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案检察官披露办案历程:大贪官这样被击倒
王怀忠案检察官披露办案历程:大贪官这样被击倒 2004年03月26日 14:02
图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死刑判决的资料影像。中新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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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曾引起世人广泛关注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已在威严的国徽下划上了句号。面对这样的对手,身为本案的公诉人———人民的检察官是怎样揭开王怀忠的罪恶人生的呢
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首次公诉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省部级职务犯罪大要案。
时针定格在2003年12月10日18时52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庭审,历经九小时零六分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等待择日宣判。
庭审前,被媒体誉为“有强大实力和阵容的公诉方”由三位共和国的检察官组成:王环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孙屹峰,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郭晓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
3月9日,记者前往济南、青岛两地,分别采访了三位检察官,倾听了他们办理此案的艰辛历程……
国家使命
2003年5月13日,非典肆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环海赴京领受任务,作为王怀忠案的负责人,他和他的同事将代表国家走上法庭,履行神圣的职责。
这起腐败高官的大案要案,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安徽省阜阳市人民密切关注,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协调指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各位检察长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倾尽全力支持,而这一切都压在了以王环海为首的参与办案成员的肩上。应征加入专案组的孙屹峰、郭晓英,还有直接协助办案的书记员李伟,集司机、摄影摄像、后勤保障于一身的冉庆林,同样感受到责任的重大。
王环海,46岁,中国政法大学毕业,1983年进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
孙屹峰与王环海同年同月生,下过乡当过兵,1982年自安徽大学外语系毕业后分配到军事机关工作,1990年转业到检察院工作,1999年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担任主诉检察官。
郭晓英,1994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潍坊市人民检察院。1999年,她与同事搭档,在检察机关组织的全省公诉人法庭模拟辩论大赛中,以专业娴熟、准备充分、反应机敏、表达清晰赢得第一名。身材修长、面容姣好的郭晓英,以年轻女检察官的杰出素质入选专案组。
王环海记得刚刚解除非典隔离那天,是他看完案卷材料向院领导汇报的那天,也是省检察长国家森及两位副检察长宴请专案组全体成员喝壮行酒的那天。当国家森检察长把王环海让到主宾位,自己坐到主陪座位上时;当李敬武、李少华副检察长向各位办案人员敬壮行酒时,王环海和同事们被这场面深深打动,眼前的情景是他入院工作20年来从未经历过的......
初次交锋
一场硬碰硬的攻坚战打响了。
2003年5月15日,王环海带着书记员李伟第一次来到北京秦城监狱,向王怀忠出示工作证件,介绍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后,告知王怀忠有关他案件的侦查工作已经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王怀忠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7月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李敬武副检察长带队来到常性秦城监狱提审王怀忠。王怀忠对初次相见的李敬武副检察长曲意奉迎,在一旁静观的王环海,看着眼前这位曾经是副省长的王怀忠,心里生出些许轻蔑。
孙屹峰是从案卷中的文字开始认识王怀忠的,案卷中既有王怀忠的亲笔供词,也有他签名确认的笔录。读卷后,孙屹峰的脑海中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王怀忠对供述事实故意张冠李戴,态度反复无常,有意搅浑水。他善于揣摩对方心理,迅速作出反应。
2003年炎热的夏季,到江秦城正式提审王怀忠时,郭晓英眼前的王怀忠全然没有她想象中的高级干部应有的风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这个有着父辈年龄的人假话套假话,硬能讲出一个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回想此后的一次次接触,郭晓英释然地说,“最初不太理解,觉得挺可笑的。后来想想,他的表现是正常的,他就是那样的人嘛!”
无话可说
“内心确认”,一个相当专业的字眼。这字眼源于法学中复杂的学术体系,它既是概念,也是程序,更是一种境界。
请教王环海怎样解释“内心确认”,他说这概念是指办案人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排除一切疑点和矛盾点,达到百分之百的内心确认,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只要有一点存疑,这个证明体系就无法确立。
专案组成立伊始,王环海作为具体负责人和领导者,他要求全组对案情涉及的每份证据要达到“内心确认”。为此,三位检察官以及全力支持他们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受了难以想象的艰巨考验,因为他们的对手是一个有着复杂人生和复杂心理的精明老手。
面对在所有事实细节上编造谎言、拒不承认属实证据的王怀忠,检察官们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办案人为搞清事情的真实情况,充分听取王怀忠的辩解,只要他对证据事实提出新的线索和辩解,办案组就要进行详尽地调查和复核,这是王怀忠没有估计到的,以至于他穷尽了所有的辩解理由,不得不用一些非常可笑、不合逻辑的辩解加以搪塞。这一切,得益于检察官们对证据真实性的牢牢把握,对“内心确认”原则一丝不苟地执行。以至王怀忠在诸多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服气地叹道:“想不到你们工作做得这么细,我无话可说!”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对王怀忠的一审判决。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
2月12日上午,王怀忠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历程艰辛
王怀忠伏法了,案卷归档了。
从办案开始直到一审判决,整整7个月,专案组的检察官们只回过两三次家,而每次不过短短一天时间。有些情景给他们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情景一:王环海记得第一次去秦城监狱时,广播、报纸、电视里对非典的报道越来越多,首都的戒备和警惕日甚一日。当他们驾车绕城而过,途经小汤山来到秦城监狱时,接待他们的人诧异地问,“你们怎么这个时候还来?”
情景二:孙屹峰记得2003年5月18日那天,他赶到济南接受了公诉王怀忠的任务,住进隔离区的一楼,与身处隔离状态的王环海用电话谈案情。王环海从北京回来即被隔离观察两周,不能回家也不能接触任何人,为他送饭的人穿起防护服,戴着多层口罩和手套。王环海看完从北京带回的57册案卷,在交给孙屹峰看之前,必须由医务人员消毒后装入塑料口袋放到太阳下曝晒,达到灭菌标准后再传给孙屹峰。两人隔着一层楼,楞是用电话天天交谈,一直谈了两星期,直到解除隔离。
情景三:第一次去安徽阜阳,王环海深感身体不适,“我大概感冒了,你要多注意。”他对司机李伟说着。随即,李伟把车停在了一药店旁。由于天色已晚,药店关门了,于是,他又迅即将车开到一家医院。当时的阜阳因有非典病人出现,正处于紧张戒备中。值班医生听李伟说要买感冒药,马上拿起体温计要给没病的李伟测体温,还盘问他从哪里来?如果不是李伟机灵地找个借口溜掉,医院就会扣住他,那可就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了。
情景四:有一次为复核王怀忠的辩解去安徽亳州找证人核实,证人当时不配合。为了不耽误下一次取证任务,孙屹峰与司机冉庆林驾车赶路,恰逢大雨滂沱,雨点打在车窗上“啪啪”乱响,车灯前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道路。孙屹峰给济南的王环海发出手机短讯:“调查受阻,雨大风急,已至返阜途中,请指示。”王环海回复:“时间重要,质量更重要。立即回亳州。”于是,他们又将车头调转,返回亳州。当孙屹峰两人泥里水里地再次出现在那个证人面前时,对方真是被眼前的情景所感动了。
情景五:阜阳是淮河的泄洪区,入夏时连天大雨酿成淮河洪灾,一旦泄洪,办案必需的复核取证工作将陷入极大的麻烦。王环海心急火燎,轮到他开车时,睡着的孙屹峰肯定会醒来,“在大雨里,他是百公里的速度往向冲,他一把方向盘我就不敢睡,就是睡着了准会醒。因为发动机的响声都不一样!”在他们完成复核取证离开的阜阳的第二天,洪水滚滚而来。
情景六:郭晓英不想回忆那段时光:为计算王怀忠到底有多少来源不明的收入,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办案人员天天算账到夜半时分。虽然她是学工科的,对数字计算并不反感,但要分清哪些是王怀忠夫妻的正当收入,哪些是王怀忠说不清来源的收入,一笔笔明确无误地澄清下来,需要付出极大耐心和精力,那也是对毅力的考验。
情景七:结案后,孙屹峰参加了女儿所在学校召开的家长会。班主任一见到他,就狠狠地“熊”了一顿,说孩子近期学习成绩不稳定,“你这个父亲是怎么当的?”听着这句问话,孙屹峰的内心很是酸楚……虽然自己在办理王怀忠一案中尽到了一个国家公诉人的职责,但在班主任面前,他却无法推脱对女儿应负的责任。他承认对不起女儿,更对不起妻子。中秋节是万家团圆的时刻,而那天晚上他却跟同事们在一起办案。为了全身心地投入,他不敢有一点对亲人的思念和牵挂,生怕带来疏忽。那种滋味真是不好受啊!
情景八:王环海和孙屹峰的生日是在安徽复核取证时的路上一起度过的。那天,他俩突然想起的时候,在入夜时分寻个路边店,走进去各要了一碗面,说笑中吃完了这碗“长寿面”,算是两人“合伙”过生日了。
下列一组数字大致勾勒出专案组的工作轮廓:
从最初移交到手的57册案卷,历经7个月的艰苦工作增至76册。
对案情涉及的四十多名证人,获得了七十余份证言材料和六十余份书证,为复核事实真相,再形成了四万余字的文字材料。
为查证一笔笔资金的往来出入,检察官们从浩如烟海的账目里细细核准其名目、数额、时间,寻找其中隐秘的犯罪踪迹。
为提高庭审效率,专案组与技术人员配合,在多媒体示证系统中输入上百件证据,整整忙碌了一个多月。
为专案组配置的一辆专用的桑塔那2000型新车,被大家誉为“坦克”。这辆车在非典猖獗时穿越过北京小汤山;在大雨滂沱的黑夜里疾奔;在洪水冲垮路基的烂泥中驶过。完成专案组历史使命时,这辆车的里程表显示出两万多公里的行程,而专案组人员乘飞机、火车频繁往来北京、阜阳、合肥、南京、上海等地的路程已经无法计算。
理想境界
从事检察官工作已21年,王环海办理了许多案件,目睹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但像王怀忠这样顽抗到底的表现是不多见的。王环海不理解这样一个担任过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的人怎能有如此表现,“他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想尽一切办法表现得似乎很无辜,面对证据,他设置障碍,能毫不羞涩地编造谎言。他自以为很聪明,怀有强烈的侥幸心理。”
谈到办案,王环海说:“我们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直接领导下,得到了方方面面的支持。办这个案对自己是个锻炼,是种考验。这个案子的特点是,在被告人不供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证据取胜,尤其像这种职务犯罪,难度大,要求高。由此,我们在办理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依我个人的认识,我们的工作除了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还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其中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对人的处理,不仅对本人有影响,对他的家庭、他的亲友和其他人都有影响。处理公正,对本人是个教育,对周围的人也是个教育,还有一定的社会效果。
记者问王环海:“你心目中的理想公诉人是什么样?”
“第一,作为国家公诉人,他肩负着国家的使命,对国家负责,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第二,他是法律的执行者;第三,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他能够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地实施。除此以外,他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修养。”
专程从潍坊赶到济南接受采访的郭晓英主诉检察官,目前正紧张地在北京对外经贸大学进修国际法硕士专业的功课,记者问她怎样看待自己的工作?她说,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检察院工作,当时父母十分高兴,同学们对她也流露出一种羡慕、尊敬的目光。有时静下来想想在工作中所接触的人和事,常常面对的是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聆听的是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确实感到自己处在比较压抑的环境中。但又一想,自己从事的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工作,既然干上了就要负起责任干好它。
3月10日,当记者风尘仆仆地赴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时,开朗的孙屹峰感慨地说:“王怀忠,他曾是位省级高官,但他身上有一种指鹿为马的霸气。他说煤球是白的,别人就得说是白的。在法庭上,他对一个证人说,你过去一直很听我的话,今天你为什么会这样讲?一审判决后,他思想有反复,为保命在上诉期间对办案人承认了一审中的大多数犯罪事实。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他又否定掉不久前承认的全部事实。这算是他一贯的行为吧,这个人白天讲‘三讲’,晚上收贿赂;两边人打架找他摆平,他两边收钱;他面对证据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还慷慨激昂地表白‘我不是那种人!’
“从我干检察官的那一天起,我就要求自己首先要把公平放在第一位。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地位是平等的,在证据面前地位也是平等的,我也是这样做的。”谈到怎样做一个“理想的公诉人”,孙屹峰这样理解:“理想的公诉人首先应是学者或是专家,具有深厚的专业学术功底,有清晰的逻辑思维、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他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应大大高于一般的法律专业人员。”
结束对王环海、孙屹峰、郭晓英三位检察官的采访,“公诉人”这个概念在记者头脑中被丰富的理念和生动的内容充实一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位领导曾经对办案检察官们讲了这样一句话:“你们为检察机关争了光,为国家公诉人争得了荣誉!”(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杜萌 徐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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