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观点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女主演服刑期参与拍摄!法律底线不能为违规电影让路

发布时间:2026-05-19 19:26
零度观点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女主演服刑期参与拍摄!法律底线不能为违规电影让路

零度观点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女主演服刑期参与拍摄!法律底线不能为违规电影让路

【#零度观点#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女主演服刑期参与拍摄!#法律底线不能为违规电影让路#】最近几天,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彻底火了,但不是因为它拿了国际大奖,而是因为争议缠身。咱先把事情捋清楚,这部电影定档5月30日,宣传时强调“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讲的是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历经10年牢狱生活后出狱,最终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与儿子修复亲情的故事。去年9月,电影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举行全球首映,主演赵箫泓获最佳主角奖,成为国际影后。然而,网友扒出法院裁定书显示:赵箫泓因琐事与丈夫争吵厮打,过程中用水果刀将丈夫捅刺死亡,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多名证人表示夫妻平时感情尚好,法院没有认定过任何长期家暴的情节。洗白犯罪、歪曲司法。这不是艺术加工,这是用虚构的事实消费观众的眼泪。除了电影剧情与司法裁定的极大出入,接下来的一连串操作更是把作品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首先是电影的选角竟是服刑人员。电影是2019年拍的,当时赵箫泓仍处于服刑期,有律师指出,违背了《监狱法》,因为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赵箫泓担任商业电影女主角,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按这个逻辑,如果服刑人员真能合法拍商业片,那监狱里那些曾经的大明星,是不是也该排队领剧本了?第二,以“纪录片”之名行“商业片”之实。编剧曾在采访时透露:最初是想拍摄关于监狱的纪录片,经过繁琐的申请才获得司法部的批准进入监狱采访。可如今面世的、大伙看到的,却是一部由服刑人员出演的商业故事片。按理说,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报备什么就得拍什么,这么做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规定,审批制度的严肃性何在?第三个是,电影在程序合规性上暴露了更多硬伤。按照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剧本梗概的备案是摄制前的法定前置程序。但片方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涉嫌典型的“先拍后备”。一部电影,从审批到拍摄再到备案,竟然在程序上处处留下违法痕迹。如果连基本的法律底线都守不住,又有什么资格谈艺术价值?我们从来不反对给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但主管部门早已明确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影视剧不得将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看点、噱头。把一名因暴力犯罪入狱的刑满人员推到台前当演员,对守法公民和那些真心悔过、低调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来说,都是一种不公平。要说创作的边界在哪里?可以拍犯罪故事,但不能把犯罪美化成不得已的英雄主义。监狱不是影视基地,服刑人员不是特约演员,以“真实”为卖点的电影,如果连拍摄本身都涉嫌违法,那“真实”二字,就是最大的谎言。目前,原定于5月30上映的影片已经撤档,女主多平台账号被禁,国家电影局也已经介入处理,这都是好事。说明法律的底线,不能为艺术让路。但比“撤档”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需要对电影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查明中间环节是否存在监管疏漏。公众要的,从来不是被“美化”的感动,而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法律的尊重,当片方在电影节领奖时,他们或许忘了,聚光灯照亮的不只是荣誉,更是他们踩过的法律灰色地带。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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