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海洋兒子養父母被採取強制措施!應如何追責?算不算收養?法律專家們這樣説

发布时间:2024-12-19 20:20

在14年又57天后,2021年12月6日,孫海洋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兒子孫卓。

今天(12月7日),孫卓也隨父母回到湖北老家,見到了久別多年的爺爺奶奶。在本次回鄉之後,孫卓將回到山東繼續自己的學業。

目前,孫卓的養父母已被採取強制措施。而這一次,網友旗幟鮮明地站在了“買賣同罪”一邊。

▲認親現場,孫海洋抱著孩子嚎啕大哭。

網友吵翻了:

“這是偷來的親情,支援買賣同罪”

昨天,孫卓在接受採訪時,孫卓直言,自己感到很愧疚,他不會留在親生父母那邊。

其實,不止是孫卓,在見諸報道的被拐案中,被拐兒童被尋回後選擇“養父母”的並不少見。《失孤》原型人物郭剛堂找到兒子後,兒子郭新振就表示,要留在“養父母”身邊。

對此,有網友表示,站在孫卓的角度可以理解:“養育了他十幾年,有深厚感情基礎,他心裏肯定也很迷茫。”

不過,對於孫卓的“養父母”,網友認為“這是偷來的親情”,並旗幟鮮明地站在“買賣同罪”一邊:“無論多有感情,‘養父母’都是拐賣案中的買家,如果一次次縱容不罰,怎麼打擊拐賣兒童犯罪?”

▲網友評論

孫卓“養父母”該被追責嗎?

據深圳警方介紹,目前,按照法律程式,孫卓“養父母”已被採取相應措施。此外,據正觀新聞報道,郭剛堂、“梅姨案”申軍良找到被拐孩子後,其養父母並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次,孫卓的“養父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據新聞晨報報道,郭剛堂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孫卓的“養父母”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這裡引用一句公益廣告詞‘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拐賣兒童是一個買家市場,源頭不根除的話,就很難徹底阻斷。孫卓的‘養父母’應該沒有對孫卓進行虐待,也沒有阻礙對其進行解救,也沒有阻礙孫卓返回原居住地,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實,對於兒童拐賣案中是否該對“養父母”追責,在今年郭剛堂與兒子相認時,曾引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討論。

據澎湃新聞報道,針對郭新振被拐案,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邢鑫曾表示,按照現行法律,如果養父母的收買行為是與拐賣者合謀,則有可能成為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但如果被拐兒童被解救後,因為無法找到親生父母而被當地民政部門收養,養父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辦理相關手續收養該兒童,則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中國政法大學反對人口販運國際合作與保護中心主任、被稱為“打拐律師”的張志偉看來,在同類案件中,有些養父母會承認自己知情,大部分人則會否認,稱只是收養,只是給了對方感謝費。再加上該行為還有人販子參與,人販子也可能會對拐賣行為進行隱瞞,謊稱孩子是撿來的,或是求領養等。這些邊界都需要公安機關去作具體推定。

至於為何郭剛堂兒子被拐案、“梅姨案”中的“養父母”未被追究責任,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這是因為受害每人平均放棄追究“養父母”刑事責任,加上存在追訴時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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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親愛的》,原型之一即為孫海洋。

孫卓和“養父母”算不算收養關係?

在孫卓的記憶裏,養父母待自己極好,“近乎于溺愛,我想要什麼就給什麼。”儘管農村家庭條件不好,但養父母都會給他最好的,村裏人都説,就連火腿腸都能一次性給孫卓買10根,還舉全家之力送他上縣裏最好的高中。

這樣的“養父母”與孫卓之間,算不算收養關係?將來孫卓是否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

據深圳新聞網報道,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亞娟律師指出,《收養法》明確規定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孫卓係被拐賣而到其所謂的“養父母”身邊生活的,這樣的收養關係是自始無效且不被法律保護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談到孫卓的‘養父母’時要加上引號,因為孫卓與其‘養父母’的收養關係本身就是違法的,也就意味著雙方沒有成立收養關係,孫卓也就沒有贍養其‘養父母’的法定義務。”周兆成説。

但是,周兆成表示,“孫卓的‘養父母’一直對其照顧有加,當作親生子女來撫養,想來孫卓應該會出於自願來贍養其‘養父母’。”

▲電影《失孤》海報

如何預防兒童被拐?

不少法律專家認為,兒童買賣市場的背後,隱藏著的是龐大的人口販賣網路,而要杜絕拐賣兒童現象的發生,就需要徹底斬斷這個犯罪鏈條。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彭新林談到,杜絕拐賣兒童的發生,一方面是買方市場需求要進一步遏制。彭新林提到的買方市場,是指“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後繼有人”等封建思想和錯誤觀念還在一些偏遠農村地區盛行造成的。

其次,要加強社會治理,包括嚴格戶籍和流動人口管理,不能讓被拐兒童“合法化”,不給人販子或者收買人以可乘之機。

在不能讓被拐兒童“合法化”方面,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施傑強調,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收養制度。“有關部門要嚴格審查送養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包括送養育的原因、有無收取錢財及收取錢財的多少;收養人是否具有撫養目的及有無撫養能力等事實。”

彭新林還談到,要提高公眾的參與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失蹤兒童資訊平臺等。

孩子丟失怎麼辦?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兒童失蹤資訊緊急發佈平台啟動(又叫團圓系統、團圓平臺等),兒童失蹤資訊經警方確認後,會第一時間通過該平臺發佈,並推送給兒童失蹤地周邊的相關人群,以便群眾協助警方迅速偵破案件。

▲支付寶APP的團圓系統

今年5月15日是該平臺上線5週年。截至11月15日,該平臺已幫助找回4873名失蹤兒童。

作為家長,孩子走失應該怎麼辦?

首先,孩子失蹤不需要等待24小時,馬上撥打110報警;

第二步,將孩子的近照提供給就近的派出所或刑警隊,警方就會立即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搜尋機制開展調查,同時第一時間聯繫打拐民警在“團圓系統”上發佈資訊。

作為普通群眾,我們能做什麼?

已經有25家APP都接入了團圓系統,比如支付寶、新浪微網志、今日頭條等。打開手機設置允許接入團圓系統的APP發送通知,一旦附近有失蹤兒童並在團圓系統發佈資訊後,手機就會收到相關提醒,我們可以根據情況提供線索。(向財霞 綜合紅星新聞 澎湃新聞 新聞晨報 人民政協報 深圳新聞網 央視新聞 正觀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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