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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9 23:22

时下的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关系泛化。客观来讲,现在的医患关系已经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与医疗社会——医院的关系。可以看看,绝大多数医疗纠纷发生时,患者只是一个证物,患者已经被前来医闹的家庭成员甚至是社会闲杂人员所绑架。

而此时与患者医疗最为密切的医生,由于遭遇暴力威胁,早已脱离医患的环境。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即当事双方均不是医疗纠纷中的平等主人,一方成了医疗纠纷的”恶人“、一方成了”罪人“,作为”罪人“,从而让医疗纠纷复杂化。也就是说医患关系的泛化导致了医疗人际关系的复杂化。

医患关系泛化的责任与医疗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生物医学模式时代,是以疾病为中心,病人是与医务人员一道同疾病作斗争的一员,医务人员和患者与医务人员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让医患关系成为战友的还有医疗付费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及患者对自身权利的社会普遍忽视。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政策以来,医务人员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可以说,随首医疗的市场化,"以病人为中心"应该是做到了,但由于只有一个中心,使得医患关系就开始了不对应,试问,在医院里为病人服务的医务角色有许多个,有医生,有护士,有医技人员,有客服人员,也有后勤人员,还有管理人员,严格地来说,这些医务角色都是发生医患关系的可能角色,哪一个角色是最承担与患者对应的角色?没有,最终就是医院法人成了与患者对应的角色,医患关系最终演变成了两个对医疗行为不知情的团队关系——患者家庭与医院的关系,使原本直接与简单的医患关系复杂化。

如果还原医患关系的原始状态,不难发现,医患关系其实就是医生和患者的关系。如果医院没有医生,医院会有患者吗?如果医院没有了医生和患者,那还能叫医院吗?为什么诊所里的医疗纠纷相对较少呢?甚至那些非法的个体行医(如果不死人)甚至都没有医疗纠纷呢?原因就在于,那里的医患关系只存在着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即使是护士出了差错,患者也只会去找医生,因为诊所和个体行医的主体责任承担者是医生。

“以病人为中心”是正确的,但在医院却没有实践这一政策的平台,患者家庭承担着医疗的风险,这个风险并不是社会在承担,因为家庭只是社会的细胞,而不是社会组织。医院就不一样,医院是一个社会组织,从医患关系应该平等来说,医疗行为的责任原本也不应该由社会组织的医院来承担。那谁是医院社会的细胞里?是否可以定位于临床学科?而临床学科是按专业划分的,很多的学科都几乎是同时或者是先后在为患者服务。个人认为,唯有以医生为主体的工作小组才是医院的细胞,理应由它来与患者家庭相对应,患者对应医生,患者家庭对应医生小组,这样的医患关系就是一个平等的医患关系。如果把医院定位为医患关系的一方,那显然就让社会感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所以在医疗纠纷发生的过程中,不管医院是否对与错,社会和人们总认为患者是弱小的一方而倍受同情,把原本善良、虚弱的患者塑造成了“恶人”,而原本要在医疗纠纷中起主要作用的医生,则一开始就被定为了犯罪嫌疑人而失去了处理医患纠纷的权利。

另外,在“以病人为中心”的单极医疗模式下,医院不论是什么医务角色,似乎都在平等地应对医患关系,都是为患者服务。从来没听说医院应该也为医生服务的提法。在这样的一个状态下,患者俨然成了上帝,医生也成了上帝的仆人。上帝本来是强大的,上帝主导世界。可患者是虚弱的,在疾病的诊疗中几乎是被动的,在医疗中实际上是医生在主导世界。我们倡导的“以病人为中心”下的医患关系,医院的每个医务角色间人人平等,是不是造成了医患关系的“一对多”?,当关系不是一对一的时候,这个关系还平等对称吗?如果在“以病人为中心”的同时,增加一个“以医生为轴心”,医院的服务对象不仅仅是患者,也有医生,让患者和医生成为医患关系的两极,医院则是承载医患关系的环境平台,医院包容医患关系,仲裁医患关系,也许患者这不会视医院为纠纷的对象,当医疗纠纷只局限于医生与患者的层面时,医院与患者家庭出面协调医患纠纷也许会少了许多的对立。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百度百科里说医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内涵是医方与患方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方”已由单纯的医务人员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人员;“患方”也由单纯的求医者扩展为与求医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个人觉得上述的描述是值得肯定的,医患关系最好能局限在医师与病员,这样的关系平等而简单,管理本来就是要把复杂变简单,而不是把简单变复杂,还原医患关系的本质,让医生成为医患关系的一极,其他医务人员只是在为医生服务,而不是为患者服务。医生为患者负责,其他医务人员为医生负责,而不能所有的医务人员都为患者负责。当所有的人都为一个人负责的时候,这个责任被分散了,最终是谁也不为这个人负责,这也许就是医患关系差的重要原因。

医院建立医疗小组(医生工作室)负责患者的诊疗,这个小组成为医院组织的细胞,从而让医生负责患者的医疗,主导医患关系,医院作为社会组织则是要承担规范医患关系,约束医患关系和评估医患关系,最终改进医患关系的社会责任。

尽快改变医患关系管理的群雄割据状况,让医生领导医疗,主导医患关系。把医生工作室做为医院的细胞来建设,让医院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医疗社会,建立这样一个制度是当务之急,也是尊重医生的一个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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