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未经同意用AI“复活”已逝明星,是否涉嫌侵权?

发布时间:2024-12-17 00:52

近日

用AI技术“复活”已逝明星一事

引发网友关注

同时,也受到不少争议

那么

用AI“复活”已逝明星,是否涉嫌侵权?

逝者的肖像和名誉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本期“普法宣传”一起来看→

AI“复活”逝者 被逝者家属声讨

▲图片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近期,逝世明星的AI视频频繁出现在短视频平台。

3月15日,据媒体报道:高以翔生前经纪人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

3月16日,乔任梁父亲告诉媒体记者,对于网络上传播的“儿子被复活”影像,表示不能接受,感到非常不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这是在揭伤疤”。

3月17日,江歌妈妈也发文谈“AI复活亲人”一事。她表示:“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凭什么为我们(我与女儿)决定!”

用AI“复活”已逝明星,

是否涉嫌侵权?

未经逝者亲属等同意的情况下,用AI复活李玟、乔任粱、高以翔等行为,涉嫌侵权。

逝者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若逝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影迷和歌迷不以盈利为目的,制作AI“复活”视频的行为,仍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观点来源: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勇勇律师

逝者肖像和名誉仍受到法律保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目前技术支持下的“复活”,本质上是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虚拟人或者数字人,需要使用死者的人脸、声音等各种数据,配合自己的目的制作相应的内容。

但是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他告诉记者,逝者的肖像、名誉权,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94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3年1月10日,我国正式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关于AI技术应用的边界,相关规定已经进行说明:如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不属于违法。如未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但用于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也不违法。但用AI技术复活“偶像”这种行为不合法,出于营利、博眼球、诈骗等违法目的,则构成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未经同意用AI“复活”已逝明星,是否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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