐礼。几个女儿不明白领受圣体的原理,为“吃肉喝血”的说辞感到震惊。为了安抚孩子,迪克的妻子沿用了现代教会的老套说辞,告诉她们葡萄酒与无酵饼只是“基督血肉”的象征,并不是真的要吃人。然而迪克却对此感到不满,他认为圣体就是圣体,不可能是其他——“圣餐就是人类突变的中介”。为了把女儿们从妻子的庸见中解救出来,他讲了一个关于猫的故事:

从前有一家女主人,招待朋友在家里吃晚饭。她在厨房的冷餐台上放了一块五磅重的牛排。客人们陆续上门,跟女主人在客厅闲聊,几杯马提尼下肚,她说失陪,去厨房准备做牛排……却发现肉不见了。你们猜,她看到谁蹲在墙角,还满足地咂着嘴?是家里的那只猫。

……客人们闻声跑了过来,议论纷纷。五磅的牛排凭空蒸发,猫一脸餍足。有人提议,要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给猫称重不就结了?他们喝得有点太多了,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大伙把猫拎到浴室,搁到磅秤上一称——正正好五磅。就这样。真相大白了。现在大家都搞明白了是谁偷吃了肉。就在这时,有位客人挠了挠头问,好,大家知道五磅牛排去哪儿了。可是猫去哪儿了?(81页)

迪克向来声名狼藉,不过这个故事或许会为他在爱猫人士那里赚回一点印象分——毕竟他的猫并无性命之忧,反而饱餐了一顿。但若是细想,这只猫的命运恐怕更加难测。薛定谔的猫好歹只是生死未卜,迪克的猫整个都没了!

不过仍有好消息——领受圣餐的人与偷吃牛排的猫一起消失了。这或许便是迪克想说明的道理:即便人们把圣餐降格为一种仪式,他们也的的确确将“神”吞下了肚——如若不然,神去了哪里呢?而如果神从一开始便不存在,这个仪式又有什么意义?只需要承认消失的是人自己,矛盾便能迎刃而解。

卡雷尔很喜欢这个诡异的故事,为迪克作传时他写了一遍,而在这部《王国》中他又再次转引。实际上他也大方地承认“今天的我无法确定讲述他与我经历相似的那些年的章节,有多少真的是关于他的,又有多少是我自我经历的投射”(80页)。这个故事或许并非出自迪克之口,但又确实是他愿意讲的那种故事。在他最出名的科幻小说《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中,当以猎杀仿生人为业的主人公里克·德卡德逐渐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做一件错事,他向默瑟——他的神——求助,然而后者直截了当地表示自己爱莫能助。“世界上没有救世主”,默瑟的存在只是因为“不管去哪里,你都不得不做一些错事”,“这是生命的基本条件,要求你违背自己认同的身份”——比如人——但“你并不孤独”,“我在这里陪着你,一直在这里”([美]菲利普·迪克:《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许东华译,译林出版社,2017年,183页)。

菲利普·迪克著《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小说中人类崇拜默瑟的方式,正是“融合”。于是无论薛定谔的猫,还是迪克的猫,其实都在证明人类越思考,越证明上帝无所在又无所不在——这足以构成它发笑的理由。

信徒的心灵与杀人狂的秘密

与里克·德卡德一样,卡雷尔同样遭遇了心灵危机,这才有了《王国》这本书。当然,他并没有为了拥有一只宠物羊而四处猎杀仿生人。他是一个成功的作家,养几只羊都无妨——但和大多数衣食无忧的现代人一样,有一天他突然觉得自己过得很不好:生活无虞却害怕面对生活,与伴侣相爱却又似乎不再拥有相爱的激情,想要做出改变却又不想伤害他人。最重要的是,他不知道该如何“让我的生活拥有新的意义,一个更好的意义”(25页)。卡雷尔认为,为了克服这一危机,他需要诉诸神秘,于是他选择皈依基督。

如果这是一本传教小册子,写到这里便可以结束了。但卡雷尔的救赎之路注定不会这么简单:他并不能通过每周参加礼拜、领取圣餐,听从“敬虔与圣洁生活的严肃呼召”(劳威廉语)克服存在危机。更何况,和迪克一样,他也认为如今公众的宗教生活仅仅是一种降格的仪式,对此克尔凯郭尔大概会更为痛心地怒斥“他们把耶稣的美酒又变回了水”。在《王国》中,卡雷尔追溯了罗马时代对宗教的区分,而这种区分方法直到今天似乎依然被沿用:

之前说过,罗马人认为通过仪式表达敬意的religio与宗教superstitio相对立,即将人联系起来的仪式相对于将人分成不同群体的宗教。当时的仪式流于形式与规章,基本没有意义与情感可言,这一点却正是仪式的优势所在。大家想想自己——二十一世纪的西方人。去宗教化的民主是我们的religio。我们从未要求它给我们精神的鼓舞,亦未想让它填补我们内心的渴求,它充其量只提供了一个框架,每个人得以在这个框架下施展自由。经验教会我们,我们最害怕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掌握了幸福、公平和自我实现的秘诀,还要把它强加给别人的人。而superstitio才是真正致命的。(387-388页)

我们仅仅是通过参与宗教及其他传统或“发明的传统”(霍布斯鲍姆语)之仪式彰显自己的体面,并以此维系我们与他者的联系。与此同时,我们认为那些过于热心的教徒——他们把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宗教神秘的指导意见之上——很怪异,甚至很危险。罗马人的superstitio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邪教——他们对这种宗教的态度与我们也大差不差。

而卡雷尔的皈依,追求的实际上是superstitio。《圣经》中最打动他的一句是“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38页)。一种超验的、神秘的——也许必然要带有强迫性的——指引,才是真正的皈依者所渴求的。于是为了参透基督的奥义,卡雷尔开始读经,“每天头一个钟头都跟圣约翰一起度过。每天一段,时刻注意不要把诵读心得写成日记那种流水账,不仅要内省,还要记录我的心路历程”(48页)。同时他开始以基督的要求约束自我,但结果并不理想,比如他一度想要接纳杰咪——一位曾与迪克相识的落魄女信徒——成为家中女儿们的保姆,但最终还是因为这位信徒过于我行我素而放弃。“如果照着福音书生活,我们会不会太信赖别人了?”(68页)信仰共契的消失,使得在现代社会中“求神的国”仿佛天方夜谭。但也许根本上,这样一种生活本就不是凡人所欲。对于这一点,卡雷尔同样足够坦诚,他想要的仍是作品、荣誉、“我的名字在他人心中激起的波澜”,“我愿意为了它们把灵魂卖给魔鬼,但魔鬼不要我的灵魂,于是我才把它奉献给神。即便如此,我仍犹豫不决”(53页)。最终,在皈依两年后,卡雷尔写完了最后一本笔记本,也在“我的心里已经没了信念”(110页)的心灰意冷中放弃了信仰。

只是将灵魂奉献于神的决定令人犹豫,对神的指引的弃绝又怎会决然。《王国》一开篇,卡雷尔便写“我信教那会儿写的笔记本,如果我琢磨自杀的时候没把它们销毁——我脑子里一下子冒出了答案——应该就摆在‘罗芒柜’里的预审材料旁边”(18页)。这个“罗芒”,即法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让-克洛德·罗芒,1993年他亲手杀掉了自己的老婆、几个孩子和父母,并隐瞒罪行长达十八年之久。后来卡雷尔亲自采访了他,并写下《对面的撒旦》一书。如此随意地谈论自己把读经笔记跟杀人狂的资料放在一起,倒是卡雷尔一贯的戏谑风格,而这戏谑同时也是伏笔。到《王国》后半部,卡雷尔再次谈到自己对罗芒的采访,狱中的罗芒已经皈依基督。很多重刑犯都会如此行事,毕竟基督总会许诺宽恕,亦如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然而卡雷尔却宁愿想象罗芒的归信并非全然是因为怯懦。“我们无法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在让-克洛德·罗芒的灵魂深处,还有一些想法跟附身在他身上的骗子毫无瓜葛。这个可能性,我们称之为基督。”(354页)

信徒的心灵、杀人狂的秘密——藏于一处也许并不荒唐,反而相宜。毕竟,人心之事,谁又能知道呢?

埃马纽埃尔·卡雷尔

路加的好故事与神的国

尽管放弃了做一个基督徒,但卡雷尔与基督信仰的纠葛并未就此终结。1995年——罗芒杀了自己一家,卡雷尔写完了最后一个笔记本之后两年——他接到了一份邀约,参与一个重译《圣经》的项目,每一部书由一位作家搭配一位《圣经》专家完成。由此卡雷尔重新回到《圣经》文本,但这一次他不再专注于同圣徒对话,试图与神产生联结。他开始追寻圣徒的行迹,从而搞清楚自保罗而始的早期教会如何奠基,而约翰、路加等人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以及或许对卡雷尔和众多世俗读者更重要的一点——构建并持有信仰,究竟为他们带来了什么。

由于并非是“与神对话”,这一部分内容在想要看卡雷尔“解经”的读者读来或许会有些失望,甚至感到冒犯。他写保罗起事如同他在《搅局者》中写利莫诺夫——那位“反对所有人”的持不同政见者——“或许我写下这段话时,某个无名之辈正在郊区的城邦里制造事端,无论是善是恶,他未来将改变世界的面貌”(181页);而约翰,“写福音的约翰”,被他比作普鲁斯特笔下傻里傻气的奥克塔夫,“直到《追忆似水年华》将尽,人们才意外得知他一跃成为当时最伟大、最深刻、最具革新精神的艺术家”(400页)。

至于路加,卡雷尔的重构同样别出心裁。他把《路加福音》看作“一部小说……一部真正的小说”(460)。通过比较《路加福音》与其他福音书的异同,卡雷尔重新发现了作为“小说家”的路加。譬如对于耶稣复活,世人所记大多是《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怎么在死人中找那活的呢”,目击耶稣身体在坟墓中消失的女人感到困惑,随后便得到天启。然而更早或许也更接近事实的版本,是《马可福音》仅仅以“她们害怕”作结的版本。“‘她们害怕’——才是马可最后写下的几个词。”(453页)路加的故事流畅妥帖,而马可似乎是个缺乏读者意识的“坏作者”。卡雷尔忍不住想象小说家路加的自矜,“他一读到马可写的东西,心里肯定在想:我能做得更好,毕竟我掌握马可不了解的信息;我更有文化,还懂得斟酌文字……故事的最终版本,也就是受过教育的异教徒会读到的这一本,将由我来书写”(457页)。

卡雷尔把一众圣徒视作凡人,这一观点并非独创。当代早期基督研究权威学者如巴特·埃尔曼亦抱有相同的看法。“当我越是追根溯源,我就越觉得《新约》作者与后来那些抄写者一样。这些作者同样是人,拥有自己的需要、信仰……而这一切都会影响他们书写下来的东西。”([美]巴特·埃尔曼:《错引耶稣:〈圣经〉传抄、更改的内幕》,黄恩邻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220-221页)埃尔曼进一步指出,“我的重点是,路加修改了他所继承的传统……就某种意义而言,每位作者都修改了他所继承的‘经文’”(同前,223-224页)。神圣三千,而卡雷尔偏爱路加,“我愿意把自己投射在路加身上,只要我知道自己在投射”(337页)。如此操作不同于将信仰庸俗化理解为仪式的降格,反而是一种超越——以人之肉身寻求神性,恰与以神之名维系人间纽带相反。而说到底,小说家路加——卡雷尔——所寻得的神国,不过是一个他想讲的好故事。故事里有奇迹,有宽恕,更有真相:

迷途羔羊的故事是浪子寓言的底本,马太讲耶稣说迷羊故事的时候一只手还抱着个孩子,他最后说了一句:“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路加不曾加上这样的话。宽容、温和、随和的路加说,神国有一条法则是,有些人失丧了。地狱确实存在,那里浸着泪水,回荡着咬牙切齿的声音。皆大欢喜固然有,却轮不到每个人。(492-493页)

巴特·埃尔曼著《错引耶稣:〈圣经〉传抄、更改的内幕》

信仰从未许诺美满,它只提供方向。到这里,卡雷尔终于完成了“初出远门时,见那山是山,行至途中,见山不再是山,旅途结束,见山又是山”(492页)的历程。至于自己的王国与信仰,他仍怀疑,但已经不再重要,因为他已经走出自我,而这正是他写作本书的目的——“我写这本书,是不想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条路走到黑”(287页)。卡吕普索的愿景固然美妙,但奥德修斯总要回到伊萨卡——留在不完美的人间,他寻求神但不臣服,趋近神但不僭越。这样的人方才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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