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局长与小三跳湖实属丑闻
5月6日晚7时余,在江苏扬州西区明月湖大桥上发生一起跳湖事件,一男一女相继从桥上跳下身亡。据扬州新闻广播官方微博透露,跳湖男子为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邹国春,女子身份不详,疑为“小三”。(见2012年5月9日新华网)
对此,扬州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部陈姓部长表示,邹国春溺亡“应该是意外”。但笔者以为,这纯属一桩丑闻。
跳湖殉情的城管局长邹某与年轻女子是不是情人关系?当地警方表示:“传闻有一定根据,事情正在调查中。”也就是说,两者为情人关系打大概是成立的。信息披露,邹某51岁,小三24至26岁。
从生命角度来审视,两人一中一轻,年纪都不算大,自杀身亡,实属人生悲剧,令人痛心,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而不能复生;从道德角度讲,两人年龄相差悬殊,一个背叛家庭追求婚外情,一个是未婚女性追求有妇之夫,都属于堕落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从为官的角度看,邹某是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清廉自律,却坠入婚外情网,实属色情腐败。人一死一了百了,党纪政纪法纪对他已经不起作用,但这桩丑闻,虽然不至于遗臭万年,但无疑会在坊间流传一点时间才能被人们遗忘。
时下,少数官员热衷于养情妇、包二奶,对婚外情乐此不疲。所以会如此,关键在于他们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当成了信条,甚至把作为身份地位的象征。然而,与风流相伴的则是风险,包括:伤害家庭、滑进贪腐深渊、断送前程,甚至坐牢、殒命。文前所述的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邹国春为风流“献身”,不仅丢人现眼,而且再也风流不起来了,实在得不偿失。
法国作家卢梭说过:“没有美德就毫无真正的幸福可言。”一些官员所以陷入风流的漩涡,就在于他们误把风流当成了幸福。残酷的现实,应当令一些官员们猛醒了:官在花下死,做鬼难风流。而官员道德失范的矫治和强化监督,则需要管理官员的机构下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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