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明星和童年阴影
我第一次看摇滚歌星传记是在1989年,一家出版社翻译出版了迈克尔·杰克逊的自传《太空步》。当时能看到的摇滚歌星传记很少,那时只有这么一本,所以我看了两遍。当时兴趣点还是集中在杰克逊背后的唱片工业上。后来随着对他了解的越多,尤其是,媒体关于他的花边新闻越来越多,越发觉得他是个怪人。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有人评价他“没有一个正常的童年”这句话,才又想起了《太空步》这本书,然后把它翻出来,又看了一遍,似乎明白了他怪异行为的起因,因为没有一个正常的童年,他也失去了应该有的老年。
当我看完大约二十本摇滚歌星传记后,尼尔·波兹曼那本经典的《童年的消逝》里面的一些观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我。或者说,心理学家总是在反复告诉人们,一个人在成年的所作所为,都跟他的童年经历有关。
所以,我在阅读那些各路摇滚歌星传记的时候,尤其会注意到他们的童年经历和家庭状况,这似乎和他们成为一个明星之后的言行有一点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未必尽然。
关于约翰·列侬的传记我看过好几本:拉里·凯恩的《解密列侬》、凯思·格林伯格的《那天,约翰·列侬走了》、菲利普·诺曼的《约翰·列侬传》、小野洋子的《我心中的约翰·列侬》、阿兰·波纳森的《约翰·列侬》,以及不下五本的各种“披头士传记”……不管是从音乐还是从社会背景角度来讲,这些传记写得都很精彩。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列侬前妻辛西娅·列侬的那本《我的约翰》。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以为辛西娅不过是想从这本书里捞点版税,毕竟她不是一个专业音乐人士,说的直接一点,她就是个家庭妇女(她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但是慢慢读下来,才发现,她以一个女人的视角,解答了多年来很多歌迷不解的问题,列侬为什么抛弃了美貌如花的辛西娅,选择了又老又丑的小野洋子?至少,小野洋子的那本书无法从这个角度来向读者解答这个问题。
答案其实很简单,列侬仍是个孩子,他需要爱和庇护,辛西娅不能给到他,尤其是到了“披头士”解散之前,成员似乎都到了创作瓶颈期,心开始散了。列侬在这方面尤其明显,而小野洋子适时出现,刺激了列侬的音乐灵感——用她那恐怖古怪的实验噪音轻易搞定了列侬,并帮助他度过了这段困难时期。这,是辛西娅帮不上的。
列侬对洋子的过度依赖,很大程度上源于他童年的经历。5岁时,列侬的爸爸便抛弃了他和妈妈,妈妈把他寄养在姨妈家里。7岁的时候,妈妈因意外车祸去世,这对幼小的列侬来说,从小缺乏母爱和父爱,尤其是少年成名,活在一种虚与实之间,他无法从音乐之外找到自我。当洋子最终打破了原来家庭固有的平衡,不仅是全英国,乃至全世界的“披头士迷”都无法容忍和理解列侬作出的这一选择:你疯了吗?美国著名摄影师安妮·莱伯维茨为约翰·列侬拍的最后一张照片——那张著名的列侬裸体蜷倚在洋子身边的照片,是这位长不大的摇滚歌星恋母情结的最后定格。
也正是因为辛西娅从感情角度去解读列侬,才让我们打碎诸多音乐传记作家包裹在列侬身上传奇、神话的外壳,让我们看到了蜗牛壳下的软体。
摇滚歌星一般都和数不清的女人纠缠在一起,有的是天性使然,但大都是因为这个职业的缘故,让他们有近水楼台的机会。比如查尔斯·R·克罗斯在《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里面就描述过这样的场景,骨肉皮们都视亨德里克斯为上佳猎物,因为他床上功夫声名远扬,在他巡回演出的酒店楼道里,挤满了数不清的骨肉皮。有时候,当他听见有人敲门,开门后,门口站的不是巡演经理,也不是找他签名的歌迷,而是一个投怀送抱的骨肉皮。即使他性能力再强,也招架不住蜂拥而至的骨肉皮,所以,跟他一起巡演的弟弟莱昂就赚了大便宜,姑娘们倒是不在乎,既然哥哥忙不过来,那弟弟也行,反正都姓亨德里克斯。
罗德·斯图尔特在他略显轻浮和沾沾自喜的传记《浪人情歌》中把他一路泡的妞儿的事儿写了出来,他费了很多笔墨,似乎并不想证明什么,大概他就是那种爱沾花惹草的情场老手,只要看到模特身材的女孩就想搞到手,但同时他一定见缝插针地把手伸向另一个女孩,然后在这两条船之间游弋纠结。
只有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泡妞儿经历才让我们看到一丝丝的凄凉,在他六十多岁的时候,出版了自传《天堂十字路口》,书中,他非常坦诚并带着忏悔的心情讲述了他的一生。从书中透露的他一路走来与他有染的女孩,必须要列出一个长名单才能让人记住,但是他绝对不是亨德里克斯式的,也不是斯图尔特式的,但似乎又介于二者之间。
如果我们仔细看看他这本传记,大概就能明了其中之缘故。在克莱普顿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发现,原来一直称呼的“爸爸”“妈妈”竟然是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虽然他们对克莱普顿非常好,就像姨妈咪咪对列侬非常好一样,但这件事对克莱普顿的童年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子,他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和妈妈是谁。直到有一天,当他的妈妈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克莱普顿小心翼翼地问她:“我现在可以叫你妈妈了吗?”妈妈说:“外祖父和外祖母一直对你很好,你该叫他们爸爸妈妈。”这对克莱普顿又是迎头一击,这件事一直纠结在克莱普顿心里。至于他的生父,直到1998年,一个加拿大记者通过大量调查才搞清楚克莱普顿的生父是谁,但老人家已经不在人世。
私生子的阴影并没有直接影响到克莱普顿的事业,或者说可能是他因为爱上音乐,开始逃学,被学校开除才真正走上音乐之路,成为一代布鲁斯大师的。但是这个身份问题却一直困扰他,让他在感情缺乏安全感,成了一个感情失败者。
和克莱普顿有染的女人,在书中他就不避讳地列出很多,包括“披头士”吉他手乔治·哈里森的妻子帕蒂,以及后来成为法国总统萨科齐妻子的卡拉·布吕尼。克莱普顿一般总是难以自拔地爱上对方,并且爱的很痛苦,比如他爱上帕蒂,并且当着哈里森的面说:“我爱上你老婆了。”哈里森早就知道他们有一腿,他和帕蒂的感情也到了快分崩离析的地步。关键是,克莱普顿和哈里森又是特别好的哥们儿。这让克莱普顿很痛苦,当时他组建了一个临时乐队“德里克和多米诺”,他为这个乐队写的歌都与帕蒂有关,尤其是那首经典的《蕾拉》,唱得那叫悲痛欲绝。最终,帕蒂离开了哈里森。但是他与克莱普顿也没有将感情持续下去。在追求帕蒂期间,克莱普顿的两任女友先后投进了“齐柏林飞船”吉他手吉米·佩奇和自己乐队键盘手的怀抱。
克莱普顿几乎就是在一上来就深情地爱上一个女人,但是得到之后几乎维系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分手。这并非他喜欢始乱终弃,是他始终不知道去如何处理两人之间的感情,他似乎不懂得如何去表达爱,父母没有这样去教会他。他甚至有时候搞不清楚强烈地爱上一个女人究竟是因为性欲还是爱情,直到布吕尼给他上了一课。
很显然,克莱普顿的情商有点低,当他遇到年仅21岁的布吕尼,便被他的美貌所打动,俩人迅速坠入爱河。愚蠢的是,他竟然带着这位美女去看“滚石”乐队的演唱会,并一同到后台见米克·贾格尔,这无异于将一块肥肉送到一头饥饿的狮子眼前。趁着克莱普顿去非洲演出的机会,贾格尔迅速把布吕尼搞上床。当克莱普顿回来时,发现为时已晚。这位年轻美貌的情场老手告诉克莱普顿大叔,性和爱是两码事,我只是想把一个摇滚明星搞到床上而已。
克莱普顿的感情生活几乎一直是在爱-得到-分开这样的死循环中打转,即使布吕尼,似乎也没有让他明白一个该在青春期明白的那个简单的道理。如果他那个童年的家庭环境是正常的,他就不会变得那么自卑,在他成年之后也不至于显得如此低情商。
谈到自卑,另一位歌星伦纳德·科恩也很典型。如今,这位歌手已经成为一个传奇,成为无数女孩膜拜的偶像。事实上,他最初的事业和他泡妞的历程并不一帆风顺,而是在磕磕绊绊过程中才找到良方的。
科恩不是那种迷人的男性,他身材矮小,相貌平平,很难一下博得女孩的欢心。在西尔维·西蒙斯的长篇传记《我是你的男人》一书中,不难发现这个迷人的歌手一直与自卑相伴。好在他找到了解决自卑的方法:运用自己的文学才华。到后来,他尝试去唱歌,那时候他已过了而立之年,几乎没有任何能说服唱片公司老板的拿出一份合同的资本,但是他很幸运,事实证明,他成为一个歌手比成为一个作家让他在泡妞方面更如鱼得水。
科恩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其他男孩都会受到来自父亲的雄性力量的影响,可我永远不会。”因为在科恩9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他父爱缺失,母爱的力量变得强大起来。所以,这位歌手给女人的印象往往是礼貌、温柔、绅士。他和女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也不像别的摇滚歌星那样干脆利落,而是显得有点磨磨唧唧。所以这让他在成为一个著名歌星之前常常受挫。比如那个被人视为尤物的模特、著名骨肉皮妮可,她是鲍勃·迪伦的老情人,而且为电影明星阿兰·德龙生下一个孩子,她被安迪·沃霍尔一样看上,并把她介绍给“地下丝绒”乐队,乐队主唱卢·里德顺理成章把她搞上床。除此之外,妮可还跟杰克逊·布朗、吉米·亨德里克斯以及“大门”乐队的吉姆·莫里森保持情人关系。
当科恩打算对这个性感尤物下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一个生性害羞,不太擅长耍手腕搞定女人的笨蛋。他唯一的法宝是他有才华,但这在妮可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跟她有染的摇滚歌星哪个才华不在他之上呢。科恩唯一的优势在妮可面前变得不值一提。即使科恩疯狂地爱上了妮可,妮可只把她当成一个朋友对待。当科恩去触碰妮可时,等待的回应是妮可重重的一拳。可怜的科恩。
所以科恩要感谢当时民歌界的前辈朱迪·柯林斯,她在当时就相当现在的歌坛那英的地位,一位民歌界的大姐大。她慧眼独具,翻唱了一首科恩的歌,就是那首后来无人不知的《苏珊》,让这个一直想成为作家的科恩终于踏入了唱片业,从此,这位害羞、绅士、温柔的歌手用他沙哑、呓语般的歌声征服了世界,在泡妞的路上一马平川,他的诗,他的歌都是写给他的女人的。
假如,科恩的父亲没有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并且一直影响着科恩,或许,他今天不会因自卑而变得如此迷人的。
关于自卑,詹尼斯·乔普林也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至今,还没有一个白人女歌手在布鲁斯演唱上超越乔普林。麦拉·弗里德曼在那本著名的传记《活埋蓝调里》,向我们呈现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心理学样本,为什么这个天赋异禀的女孩必须通过性爱、吸毒和酗酒来燃尽自己的生命。
乔普林从小生活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家庭,她聪明,活泼可爱,从小就表现出绘画和写诗的天赋。但是青春期改变了她的命运,她开始发胖,脸上长满粉刺,那个原来漂亮的詹尼斯被魔鬼变了丑小鸭。自尊心极强的乔普林开始感到自卑,周围开始出现各种敌意,她慢慢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而困扰她的又恰恰集中在性欲这个问题上,没有哪个男孩愿意走近她或多看她一眼。当乔普林的唱歌天赋慢慢体现出来时,上天似乎赐予了她一个权利,让她有条件去对抗内心的自卑,她变成了满嘴脏话、粗鲁无礼、人见人嫌的女人,她开始和不同的男人做爱,有几百个还是一千个?不得而知。似乎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她寻找回一点自尊。她有句名言:“我站在舞台上,感觉像在跟两万五千个不同的观众做爱,然后独自回家……”
同时,乔普林用酒精和毒品来麻醉自己,以让自卑能够在片刻中远离自己,最终,她因吸毒过量,生命终止于27岁。
很多“童年阴影”似乎也显现在“涅槃”主唱库尔特·柯本身上。这位摇滚歌星在他最走红的时候饮弹自杀,时年27岁。人们在分析他的自杀动机时,最容易想到的是他和乐队突然成名,有些不知所措,抵御不了来自商业压力,才让他选择自杀来摆脱这些麻烦。如果按照这一逻辑推断,柯本的内心一定很脆弱,不懂得去享受成名给他带来的好处,或者去利用这些为自己做点什么,有点过于以自我为中心。
可事实上,乐队的三位成员都在成名后感觉不舒服,他们都来自离异家庭,只是柯本做得更极端一些。
也许,在迈克尔·阿泽拉德写的“涅槃”的传记《做你自己》里能找到一些原因。这本以大量访谈为为主的传记并没有用太多笔墨去分析柯本童年时期的经历对后来的影响,不过从书中透露出的信息可以判断:柯本从小就是一个有艺术细胞的人,因而比常人要敏感一些,这种敏感由于父母离异加剧了他的心理扭曲;父母离异以及居无定所的动荡生活让他很小就缺乏安全感;家庭的崩析让他与现实产生了疏离感,当他被推向明星位置时,让他感觉极不舒服;柯本很小就被查出脊柱侧弯,这让他在成年之后饱受胃痛的折磨,这也给他最终的幻灭加上一颗砝码。
在柯本很小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艺术家,后来想成为一名摇滚歌手,但是他父亲一直希望他能成为一名运动员,不管是橄榄球运动员还是摔跤运动员。但是柯本在运动方面毫无天赋,最终父亲放弃了让他成为运动员的念头,任由他去。
柯本在父母离异后突然感觉自己没有了存在价值,他渐渐远离了玩伴,不再与人交流,心里有什么问题不会通过交流来排解,只能淤在心里,不断地堆积,直至压垮他。他说:“9岁之后,我变得抑郁消沉,我不在这样看待当摇滚明星这件事了,那太不现实了。”
换句话说,即使柯本后来成了摇滚歌手,他对摇滚的理解并没有上升到一个追求成为一个明星的地步,他认为有一些本地的死忠歌迷在他们演出的时候来看看,他们出了唱片会有少数人来购买就很知足了。一个小地方的人想象不到商业的力量有多大。乐队都单纯地认为,他们是可以控制歌迷的数量和自身的影响力的。一旦事实超出他们的想象,他们开始变得烦躁不安。他们不理解为什么报刊上到处都是赞扬他们的报道和评论,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观众比以前多了,他们不理解为什么打开电视就能看到他们的MV,在柯本看来一切都失控了。所以,他开始有意识地去破坏自己在歌迷心中的形象,甚至开始去破坏他们被人接受的音乐,但无济于事。
一个让他们很难摆脱的事实是:他们出道恰恰是摇滚乐进入到了一个无聊阶段,虚情假意的流行歌曲和毫无生气的老派摇滚乐已经让更年轻的一代歌迷感受不到刺激了。这也是为什么在“涅槃”走红之前说唱乐风靡了起来,至少说唱可以挑衅现实,摇滚乐此时已变得老态龙钟。这很像70年代朋克摇滚在英国兴起时人们厌倦了老派摇滚和迪斯科音乐一样,用粗糙、无礼的朋克摇滚来对抗当时的乏味。另一方面,“涅槃”的歌曲确实好听,乐队低估了自己的才华,即使他们把歌曲写的毫无商业气息,歌迷也能听出来,那一首首绝望的哀号正是他们想要的。
这样一来,柯本就变拧巴了,他脆弱敏感的神经和他弯曲的脊柱再也经受不住这样的压力,于是他选择了死。
在柯本死后,人们把他的死归罪于商业的炒作和无休止的榨取显得有些过于草率。传记里也许不足以证明一切,但是柯本的言谈话语间似乎在告诉我们,他走向一条不归的路时才发现自己上错了船。
另一个和柯本有点类似的是“大门”乐队的吉姆·莫里森,正如他们的音乐在当时无法归到某一个类别一样,莫里森对生命的阐释。也和众多摇滚歌手不同,在莫里森面前,那些额头印着“传奇”、“神话”的摇滚明星都会显得苍白和平庸许多。从莫里森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艺术家那天开始,他就开始用身体、灵魂去感知生命,直至最后。
在杰里·霍普金斯和丹尼·萨格曼所著的吉姆·莫里森传记《此地无人生还》中,萨格曼称莫里森是神。
和很多有童年阴影的摇滚歌星不同,莫里森的童年几乎没有什么阴影,他是在一个军人家庭长大的,稍微让他感觉不舒服的是,父亲是个海军军官,所以要不停地搬家,这意味他小时候没有什么可以固定的朋友,但这不至于影响到他的人格,或者影响到他成年之后成为一个极端的人。唯一可以解释的是他用极端的方式燃烧自己的生命源于他的本能,他过早地打开这方面的感知之门,让这只魔鬼跑了出来。少年时他无非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但是他看过很多书,从波德莱尔到兰波,从金斯堡到凯鲁亚克,他也喜欢在女孩面前说几句深奥的名人名言,但他绝不是像伦纳德·科恩那样用这个方式泡妞,他的长相足以吸引众多女孩,根本用不着这样笨拙的伎俩。他和柯本一样敏感,但是柯本在压抑封闭自己,而莫里森在燃烧释放自己,他们殊途同归完结于27岁。
如果说吉姆·莫里森有什么童年阴影的话,那就是在他无忧无虑的少年时期过早地开始思考生命和死亡,并去用各种方式探求其真相,直到他安详地躺在巴黎的一个浴缸里死去。
最后,我们说说麦当娜。英国传记作家安德鲁·莫顿写过一本《麦当娜传》,它不是麦当娜本人授权的传记,莫顿只是通过大量采访和调查独立撰写的一本书。关于麦当娜这个人物,很多人熟悉但又陌生,熟悉的是她非常大胆,敢于挑战世俗道德乃至宗教,陌生的是,她为什么会这样?
《麦当娜传》里给出一些零星答案。首先,麦当娜童年时就喜欢在众人面前做出引人注目的事情,她喜欢并且能够做到让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她身上,这为她日后成为一名歌星提供了心理基础。爱出风头似乎是一个表演者首先具备的前提条件,但是麦当娜与众不同,从她星光闪耀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跟“性”纠缠不清,性成了她手中的武器、通向成功之路的钥匙、成了控制和欲望的象征……这绝不是她想通过哗众取宠来换回成功的把戏,这一切都源于她童年时对性的恐惧,用性对抗性,不断用各种方式来诠释它,把它融入到艺术表现中。
麦当娜很小的时候就相信有魔鬼的存在,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倒也正常,问题是她生活在一个天主教家庭,反而加剧了她对魔鬼的恐惧。莫顿写道:“这并不简简单单只是生理上的幽闭症,而是作为一个彻底的自由灵魂的感觉,她感到必须不断地与束缚她的任何桎梏对抗,其中包括她父亲的规定,罗马天主教会的命令和在性、社交、职业以及情感方面限制她的个人生活的东西。”少年麦当娜和很多女孩一样,对性的反应是抵触而不是被吸引,而且她对生理行为模糊不清,加之教会的引导、外祖母不断给她讲述不贞女子的种种悲惨下场,这些警告让麦当娜对性产生反感和恶心。这让麦当娜心理慢慢偏离出对性正常理解的轨道,当她成为一个歌星之后,认为可以像养一株植物那样控制一切的时候,她开始了对抗内心恐惧的过程:以性制性。这也是麦当娜作为一个公共人物饱受争议的原因,尤其是当他把性和宗教牵扯到一起,一度引起天主教会的愤怒。她不断挑战各种底线的原因,简而言之,她无非是想释放自己内心的恐惧而已。
打开一本明星传记,会看到一个明星背后丰富多彩的世界,但是字里行间也能看出些许悲凉,剥开那些被神化的外壳,将其还原成一个人,会发现,他们脆弱得难以想象。有时候他们在面对内心阴影的问题时,会慌不择路般地用极端方式进行自我救赎,但往往又掩埋一次真正的自我。糟糕的是,他们的身份还是一个万众爱戴的摇滚歌星,这更加剧了心理扭曲,有时化险为夷,有时翼折命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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