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 继父母离婚,与继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发布时间:2024-12-18 23:44

继父母离婚,与继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图片

时间回到三十多年前,单亲妈妈雷某独自带着年仅8岁的女儿生活。1988年,雷某与男子杨某结婚,并带着女儿和杨某一起居住生活。杨某作为继父,对继女也进行了应有的抚养教育。

1998年,杨某与雷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雷某便带着女儿前往浙江发展,从此杨某与雷某分居,双方往来甚少,杨某和继女之间的感情也因此逐渐淡化。2021年,杨某已66岁。分居达二十多年的两人认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已无必要,遂通过诉讼离了婚。

离婚后,杨某与继女之间双方本无血缘关系,加上多年互无联系,原本淡化的继父女关系,现在更是形同虚设。杨某也表示,自己无意千里迢迢去找继女要赡养费。然而,杨某不久后在办理低保手续时被告知,其虽然离婚,但仍有一名子女,不符合办理条件。

原来,杨某和女儿虽系继父女,但双方为“拟制血亲”,在法律上仍视为亲生父女关系。左右为难的杨某为结束这种尴尬的局面,将继女告上法庭,诉请解除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权利义务产生的亲属基础为姻亲关系。对于已转化为拟制血亲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关系,当姻亲关系因离婚而解除的情况下,继父母与成年继子女关系淡化,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法院遂判决准许解除原被告双方继父女关系。

同时,法院综合双方解除继父女关系的原因、有无过错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酌情确定由被告补偿杨某5000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于近日生效。

案件宣判后,为让杨某以后的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承办法官积极与当地司法所及民政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协调帮助杨某办理低保手续。

网址:民法典小故事: 继父母离婚,与继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https://mxgxt.com/news/view/306408

相关内容

继父母离婚,与继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的遗产继子还有份吗?
继父与母亲离婚后,继子女还需履行赡养义务吗?
如何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姻亲关系还是拟制血亲关系
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受影响
民法典房产遗产如何继承
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什么叫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认
《民法典》新规:侄子侄女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新规下如何应对?
《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司法解释“新旧条文对比”一览表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