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 之
追星当然是个人自由,但粉丝非理性的集体行为,往往是对社会秩序的干扰,是以公共利益为代价的。“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的鼻子”,粉丝的追星行为亦是如此,如果越界太远,只能招致舆论的一致反感,甚至受到法律的规制。
又是一起因为追星引发的公共事件。7月7日在浙江绍兴,10多名粉丝为一睹偶像真容,不顾阻拦执意上山寻找更好的拍摄角度,夜幕降临后被困山中,只能报警求助。
据了解,当时一剧组正在当地一酒店拍摄一档综艺节目,不少明星大咖都来了。得知这一消息,很多粉丝慕名而来,甚至从东北、上海、香港特地赶过来。警方介绍,大多都是女粉丝,都是些00后,年龄最小的才16岁。
上山时其实也不是没人劝阻,不过都劝不住,还有粉丝说“拍不到明星我就不下来,除非你们把他们请出来”。最后结果也很尴尬,夜幕降临后山路也看不清了,只能求助公共资源,请警察把她们给救出来。
粉丝狂热、社会买单的事不是第一次出现了。2020年7月,浙江金华就有4名粉丝前往片场追星,因为正面无法进入拍摄地,于是几人抄小路,结果被困山上,只能求助公安。此外,机场、飞机上甚至高考考场,都曾出现过狂热粉丝的身影,最后机场被挤碎了玻璃,空姐喊破了嗓门,考场秩序被干扰……
现在借助互联网的动员能力和交通工具的便利性,粉丝集体行为的成本已经大大降低。他们可以轻易获取偶像的位置信息,并组织相关人群,迅速到达现场。这也是为什么狂热追星的行为似乎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粉丝群体和偶像本身乃至娱乐产业,对这种现象都应当有所警觉。从舆论反馈中不难发现,社会对这类行为已经相当反感。在这起事件的评论区中,就是一片“请支付救援费”的声音。粉丝的非理性行为,只会造成社会整体对自家偶像的“敌意”,这是粉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另外,“请支付救援费”的声音,其实也可以参考驴友遇险救助的相关规定。现在不少地方都规定了驴友如执意进入未开发区域、由此产生的救援费应自行承担。换句话说,如果粉丝执意在危险区域追星,是否也应当自行承担救援费?民航局就曾出台《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规制粉丝机场追星行为;而粉丝在野外的冒险行为,也不妨纳入立法的视野。
在这起受困山中的事件中,大多数粉丝是00后,年龄在成年的边界上下浮动。她们还年轻,涉世未深,不够成熟。但是粉丝文化以及行为模式,则必须尽快成熟起来,不能总是这幅低龄化、情绪化的面貌,一再冲撞社会秩序。如果粉丝不能自行成长,那么应当有一些相应的社会规范,倒逼粉丝“长大”,教会他们如何“理性追星”。(易 之)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