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杀父之仇”:南怀瑾的奇特“家庭”

发布时间:2024-12-18 14:15

摘要:发生在南怀瑾身后的南氏子女与李氏家族之间的缠讼多年的遗产继承案,根源在于南怀瑾实际将自己的家庭由原本的血缘家庭改换成了与弟子间的奇怪家庭,而又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而世俗法律只承认具有法律地位的家庭。南氏子女实际上是依托世俗法律,把李氏家族当成了杀父仇敌来追究的。此一追究,也直接导致了“南门”的瓦解。

---

2012年9月29日,南怀瑾逝于江苏吴江太湖大学堂,其后不久,南怀瑾之子南小舜(背后是其他子女)与南怀瑾晚年共同生活人郭姮妟(背后是其母李素美、其舅李传洪)之间爆发了遗产争夺大战,直到2019年最高法做出裁定,也不好说官司是不是真的最终了结.据网上资料(有正规媒体,有知情人、当事人网上发布的文章),大致过程如下:

10月4日,南怀瑾子女及处理丧事的工作人员和弟子们在大学堂举行会议,李素美主动发言:“老师的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老师的子孙“。10月5日,南小舜、南一鹏、南国熙与李素美、郭姮妟5人进行会谈,讨论南怀瑾遗产归属问题,形成《会议纪要》,核心是第一条"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但一个月后,南氏子女联系李素美、李传洪洽谈时,郭姮妟突然给他发了电子邮件,要他们去台湾找他们的律师,次日,南氏子女依约前去太湖大学堂,被拒之门外,矛盾就此爆发(以上据南门得力弟子、南怀瑾创立的台湾老古出版社前社长古国治陈述,搜狐网2019.3.14。按:老古之古即取自其姓,因此社初创,全由古操持)。2014年,在南氏其他子女声明放弃权利、南氏大陆遗产继承权集中于南小舜一人之手之后,由南小舜正式提起了诉讼(台湾方面,权利集中于南一鹏,由南一鹏统一诉讼),2015,郭姮妟提出反诉,经2017上海中院的一审判决、2018上海高院的终审判决、2019最高法的裁定,这场南怀瑾遗产继承官司才暂时落下帷幕。评论这场轰轰烈烈的官司,网上有文章称,经经一讼,南门四分五裂,不共戴天。实际上,声势喧赫几十年的“南门”消亡了。

90年代,南氏大陆弟子练性乾出版《我读南怀瑾》,书中断言,南怀瑾门下,实际形成了一个“南门”,以后也会形成一门“南学”,对照此言,抚今追昔,不禁让人感慨丛生。

那么,这么巨大的转变,怎么在南氏一亡,就立即发生了?

欲把杭州做忭州”:南怀瑾的奇特“家庭”

这一切得从南怀瑾与李氏家族的关系说起。

南怀瑾,大陆上通称的头衔是“国学大师”,实际上他的本业是佛学中的禅宗,他的铁杆弟子,都是追随南氏佛学而来的。这些人相当不少!从富商巨贾到理工博士、大学教授,从大学生到僧尼,从穷人到大使,从中国人到外国人,各有因缘,聚于南门,有的追随长达几十年。李氏家族即其中最亲近的一家三口。

所谓李氏家族,指李素美、李传洪姐弟俩,及李素美之女郭姮妟。大概在南怀瑾生前,李氏家族主事的是李素美姐弟,南氏身后的官司中,主事已是下一辈的郭姮妟,而这个郭姮妟,也是从小与南氏一起长大的。这一家与南怀瑾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追随30多年,从1980年李素美初识南至南去世,是32年,从1985年南氏离台去美,是27年,前5年大约是众多弟子中的两员,后27年则不同一般,南怀瑾是跟他们一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些事实你要把网络翻遍才查得出来,一般南氏传(有人称,海内外南氏传记可能有两三百种)根本不提,所以说到南氏行迹,千万不能全靠书,功夫在诗外这句话,在讨论南氏时是最恰当的一句话,这是我去年底初看南氏传记时就感觉到,最近许多天搜索南氏生活方面的资料时越发强烈的一大体会,许多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是藏在明文正传之下的。举例说,前文〈名为父子,实同陌路〉已说,其大陆儿子南一舜所写传记〈南怀瑾家族三代的人生浮沉〉中,于其母子3人1950年去台湾投奔父亲却才过8个月就突然回了大陆一事,其过程就一个字没讲。其台湾儿子所写的父亲传记中关于作者自己的亲母、南怀瑾的台湾妻子,全书700余页只有一句话,讲她当初是火灾难民。南氏传记的作者们好像有一个不约而同的“守则”,不写南氏个人生活。只写那个飞在天上的、到处讲课、禅七、指导世人的南怀瑾。出版的书籍汗牛充栋,没一本写出了一个真实南怀瑾。

一个人的功业,当然是建立在这些“正传”事迹之上,但一个真正的个人,却是在那些“生活事实”之中,细节当中。

闲言放下,交待李氏家族与南怀瑾的关系。公开传记上写的:李氏姐弟出身优裕,其父是实业家,赚了“给你们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但生活上没有寄托,李素美大学毕业,原来是个打麻将的家庭妇女,常感空虚,李传洪要好一些,他有自己的事业,办有“薇阁”学校,是所谓的贵族学校,在台湾颇有名气,据说他初见南氏时声明他不信佛,但几次之后也成了南的弟子。从这时到1985南去美国,他们应当是普通弟子。转折点发生在美国,南因政治原因避台去美,随行的有五人,李姐弟,一个法师,一对夫妻,后三人不久离开,李素美回了台湾一次,把自己和李传洪的小孩子接去了美国,从此就一直追随在南氏身边,1988随他到香港,2004年又跟到大陆,最后定居于大名鼎鼎的太湖大学堂。

85年之后的重要事件:1985南怀瑾赴美,台湾有逋欠,李传洪出资100万美元接手南留下的摊子;1990年,香港,签订金温铁路合约,李传洪在台湾卖地筹资1000万美金做首期资金,李素美负责在香港向国际银行和基金组织谈融资事宜;1990年,李素美出资20万人民币,在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论语别裁》;1991年,李素美、李传洪捐资40万美元,修建厦门南普陀寺志的禅堂,这是南怀瑾答应的事(以上据凤凰网转载汉网《爱国华侨李素美、李传洪历经三十年推动中国文化复兴》,2019.4.01)。但这些钱款的性质我没查到,是捐赠、周转还是投资?但无论怎样,南要用钱时就有钱,无疑居功至大。且这些钱来了之后,仍是李素美运作。他们出了钱,又帮南使用这些钱,大的千万美元,小的几十万人民币,而“老板”是南,名声归南(这些事你不专门查,也同样不知道)。在南的世俗事务上,是这样一种关系,你想一下,这是怎样的关系。李氏家族做的这些事,如果不说,对他们是不公正的。

下面的情况全是网上查到的。那就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南氏与李素美一家生活在了一起,成了奇特的“一家人”。据传记,初到美国时,他们是分三处居住的,只是时常聚会。住一起可能是在香港,88年南到香港,李素美打前站,提前去租了房子。南在香港过了16年,这时是不是如同一家?那么南又是如何处理与其他弟子的关系的?查不到,不知道。南是2004年回大陆定居的,2006年太湖大学堂启用之时,这时肯定已全同家人。查到的资料说,在太湖大学堂,南氏卧室门外专修有一条小走廊,直通郭姮妟卧室,以方便晚上老人万一有情况郭可前去照顾。这里也可看出,南一身故,小一辈的郭为什么能走上前台,与南氏子女两军对垒。

补充一句,据传记资料,李氏的父亲也对佛教有好感,不反对子女离开自己,远随南氏,如此“供养”他们的南师。这也是一个奇特的“助缘”。但结合李家商人世家的背景及后来诉讼中南氏子女指李氏居南师以牟利的指控,实也不好确定李氏一家有无投资的意思。但功劳是肯定的。

卧室走廊这样的情况,可以明确看出,南氏与李家已实为一家。但是,南氏自己却是有6个子女的,大陆原配所生二,台湾二妻所生四,据传记及网上资料,至南身故时,至少有5个是好好的,有关南氏的文字中能见到他们,且多少不同地去看这个父亲。在遗产案中冲锋在前打头阵的南国熙(不是在大陆台湾分别提起诉讼的南小舜南一鹏),更是在香港发展,与晚年的父亲“走得很近”。这个儿子,14岁时就给了一个美国退役军人做养子。这让我们想起20年前大陆的两个儿子,前文讲过,这两个儿子1950年在家乡过不下去冒险偷渡去台湾投奔父亲时,一个13一个15岁,他经济一紧张,就把他们遣送回大陆了。小儿子即后来全权打其父大陆遗产官司、临死前交待自己的儿子官司一定要打到底的南小舜。

一边是原有五六个子女,本来没有事件将他们隔开,从法律上更是严格的父子关系,父也没有说不要子,子没有说不要父,也有走动,一边是与别人家的儿女住在一起,倚之养老,重要事情多出其手,这样的情势,但凡身后有一点遗产,不出纠纷才怪,更不必说遗产巨大,南氏还没有留下遗嘱!

等同“杀父之仇”:南氏后人对李氏家族的态度

问题的关键是,无论南怀瑾讲佛讲道,那只是他在那里“讲”,他没有出家,他一直是过世俗生活的,他只是自己在“心里”把家换了一下,由自己原本的血缘之家,换成了李氏家族这个家,而又没有履行任何世俗的形式,自己的子女还是子女,李氏家族也还是弟子,这从南氏身故矛盾爆发后刘雨虹等大弟子都不承认李氏家族有超出其他弟子的权利这一点上可看得清清楚楚。这在他在世且有名望时,没有问题,他一去世,隐藏的矛盾一下就爆发出来。这个问题就是,谁是他的世俗财产的继承人?单纯的弟子们是没有的,这不是问题,问题在南氏子女与李氏一家之间。

更怪的是,面对这样盘根错节的局面,南氏本人却没有留下遗嘱。据说,身边人曾有人提醒,南不置一词,只有一次对李素美说:相信你们以后会处理好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从世俗法律上,这个合法继承人无疑就属于南氏的血缘子女。在法律上,李氏家族只有拿出一份南氏生前转让权利的证据,才能主张一份权利(他们后来补拿了,但南氏后人认为是伪造的),拿不出来的,就全归南氏后人。后来他的儿女们,也正是以这一点为根本依据的。在这个奇怪的局势下,这几个合法子女在其父身后的举措,有时竟让人想起那句最不该想起的老话:坐地起价,就地还钱。

但是站在李氏家族立场,看看上述的“供养”,他们能甘心让出自己实际控制着的权利吗?从他们的立场上,也许南怀瑾这些“产业”,没有他们根本就“打”不下来。那时你们这些子女在哪里?

但是从南氏子女立场,他们有更愤怒的理由:这个大名在外的父亲的事,他们根本就插不上手!全是弟子们包揽了!

而他们的法律身份,坚如盘石。除非南怀瑾亲身回阳,亲口否定,要把遗产交于李氏家族,否则他们就有这个权利。而南怀瑾即使真的回阳了,也不会说这句话。他最后也没留遗嘱就是已发生的一次。

这才有那么多纠缠不清的官司。我查到李氏家族一边的“发言人”,一个叫向子平的多篇文章,其中说:“南氏后人在许多图谋不轨、心存歹念之徒的怂推下告了近六十宗民刑事官司。本想置李家于死地,在过去七年半时间里却是屡告屡败,一宗接着一宗。南、李二家并无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何以致好像有不共戴天之仇。”

他真说着了。在南氏子女看来,这不就是杀父之仇吗?还差什么呢?

他们本有父亲,这个父亲却像哪吒一样,转着风火轮,一生都飞在天上,实际上是没有了父亲。而那些帮着转那风火轮的,就是李氏家族这样的“弟子”,而李氏为最。且让我们客观:如果南氏子女认为他们的父亲实际上是没有了的,从整个情势看,是成立的,台湾儿子南一鹏写的父亲传上说,他们这些子女见父亲也要预约,住宿要交费,称父亲也是“南老师”,大陆儿子南小舜写的父亲传记上评他们的父亲是“一日为父,终身为师”,还正儿八经地讲了一大套理由来“证明”此一主张,让人百感丛生。一个会看书的人,自然会看。而如果他们实际上是真没有了父亲,那么,这个父亲身边最突出的李氏家族与李氏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等于杀父之仇。这有问题吗?我觉得基本上没有。

这场漫长的诉讼战,南氏海峡两岸的五六个子女是统一行动的,大陆诉讼统由大陆长子南小舜,台湾那边统由台湾长子南一鹏,其他人的权利都通过变更集中到这两个人身上,而总策划总指挥,是台湾幼子南国熙,一马当先第一个出来的是他,送照会、下通牒的也是他。请读者往前看一下,这个儿子就是14岁时被父亲送给了前来求教的美国军人做养子的儿子。他在西点军校毕业,但未久于军旅,改行从事了金融行业,基地就在香港,也与晚年的父亲多有走动,但尽管他的职业地就在香港,也是金融业,南的繁忙的金融事务(像金温铁路)却与他完全无关。他西点学到的谋略,没能用在那个枪炮战场,却用在了这个法律战场上。

向子平的文章中说:

当争端开始之初,我内人沈诗醒曾当面及邮电函告南国熙君,应息事宁人,否则有损南师之形象,给外人看笑话。

南国熙回答:“我与李家无怨无仇,就是不喜欢他们。”

多么直接了当。

实际上,南氏子女发了不止一次共同声明,他们自己并不要这些财产,追讨回来,是用它来设立一个南怀瑾基金。就是要要回来!

据向子平文章说,在这个漫长的近六十宗的诉讼过程中,南氏子女也使了些手段,包括一个诉讼人因案件在程序上已审结而失去再诉的资格,不惜兄弟俩(南小舜二子南品仁南品乐之间)互相起诉,达到变更诉讼人的目的,而接着由另一人再向李氏家族起诉。上下十数口,横跨陆台美,统一调度,缠讼7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而追来的钱自己并不要,公告天下,登报声明,官司从苏州打到上海,从上海打到北京,几千个日夜,耗尽了精神,熬死了一人,而并不要钱,这是多大的仇怨?

手捧人间法律,追讨元凶巨恶,直到海角天涯,也要讨个说法,这就是他们的决心。

诉讼中,南小舜于2017年去世,临死时交待其子:一定要把官司打下来,这是正邪之争!这个“正邪”,说得太有意味了。

这句话现在还可在网上查到。

网址:人物志|“杀父之仇”:南怀瑾的奇特“家庭” https://mxgxt.com/news/view/291936

相关内容

饱受质疑的大师南怀瑾,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珍贵资料】南怀瑾老师传授药师咒与手印!
国学大师“叶曼”与“南怀瑾”,你不知道的?一段参禅奇事!
南怀瑾是“大师”还是“骗子”?北大教授:文盲才看他的书
南存辉缅怀南怀瑾:不学习曾被训斥“财迷”
嫁给杀父仇人,胧月如何能释怀这份恨意?
大师南怀瑾,精通儒佛道,临终前一个月自言:“不留了该走了”
国学大师南怀瑾向厚黑学宗师借钱,结果你可能想不到
南怀瑾:谈缘
原创南怀瑾智慧:人过了40岁,一旦有这六个迹象,说明他在变强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