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遭经纪公司起诉,中国体育经纪行业亟需立法规范
文|付政浩
2月23日,冬奥冠军王濛被经纪公司起诉以及王濛回应称对方拖欠合作款项一事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而这起奥运冠军和经纪公司之间彼此指责对方履约存在问题的典型纠纷再度折射出中国体育经纪行业发展的一些痛点和难点。
事件原委可以简单归纳如下:北京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影漪视界”发表声明称,该公司系王濛在新媒体领域的独家经纪公司,2021年10月起与王濛开展新媒体领域独家演艺经纪合作。合作期间,该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为王濛量身打造《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等综艺节目。策划运营其抖音账号实现粉丝数量的百倍级增长。但王濛在合作期间屡次违反约定,擅自参加新媒体领域演艺工作并获利,甚至在双方合同如约续期期间,拒绝继续履行,所以该公司已向法院发起诉讼。
王濛工作室随后回应称,《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均系王濛个人衍生IP,并非影漪视界为王濛打造的综艺节目。影漪视界与王濛合作已于2022年10月9日到期,二者合作期间,影漪视界未足额支付合作款项,目前影漪视界仍对王濛拖欠巨额应结未结款项,该纠纷已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王濛和影漪视界之间的经纪纠纷孰是孰非将由司法机关裁决,不过,体育明星在个人IP打造和个人商业价值孵化成功后和原经纪公司闹翻分手则是体育经纪行业最常见的现象之一,经纪公司往往指责体育明星罔顾公司前期的投资,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违规私下走穴捞金;而体育明星则往往抱怨经纪公司对自己的资源投入不足,只知道利用明星的光环肆意安排活动,但明星却未能获得相应的报酬。简而言之,双方在做大蛋糕的过程中能够同心同德,但在分蛋糕时却总觉得自己的蛋糕太小。
体育经纪人是指在体育市场中从事居间、行纪、代理等经纪业务,为运动员、体育组织等提供中介服务,并从中取得合法收入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最新版《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体育经纪隶属于体育经纪代理类别,体育经纪在狭隘意义上是指体育经纪人这一工种。客观而言,体育经纪行业的发展状况与体育产业的发达程度高度相关。在体育产业高度发达的欧美国家中,体育经纪被视为是体育市场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的润滑剂和催化剂,体育明星和体育经纪人往往能够书写彼此成就、携手共赢的佳话,并且不少案例都写入了MBA教材。
比如,NBA传奇巨星乔丹在1984年正是听从经纪人大卫-法尔克的推荐才选择签约耐克,最终Jordan Brand系列,法尔克也随着乔丹的成功而成为上世纪90年代NBA头号经纪人,詹姆斯和其经纪人里奇-保罗同样在场内场外携手合作,保罗帮助詹姆斯成为美国首位在运动员时代即赚到10亿美元的球星,而保罗也凭借詹姆斯的巨星效应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球衣小贩一跃成为NBA当今的头号经纪人。此外,C罗和世界足坛第一经纪人门德斯的彼此成就更是令人津津乐道的行业佳话。正是因为欧美体育经纪行业十分发达,所以才诞生了诸如IMG(此前已被并入Endeavor)、Octagon、CAA等诸如超级体育经纪公司。
相比之下,由于我国体育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作为体育产业链关键一环的体育经纪的业务规模自然相对较小且运营不够规范,很多体育经纪公司虽然虽然慧眼识珠,能够及早发掘潜力运动员,但却缺乏足够的商务资源来培养明星。更重要的是,我国大多数顶级运动员资源主要由国家培养和掌控,所以很多体育明星在巅峰时期很难自由选择体育经纪人,只能在运动生涯晚期和退役后才能选择签约经纪公司,这往往错过个人商业价值的最佳孵化成长期,比如王濛此番合作的新媒体经纪公司其实就在是王濛退役转型过程中所签约的经纪公司。唯有职业化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足、篮球领域的一些顶级明星才能自由签约体育经纪公司并创造一些行业闪光点,比如传奇篮球经纪人夏松早年曾帮助王治郅、巴特尔、薛玉洋等人叩开NBA大门,姚明进军NBA时组建的“姚之队”则是国内公认的体育经纪团队标杆,以“姚之队”班底创建的众辉体育则是我国最成功的体育经纪公司之一。
相比国外,我国体育经纪行业的门槛低,整体素质不高,体育经纪业务相对单一,体育经纪人的业务能力和体育经纪行业的规范制度有所欠缺,行业收入水准有差距,行业纠纷频发、缺乏信用监管机制,早年很多体育经纪人往往是明星的亲属朋友客串,专业性堪忧。好在,近年来,为顺应体育产业发展形势,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自2017年恢复体育经纪人培训和考核业务,致力于培养出更多专业的体育经纪人。
在体育大生意看来,体育经纪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人际信任基础的人力资源商业化的营销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授权与越权、信任与背叛、分蛋糕不均等复杂案例,所以欧美等体育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都会通过立法来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比如美国就曾推出《体育经纪人责任信任法》《美国统一运动员经纪人法》等监管法令。当前我国也越发注重从法律角度为体育产业护航,新修订的《体育法》已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未来随着我国体育经纪的日益发达,我国也有望像欧美国家那样出台规范体育经纪行业的相关法规。
王濛在新媒体时代惊艳转型,却与经纪公司不欢而散
作为我国运动员生涯成就最高的短道速滑选手之一,王濛曾四夺冬奥会金牌,是中国短道速滑历史上第一个“三冠王”,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获得冬奥会金牌最多的选手。不过,真正让王濛商业价值得以全面释放的还是近年来她转型成为体育名嘴的这一期间。北京冬奥会期间,王濛因在和黄健翔搭档解说短道速滑比赛时妙语频出,从“我的眼睛就是尺”等金句,到各种表情包,王濛被网友赞为“解说界天花板”,一场比赛下来王濛就上了7个微博热搜。王濛凭借着东北味十足的幽默解说成功破圈,此后商务邀约颇多,多个平台都为她推出了相关节目。
公开资料显示,随着王濛走红,北京澜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在冬奥会期间很快就申请注册了“濛主播”“濛主来了”“濛主解密”“运动者联濛”等商标,该公司此前已完成注册“王濛”“濛主驾到”“王者联濛”等商标。此番在王濛和影漪视界的纠纷中,影漪视界声明中写道:“本公司系王濛在新媒体领域的独家经纪公司,自2021年10月起与王濛开展新媒体领域独家演艺经纪合作。合作期间,该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为王濛量身打造《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等综艺节目。此后,王濛新媒体影响力及商业价值大幅提升,经本公司接洽与多个知名品牌成功开展商务合作。”而王濛在回应中则表示,显然,《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均为王濛的个人衍生IP。显然,双方的纠纷可能涉及到“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等商标的归属权问题。
影漪视界还表示,在合作过程中,王濛屡次违反约定,擅自参加新媒体领域演艺工作并获利,甚至在双方合同如约续期期间,拒绝继续履行。影漪视界主张“本公司目前仍系王濛女士在新媒体领域的独家经纪公司,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王濛女士无权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展新媒体领域演艺工作。”而王濛的回应则是,二者的合作已于去年(2022年)到期,影漪视界仍拖欠巨额未结款项。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624.2212万元人民币,公司由深圳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王方悦为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目前,北京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企业,其中1家已注销,存续企业包括广西瑧玥拾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和乐庄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至于王濛,目前与其相关的有4家公司,其中2家为存续状态,分别为山东他山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湾道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王濛担任前者的监事,担任后者的法人、经理、执行董事,持股比例高达89%。目前“王濛”“王者联濛”“濛主驾到”“濛主解密”等商标均属于湾道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王濛工作室发出的声明中盖的印章也是湾道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显然,王濛目前主要以湾道体育这一公司来开展自身业务。
客观而言,王濛是为数不多在退役后成功转型并在商业层面大获成功的中国明星选手。尤其是在短视频成为常规传播模式的当下,王濛在新媒体领域的跨界爆红无疑是体育运动员玩转新媒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值得行业研究和学习。当然,新媒体领域的明星网红经济历来也是纠纷高发区,网红与MCN机构历来只能“共患难”,很少能“同富贵”,新媒体明星网红达人和背后的MCN机构在IP打造成功后经常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出现不欢而散、诉诸法院的情形。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案例就是李子柒(本名李佳佳)和杭州微念围绕李子柒这一IP的商务纠纷案件,好在如今双方已达成和解。希望王濛也能早日和新媒体经纪公司影漪视界达成和解。
挑选经纪人的首要前提是信任,美国曾出台《体育经纪人责任信任法》
从体育产业发展角度而言,体育经纪人是体育市场高度发达、供需双方需要妥善协调利益的产物,是体育产业分工专业化程度提高后的重要工种之一。在欧美体育产业发达国家,不仅传奇体育明星层出不穷,就连他们身后的体育经纪人和体育经纪都在成为行业巨头,对推动体育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润滑剂和催化剂的独特价值,甚至很多传奇经纪人还会参与体育联盟的重大决策和劳资协议签署。
我国在很长一段内都是用举国体制来培养体育运动员,很多好苗子从小就由国家进行培养,选手们进行运动训练、参加体育竞赛及生活费用都是由国家出资支持,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体育明星的商业开发权益属于国家,具体而言属于体育总局(国家体委)下属的运动管理中心,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多少体育经纪人生存的土壤。如果运动员未经允许私自参加商业活动,则可能会停训停赛、罚款乃至国家队除名等处罚,奥运冠军田亮在雅典奥运会后离开国家队就是典型案例。
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足球甲A和CBA等体育联赛相继创办、俱乐部纷纷引入外援,这才催生出第一批体育经纪人,但这些经纪人更多只是业余爱好,或者和运动员是朋友关系,帮忙的属性大于赚取佣金的目的,毕竟那个时代很难靠经纪工作获得稳定高额的收入,这些资深体育经纪人多年后往往会自嘲当初是误入体育经纪人行业,为了帮助运动员提升价值,不想辜负运动员的信任。
建立信任,是体育经纪行业的头号规则。而一旦信任削弱,分手则是再所难免。前文列举了大量体育明星和体育经纪人合作共赢的传世佳话,当然欧美也存在不少体育巨星和大牌经纪人因为利益纠纷而对簿公堂的争议事件,欧美不少体育经纪人被球员家人斥责为吸血鬼,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一代拳王泰森在破产后和传奇拳击经纪人唐-金彻底反目,因为泰森怀疑对方滥用自己的信任,多次截留和转移泰森的商务收入,泰森为此甚至曾痛殴唐-金,两人为此诉诸法院、闹得沸沸扬扬。
国内也有很多体育明星和伯乐经纪人不欢而散的典型。比如,拳王邹市明在盛力世家的鼎力支持下才成功转型成为职业拳手并最终夺得拳王金腰带,但在此后双方却又陷入合同纠纷并接受法院判决,这一变故令行业扼腕叹息。细究起来,体育明星和恶体育经纪人(公司)陷入纠纷有多重原因,双方往往对很多合同细节条款理解出现偏差,但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彼此之间的信任度降低,总认为自己的权益未能得到公平对待。
体育经纪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规则授权和情感信任基础上的人力资源商务开发工作,明星在遴选经纪人时往往会遴选自己最信任的人。比如詹姆斯,他早年的经纪人是NBA大牌经纪人阿隆-古德温,古德温帮助当时还未参加NBA选秀的詹姆斯从耐克拿到了7年9300万美元的天价球鞋合同,但在詹姆斯羽翼丰满后,詹姆斯马上选择了自己的发小来组建经纪人团队,并安排和自己相交多年但此前从未从事过经纪人工作的里奇-保罗来担任经纪人,这让江湖地位颇高的古德温一度愤愤不平但也无济于事。同样的,足球巨星梅西的经纪团队则由其父亲豪尔赫领衔。
相比欧美,国内体育经纪行业由亲戚朋友担任经纪人更是常态化操作。毕竟,在运动员的商业价值开发能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自然会优先选择自己更信任的经纪人。目前国内篮坛最顶尖的几位球星周琦、王哲林、丁彦雨航、李梦等人此前均与睢冉创立的经纪人纽勒维尔体育签约,彼此信任无疑是签约的前提条件。
欧美很多经纪人往往选择在球星还在读中学时就努力与球员的家庭建立信任,随后投入巨大资源打磨这些璞玉,在璞玉真正成为巨星后,这些经纪人难免会希望从这棵摇钱树身上获取数十倍的回报。在这种贪婪年头的驱使下,难免会有些经纪人会滥用明星的信任从各类代言合同中大幅攫取自己的佣金收入。为了规范体育经纪人行业,建立行业的信任机制,欧美在体育产业高度发达后专门针对体育经纪行业进行了立法,比如美国就曾推出《体育经纪人责任信任法》《美国统一运动员经纪人法》,而各大职业体育联盟在监管法律的基础上还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出台了各自的体育经纪人规则。比如NBA就明确规定,经纪人在帮助球员签署NBA合同时,佣金不能超过4%,而经纪人帮助球员签署商业代言合同,抽佣比例则不能超过10%。
在借鉴欧美的体育经纪信任监管机制后,国内显然也有必须要加强体育经纪行业的制度建设乃至法律监管力度,从实操层面规范体育明星和体育经纪人之间的权责利。唯有真正建立规范的体育经纪行业信任监管机制,才有望助力更多体育明星蜕变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巨星。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
网址:王濛遭经纪公司起诉,中国体育经纪行业亟需立法规范 https://mxgxt.com/news/view/245103
相关内容
中国体育经纪人行业乱象 聂卫平最早提出要聘经纪人体育经纪人
拿到体育经纪人证书,我却失业了
经纪公司
体育明星退役过气太快,经纪人是伪需求?
文化娱乐经纪人行业艺人经纪公司运营管理
体育经纪实务
我国体育经纪人现状与发展对策
杨丽晓经纪公司中国明星经纪公司
阿里体育打造“互联网+体育经纪” 行业迎来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