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的一个傍晚
13岁的小月攥着外婆的手机
“老师要家长人脸识别交作业
外婆您帮我刷一下脸好不好?”
小月盯着屏幕上弹出的支付验证框
心里记着“警官”反复交代的话
“一旦中断配合,警察会上门调查
留案底影响你一辈子!”
外婆的人脸信息很快通过验证
第8笔款项转出
累计转走了1.5万元
小月不知道的是
所谓的“张警官”“李警官”
并非真正的民警
她掉进了一个
专门为未成年追星族设下的圈套

追星女孩踏入“明星福利”陷阱
喜欢追星的小月在某平台上刷到一条帖子: “某明星亲笔签名照免费送!进群即可申领。”作为该明星的粉丝,小月立刻给发帖人发私信,随后被拉进一个名为“明星粉丝福利专属群”的QQ群。群里热闹非凡,管理员不断发布“已领到签名照”的聊天截图,还有人晒出带有明星头像的“福利活动说明”,小月彻底放下戒备,期待着“偶像惊喜”。
入群不到半小时,一个QQ名为“张警官”的账号突然进群,连发三条消息: “该群涉嫌非法集资,所有成员必须单独联系我配合调查!”“禁止私加好友通风报信,否则罪加一等!”“若不配合,将依法记录案底,影响升学就业!”
群里瞬间安静下来,小月既困惑又害怕。她犹豫着给“张警官”发了私信,对方立刻发来一张 “警官证”照片和一段“派出所办公场景”的短视频。“张警官”表示,他们现在怀疑小月参与洗钱,必须通过资金验证证明清白。“张警官”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随后将负责“资金核查”的“李警官”微信号推给小月,要求两人视频通话。
视频里的“李警官”穿着黑色制服,背景是模糊的“办公区域”,他拿着一份“核查表”要求小月: “现在你用家长手机扫码,分多次转入资金测试账户流向,证明这些钱不是涉案资金。测试完成后,所有钱会原路退回,还能帮你消除涉案嫌疑。”
小月表示没有家长手机密码。“李警官”要小月自己想办法,或者用人脸识别。他语气突然变重,说小月已经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现在只有这一条路。 “要是让你爸妈知道,他们不仅会骂你,还得跟你一起去派出所做笔录。”这句话戳中了小月的软肋。
于是,小月趁外婆做饭时,以“交作业”为由拿到手机,按照“李警官”指引,先扫了第一个付款码,转走1000元。谁料对方表示“金额不够,无法验证”,接着发来第二个、第三个付款码。从500元到3000元,小月的手越抖越厉害,每次转账后都想停止,“李警官”却发来警车照片,提醒她“再坚持一下,否则前功尽弃”。
直到第8笔转账完成, “李警官”才说: “暂时排除嫌疑,后续有情况再联系你。”小月松了口气,以为事情终于结束,她不敢告诉任何人。她不知道,这1.5万元转到了诈骗分子的私人账户,所谓的“资金退回”“消除嫌疑”,不过是诈骗“话术”。

一人分饰两角的圈套
小月向诈骗分子转钱的第二天,准备外出买菜的外婆,随手打开手机查看余额,却发现账户里的1.5万元不翼而飞,账户明细里显示着8笔陌生的转账记录。外婆立刻询问小月,在老人的再三追问下,小月终于绷不住,哭着说出了前一天的经历。
2025年5月11日,外婆带着小月前往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在安抚好小月后,民警叮嘱小月及外婆: “真正的民警绝不会通过社交软件要求私人转账,更不会以‘留案底’相威胁,逼迫未成年人进行资金验证,这是辨别此类诈骗最核心的要点。”
民警通过梳理转账记录、溯源社交账号、核查资金流向,很快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张志军与柴美琳,3天后便将二人抓获。
“张警官”和“李警官”当然不是民警,而是由张志军一人分饰两角。为了实施诈骗,张志军提前在网上购买了假警服、伪造了警官证,又从网上下载了派出所的办公视频和警车照片,通过简单的拼接、剪辑,拼凑出一个所谓的 “公安办公现场”,利用未成年人对警察的敬畏之心,实施心理操控。
柴美琳是张志军的同伙,负责“引流”,她长期在追星未成年人活跃度高的社交平台发布“明星免费签名照”“粉丝专属福利”“明星互动名额”等虚假帖子,专门引诱未成年追星族加入粉丝群,选一些合适的“目标”转交张志军,由张志军伪装成民警实施诈骗。二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形成了一条针对未成年追星族的诈骗链条。

瞄准未成年追星族
20岁出头的张志军和柴美琳都是无业人员,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对外称是夫妻。同居期间,两人开销较大,逐渐入不敷出,于是合计着“搞点钱花”。
2024年至2025年5月,张志军、柴美琳以“明星免费福利”为诱饵,伪装民警实施诈骗,先后诈骗9名未成年人,共诈骗25万余元。被害人最小的11岁,最大的也只有14岁,这些追星族孩子因被他们威胁而产生恐惧,有的甚至接连转账十余次。侦查过程中,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
“犯罪嫌疑人极其擅长拿捏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分析会分析,“他们先用‘偶像福利’抓住孩子的追星心理,引发兴趣,降低戒备;再伪装成民警用‘留案底、影响前途、告知父母和学校’等话术,击中孩子的软肋,逼迫孩子隐瞒家长,一步步诱导孩子用家长的手机转账,达到诈骗目的。”
2025年9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将此案移送徐汇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0月16日,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志军、柴美琳提起公诉。10月29日,徐汇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志军、柴美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且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志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主观恶性较大,依法从重处罚;柴美琳主要负责引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志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柴美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小月外婆的1.5万元也被追回。
办案检察官说,近年来,此类案件比较高发,骗子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但核心套路不变,多数以“免费签名照” “粉丝返利” “明星线下见面名额” “偶像周边免费送”等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加入粉丝群,再通过伪装民警、客服、明星工作室工作人员等身份,制造恐慌或虚假期待,诱导未成年人用家长手机转账。诈骗带来的恐惧、自责等负面情绪,给案中未成年人心理留下了阴影。即便追回了损失,一些被骗的孩子也会心生恐惧,甚至产生心理阴影。小月的遭遇,是一次惨痛的教训,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比起被骗的钱,更重要的是树立孩子们的网络安全意识。
法官在庭审时也给家长们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妥善保管支付账户、手机密码、人脸识别权限,从源头杜绝孩子擅自转账的可能;二是加强对孩子的反诈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让孩子明白网上的‘免费福利’可能是陷阱,树立反诈意识;三是关注孩子的网络社交动态,了解孩子常使用的社交平台、社交群,一旦发现孩子与陌生人的异常沟通,要及时干预,避免孩子落入诈骗陷阱。”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3月上期)

